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18晨債01”票面利率調整暨投資者回售實施辦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證券代碼:000488 200488 證券簡稱:晨鳴紙業 晨鳴B 公告編號:2020-006

債券代碼:112641 債券簡稱:18晨債01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1、根據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發行人”)《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的有關約定,發行人有權決定是否在本期債券(債券簡稱:18晨債01,債券代碼:112641)存續期第2年末上調本期債券後續期限的票面利率。本期債券在存續期第1年、第2年票面利率為7.28%且固定不變;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2年末,本公司選擇上調票面利率為7.6%。

2、投資者回售選擇權:根據《募集說明書》的約定,本公司發出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後,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第2個計息年度的投資者回售登記期內進行登記,將持有的本期債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或選擇繼續持有本期債券。

3、回售登記期:2020年2月20日、2月21日、2月24日、2月25日、2月26日。

4、回售價格:人民幣100元/張(不含利息)。

5、回售資金到賬日:2020年4月2日

6、投資者選擇回售等同於以人民幣100元/張(不含利息)賣出持有的“18晨債01”。截至2020年2月19日,“18晨債01”的收盤價為98元/張,投資者參與回售可能會帶來損失,請投資者注意風險。

7、投資者回售部分債券享有2019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1日期間的利息。

8、本期債券支持回售轉售業務。

為保證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有關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18晨債01”基本情況及利率調整事項

1、債券名稱: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

2、債券簡稱:18晨債01

3、債券代碼:112641

4、發行總額:人民幣90,000.00萬元

5、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

6、債券期限:本期債券期限為5年期,附第2年和第4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7、票面利率:本期債券在債券存續期前2年(2018年4月2日-2020年4月1日)內票面利率為7.28%且固定不變;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2年末,本公司選擇上調票面利率為7.6%。

8、起息日:自 2018 年4月2日起開始。

9、付息日:2019 年至2023 年4 月2 日。若投資者在本期債券第2 年末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9 年至2020 年每年的4月2 日;若投資者在本期債券第4 年末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9 年至2022 年每年的4 月2 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付息日順延至其後的第1 個交易日)。

10、兌付日:2023 年4 月2 日;若投資者在本期債券第2 年末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20 年4 月2 日;若投資者在本期債券第4 年末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22 年4 月2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

11、還本付息方式:本期債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還本。即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項自付息日起不另計利息,本金自本金兌付日起不另計利息。

12、上市地:深圳證券交易所。

13、發行對象:持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證券賬戶的合格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14、牽頭主承銷商、債券受託管理人、簿記管理人: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5、聯席主承銷商:國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6、擔保情況:本期債券無擔保。

17、登記、託管、委託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二、“18晨債01”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及回售實施辦法

1、投資者回售選擇權: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第2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將其持有的債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給發行人;或選擇繼續持有本期債券。

2、風險提示:投資者選擇回售等同於投資者以 100 元/張(不含利息)的價格賣出“18晨債01”,投資者參與回售可能會帶來損失,請投資者注意風險。

3、回售登記期:2020年2月20日、2月21日、2月24日、2月25日、2月26日。

4、回售價格:人民幣 100 元/張(不含利息)。

5、回售登記辦法:投資者可選擇將持有的債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在回售登記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回售申報,當日可以撤單。如果當日未能申報成功,或有未進行回售申報的債券餘額,可於次日繼續進行回售申報(限申報登記期內)。

6、選擇回售的投資者須於回售登記期進行登記,逾期未辦理回售登記手續即視為投資者不回售,同意繼續持有“18晨債01”。

7、已進行回售登記的投資者可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可的方式辦理撤銷回售登記業務。

三、回售部分債券付款安排

1、回售資金到賬日:2020年4月2日。

2、回售部分債券享有 2019 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1日期間利息,利率(計息年利率)為7.28%。付息每手(10張)債券面值1,000元的“18晨債01”派發利息為人民幣 72.80 元(含稅),扣稅後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券持有人取得的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人民幣58.24元,扣稅後非居民企業(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72.80元。

3、付款方式:發行人將依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記結果對“18晨債01”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該回售資金通過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統進入投資者開戶的證券公司的登記公司備付金賬戶中,再由該證券公司在回售資金到賬日劃付至投資者在該證券公司的資金賬戶中。

四、回售登記期間的交易

“18晨債01”在回售登記期間將繼續交易。回售部分債券將在回售登記日收市後被凍結。

五、關於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繳納所得稅的說明

1、個人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本期債券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徵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 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就地入庫。

2、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 號)、《關於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08 號)等規定,2018 年 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間,本期債券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

3、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其他債券持有者的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

六、本期債券回售的相關機構

1、發行人: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東省壽光市聖城街 595 號

聯繫地址:山東省壽光市農聖東街 2199 號

聯繫人:崔大成

電話:0536-2156718

傳真:0536-2158977

郵政編碼:262700

2、牽頭主承銷商、簿記管理人: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中新廣州知識城騰飛一街2號618室

聯繫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8號國金中心一期16層

聯繫人:許杜薇、馬欣

電話:020-87555888

傳真:020-87553574

郵政編碼:510075

3、聯席主承銷商:國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外大街 29 號 1-9 層

聯繫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外大街29號國家開發銀行大廈7層

聯繫人:馬曉昱、和佳、於赫音

電話:010-88300736

傳真:010-88300793

郵政編碼:100037

特此公告。

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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