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電動三(四)輪車“五不準”

近年來,電動三(四)輪車違規上路行駛及非法營運等問題社會反映強烈。各類電動三輪車私自改裝、非法拼裝上路行駛,安全性能差,容易引發交通事故;農村地區使用電動三(四)輪車接送學生、一車搭載多人現象較多,交通安全隱患突出。

事故案例 敲響警鐘

2020年01月21日16時許,葉某某駕駛電動三輪車搭載兩名兒童沿泗洪縣青陳線行駛時與同方向朱某某駕駛的蘇E2***Y小型轎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葉某某及乘坐電動三輪車的兩名兒童受傷,車輛損壞。

除隱患 保平安 | 泗洪電動三(四)輪車“五不準”

2019年10月13日21時許,陳某某駕駛蘇NE***K小型轎車沿嵩山路由南向北行駛至與順河路交叉路口處直行時,與董某某駕駛的由北向南左轉彎的電動三輪車相撞,事故造成董某某受傷,車輛損壞。

除隱患 保平安 | 泗洪電動三(四)輪車“五不準”

除隱患 保平安 | 泗洪電動三(四)輪車“五不準”

除隱患 保平安 | 泗洪電動三(四)輪車“五不準”

在農村和城郊結合地區,駕駛電動三(四)輪車多為中老年人,這類群體大多缺乏交通安全意識,加之年紀較大,行動遲緩,對危險判斷和避險能力差,駕駛車輛時隨意轉彎、掉頭或橫穿道路,容易致使前後車輛避讓不及發生交通事故。

交通安全隱患大

◎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

三(四)輪車駕駛人員沒經過駕駛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識培訓,交通安全意識較為淡薄,對路面可能出現的險情判斷不清,沒有能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發生。

◎安全性能差

三(四)輪車轉向、制動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較差,在違法載人或裝載貨物的情況下,由於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車輛難以控制,可能會出現車毀人亡的惡性事故。

◎事故賠償責任難承擔

由於此類車輛都沒有辦理保險,一旦發生事故,乘坐人得不到應有的經濟賠償。

◎存在擅自改裝、非法改裝

此類車輛沒有定期的維護、檢測,車況較差,並常有非法改裝、超載、超速、隨意掉頭、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為切實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宿遷市政府將於近期在全市範圍內集中開展電動三四輪車整治工作,屆時我縣將在前期城區禁行基礎上,進一步擴大禁行範圍,在全縣範圍內同步推進電動三四輪車專項整治工作。

電動三(四)輪車“五不準”

除隱患 保平安 | 泗洪電動三(四)輪車“五不準”


除隱患 保平安 | 泗洪電動三(四)輪車“五不準”

望廣大三(四)輪車駕駛員遵守交規,珍惜生命,安全出行。公安交警將持續開展交通違法整治行動,確保轄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