遼源、白城、吉林三地公開宣判4起涉疫刑事案件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省政法機關啟動涉疫犯罪案件依法快速辦理機制,快速偵辦、起訴、審理、宣判了一批涉疫犯罪案件,有力保障了社會大局穩定。在梅河口等地公開宣判4起6人涉疫刑事案件後,18日,遼源、白城、吉林三地又對4起涉疫刑事案件進行公開宣判,4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

陳某權妨害公務、危險駕駛案:2月4日,遼源市民陳某權醉酒駕車從西安區東苑小區行至仙城小區疫情防控檢查點時,拒不配合防疫人員檢查,在沒有小區通行證的情況下駕車強行衝卡並毆打工作人員。被告人陳某權犯妨害公務罪、危險駕駛罪,數罪併罰,被處以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王某男妨害公務案:2月8日,大安市民王某男駕車前往聯合鄉氣象站道口附近燒紙,大安市聯合派出所民警依照規定對王某男進行勸阻,王某男態度惡劣,並啟動車輛將民警撞倒。被告人王某男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蘇某國詐騙案:疫情防控期間,樺甸市民蘇某國利用手機微信發佈出售口罩的虛假信息,騙取張某等5人人民幣29840元。被告人蘇某國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

趙某英妨害公務案:1月29日,磐石市公安局東寧派出所民警根據群眾舉報,前往王某家中調查王某等多人聚眾賭博問題,王某鄰居趙某英無理阻撓並撕扯民警,將民警手部抓傷。被告人趙某英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陸英豪 賈巖 記者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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