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身最初在某些民族中體現著精神信仰和社會結構,認為其可以祛病防災或代表身份地位。
如今文身作為一種新的審美,流行於全球很多地區,更多的意義是為了美觀和紀念。與眾不同的文身不禁引人側目,甚至成為個人標誌被識別出來。
據2月18日《鏡報》報道,在美國印第安納州,一名被指控抗拒執法、自制冰毒以及汽車偷盜的嫌犯唐納德·默裡(Donald Murray)被逮捕歸案。諷刺的是,這個在前額上紋著“犯罪的代價”的男人真的因為他的犯罪行為付出了代價。
據悉,在與警察上演了“街頭追擊”後,以默裡的車撞上一棵樹而告終。警察最終逮捕了試圖棄車逃跑的默裡。這時,警察也注意到了他額頭上的文身。
原來,早在去年11月,電視節目“Live PD”就插播過關於默裡的消息。作為慣犯和額頭上顯眼的文身,不得不讓警察們一眼便認了出來。
無獨有偶,默裡並不是唯一有著顯眼文身的嫌犯。2015年,一名叫傑森·沃爾特·巴納姆(Jason Walter Barnum)的罪犯因槍殺了一名警察被判20年監禁。
而他充滿右眼的黑色文身和覆蓋整個頭頂的頭骨文身也讓當時的警察們印象深刻。
在中國,從神秘的獨龍族到流行於年輕人之間的文身文化。人們對於文身的偏見已在逐漸弱化。文身對不同的人來說有其不同的含義。
不排除一些人有著希望被看到的意味,但通過如文中所述的方式被人記住卻不見得是明智之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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