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各高校應制定師生分批、錯峰返校方案

本網訊 (記者 譚理)2月19日,根據教育部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引導高校學生有序返校的通知》(教電〔2020〕42號)精神,省教育廳下發《關於做好湖南省高等學校有序返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嚴格遵守“疫情不結束不開學、準備不充分不開學、防控不到位不開學”,確保返校工作安全、穩定、有序進行。

《通知》明確,各高校要建立健全由黨委書記任組長,校(院)長為第一副組長,領導班子成員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組成的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負責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並督促指導各二級院(系、部)和各部門建立本部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機構;建立教職員工和學生寒假期間健康與行蹤監測機制,通過在線填寫、電話登記等方式,組織師生如實填報健康卡,摸排師生身體健康狀況和返校前14天的可疑接觸經歷、旅行經歷;切實加強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檢查與監控,嚴格控制校園人員進出,落實進出人員身份核驗、實名登記和體溫檢測制度根據校園分佈和師生規模,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實際需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支持,廣泛發動校企合作企業、社會各界和畢業校友,多渠道、多方式做好疫情防控物資準備。

根據全省統一部署,各高校應科學確定本校具體開學時間,抓緊研究制訂春季開學工作方案。要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和能力,制訂教職員工分批返校返崗、學生分批錯峰開學方案。要根據人才培養方案、實際開學時間和假期教學組織情況,適當調整優化教育教學計劃,落實教學任務,確保教學質量。要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和教育教學安排,完善開學期間和開學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全防控機制,強化防控措施。

《通知》強調,各高校應加強重點人群與環節防控,正在發熱或有疑似症狀的師生需就地留觀,暫緩返校,不允許帶病返校;要通知正在湖北等重點地區的師生,應根據湖北省延長假期的規定暫不返校,待假期結束後方可返校;要制定暫緩返校學生教學方案,安排教師指導其在家自學或在線學習,因未按時返校耽誤的課程,待返校後利用假期或暑假幫助其完成學習任務。

據悉,春季開學時間目前還未確定,省教育廳將視疫情防控進展,經科學評估後提前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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