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中如何精準、規範、慎重問責?省紀委監委這樣說

新甘肅客戶端蘭州2月18日訊(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金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到了最吃勁的關鍵階段。許多黨員幹部衝在疫情防控第一線作出了表率示範,但也有個別黨員幹部被問責。那麼如何精準、規範、慎重問責,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記者日前走訪了省紀委監委有關部門負責同志。

“問責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省紀委監委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表示,《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是問責工作的重要條規法律依據。圍繞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立足監督基本職責,重點聚焦三個方面開展監督:一是對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看是不是真正做到了“兩個維護”;二是對黨中央關於疫情防控工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看是否存在打折扣、搞變通等問題;三是對衛生健康、交通、市場監管等部門疫情防控工作具體落實情況的監督,重點看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嚴肅查處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問題。

疫情防控期間,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嚴肅問責了一批幹部,起到了“問責一個、警醒一片”的效果,但也需要注意問責不力、問責泛化、問責簡單化的傾向。“這些問題數量可能很少,但也會嚴重影響問責效果”,省紀委監委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表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中央紀委有關部署要求,進一步發揮職能作用,科學精準穩慎有效做好疫情防控監督工作,依規依紀依法問責。要充分發揮各個問責主體的作用,特別是黨委(組)要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紀委要發揮監督作用,督促黨委(組)、黨的工作機關發揮問責主體的作用。要準確區分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問責條例》主要問的是領導責任,對象是領導幹部。要做好容錯糾錯工作,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原則,精準運用“四種形態”,同時做好“後半篇文章”,體現嚴管與厚愛相結合,避免“一問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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