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話與謊言、人性與正義、簡單與規則

《局外人》(阿爾貝.加繆,法國)

沒出門的第23天。

閒到長草的感覺。今天天氣不錯,就拾掇拾掇屋子裡的各種雜物,一一規整規整。發現好些東西好久才用的到一次,以至於都忘記它們的存在了。對不起啊,曾經也是那樣迫切需要過你們的,至少買的時候是懷著那樣一種迫切的心情的。

書房裡一堆舊書從上海搬回後就一直堆在那裡,無聲地抗訴著主人的漠視。裡面有看完了的、有看了一部分就擱置的、還有拼單時一併買下還沒開拆的,從裡面翻出阿爾貝.加繆的《局外人》,底部書角都壓出摺痕了。讀完這本書剛好是2019年年會期間,黃山行程的往返途中。大抵因為當時職業的原因,批註的極為細緻,對此種“罪”的解讀與定義的題材會更深入去思索。

麻木是否等於無情,人是否有義務時時對外部事物表露或表達內心才是有血有肉有情義?

假話一定在說謊,但說謊並不代表就一定在說假話,更代表著說些真實以外的東西。為不隱藏內心最真實的想法,去說謊才會被接受?

犯罪相較法律與正義、真實與說謊、人性與社會規範的遵守,怎樣才是、怎樣才會有尊重個體差異下的罪與罰?

人的成長,內心的複雜化才是社會複雜化的根本原因。但已長成的成人大多已無法回到遵從質樸的簡單,卻被條條框框、界限分明的線條來定義對與錯。

如果處於默爾索的狀態,我們又會有多少不一樣呢?

假話與謊言、人性與正義、簡單與規則/《局外人》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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