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證券代碼:002688 證券簡稱:金河生物

上市公司名稱: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金河生物

股票代碼:002688

信息披露義務人:上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秀浦路2388號3幢528室

通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528號陸家嘴基金大廈9層

權益變動類型:減少

簽署日期:2020年2月18日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2014年修訂)》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編寫本報告書。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准。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義務人在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四、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委託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五、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釋義

本預案中,除非另有說明,以下詞彙具有如下特定含義:

第一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的基本情況

(一)基本信息

(二)董事及主要負責人的基本情況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還通過其管理的其他資產管理計劃持有佳雲科技(股票代碼:300242)已發行的5%以上股份。

第二節 權益變動目的

一、本次權益變動目的

本次權益變動基於信息披露義務人作為管理人的上銀基金財富51號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財富51號資管計劃”)運作需要。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未來12個月內持股計劃

信息披露義務人已委託公司於2019年9月3日披露了《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計劃期限屆滿暨擬繼續減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19-047】),並已委託公司於2019年12月26日披露了《關於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股份減持計劃時間過半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9-073】)。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作為管理人的財富51號資管計劃預計在未來12個月內按照前期披露的計劃擬繼續減持公司股份,並遵守《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規定。若發生相關權益變動事項,信息披露義務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三節 權益變動方式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本次權益變動前持有公司股份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財富51號資管計劃合計持有公司股份共計50,383,142股,佔公司總股本的7.93%。

上述股份來源全部為認購公司2016年1月非公開發行股份。

二、本次權益變動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方式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集中競價交易賣出,具體情況如下:

上述權益變動後,財富51號資管計劃合計持有公司股份共計31,763,789股,佔公司總股本的4.9999%,不再是持股5%以上股東。

本公告中比例數值若出現與實際數不符的情況,均為四捨五入原因造成。

三、股份權利限制

本次權益變動部分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權利限制。

第四節 前六個月內買賣公司股份情況

本報告書籤署日前六個月,信息披露義務人作為管理人的財富51號資管計劃有通過集中競價交易賣出公司股票的行為,無買入行為。

(一)每個月賣出股票的數量

以上減持股份種類均為無限售流通股。

(二)上述賣出交易的價格區間為4.80元/股至8.17元/股

第五節 其他重大事項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除本報告書所載事項外,不存在信息披露義務人為避免對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節 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

1.信息披露義務人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2.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及主要負責人名單及身份證明文件;

二、備查文件置備地點

本報告書和備查文件置於以下地點,供投資者查閱:

金河生物證券部

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興安北路84號鼎盛華世紀廣場寫字樓22層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上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表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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