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義法院“隔空”調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

2月12日,江西省安義縣人民法院林法官收到了一條來自湖北黃石疫區當事人短信:“今收到帥某某貨款4萬元正。”原來是林法官剛剛通過微信調解,被告帥某某履行了支付貨款義務。同時,被告帥某某電話告知,原告收到了貨款,通過微信予以了確認。至此,疫情期間,通過微信方式隔空調解的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畫上圓滿句號。


安義法院“隔空”調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


2020年1月9日,該院受理湖北省黃石市張某起訴江西安義人帥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張某稱帥某某欠其貨款10萬餘元。2月4日,本是預先確定的開庭審理時間,因疫情原因,原定庭審時間予以取消,雙方都表示理解。庭審雖然取消了,但案件審理仍然讓法官牽掛在心。林法官遂分別致電雙方當事人,建議微信調解。被告帥某某說手頭緊張,一時無法籌足還款,提出分期還款意見。2020年2月11日,經過電話、微信耐心溝通,終於促成雙方達成被告帥某某於2020年2月12日支付4萬元、8月1日支付41150元(含訴訟費1150元)和其餘貨款原告自願放棄的調解協議。

為解決當事人在調解協議上簽字確認“障礙”,林法官決定採用短信確認方式代替調解筆錄簽字,再將短信打印裝卷,民事調解書則通過郵寄方式送達至各方當事人。


安義法院“隔空”調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


在抗疫特殊時期,為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防範疫情風險,又要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通過電話、微信、短信等隔空方式調解,做到疫情防控與審理案件兩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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