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利辛法院適時調整執行措施,堅持線上執行為主,通過電話、微信引導未結案件被執行人自覺履行;對調解不成、拒不履行義務的,及時作出罰款決定,電話跟進後續情況,以案釋法,注重材料蒐集,為疫情過後對相關被執行人啟動拒執辦理程序做好基礎。
疫情防控以來,利辛法院執行局郵寄送達處罰決定書346份,結案35件,執行到位金額122.42萬元,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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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9 05:34:48 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疫情防控期間,利辛法院適時調整執行措施,堅持線上執行為主,通過電話、微信引導未結案件被執行人自覺履行;對調解不成、拒不履行義務的,及時作出罰款決定,電話跟進後續情況,以案釋法,注重材料蒐集,為疫情過後對相關被執行人啟動拒執辦理程序做好基礎。
疫情防控以來,利辛法院執行局郵寄送達處罰決定書346份,結案35件,執行到位金額122.42萬元,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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