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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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要看地區和村長了!比如在東北,你蓋起來也沒事的,農村房子不值錢!同樣在浙江,你就沒法蓋了!沒倒可以用修的明義搞,前提必須鄰居沒意見!但後期水電批不下來,這時候可以讓村長出面幫忙搞!因為不能走審批,批不下來,所以只能沒手續地蓋起來!


東門吹口雪


按照繼承法,母親去世以後,老家的房子理應歸你,但是現在房子倒塌了,那就不能說還是你的地方。你的戶口在城市,是屬於非農業戶口,那你只有繼承房產的權力,如果房子不倒塌的話,你有居住房子的權利和宅基地的使用權利,現在房子倒塌了,按道理來說,房子倒塌以後,宅基地的所有權,自然歸屬村集體,宅基地的使用權自然也就不歸你了。因為宅基地的使用權只歸本村村民享有,而你已經不是本村村民,所以你已經不具有使用宅基地的權利了。


對於農村的宅基地,如果宅基地上面有房子,那麼無論你的戶口是不是在農村,作為子女都有繼承的權利。而一旦房子倒塌,如果子女的戶口還是農村戶口的話,那自然可以繼承,原則上城鎮戶口是不能繼承宅基地的。有的人可能會說,可以把戶口遷回村裡,那樣就擁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權。其實這是錯誤的,因為現在即使你把戶口從城裡遷回村子裡面也無濟於事,因為你的戶口還是非農業戶口,就算遷回村裡,戶口性質還是不變。


有一點你應該知道,非農業戶口的人雖然不能重新翻蓋房子,但是卻可以修繕。修繕房子合理合法,沒有人會阻攔。問題中說房子已經倒塌了,只要房子沒有全部倒塌,就可以從半路接著重新蓋起來,只要不是連房子地基都拆除了,那就不算翻蓋房子,這樣只能算是修繕。所以題主可以回老家看一下,房子倒塌的情況是什麼樣子的?是否能夠重新修建起來。

道理上來說,宅基地的使用權已經不歸你了。但是農村還是比較講究人情的,有時候鄰里之間的鄉情更重要。如果你能夠跟村裡的領導處理好關係,農村很多事情還是沒有那麼上綱上線的,畢竟大家都是一個村裡的,即使你在城市生活工作,但是根還在老家。所以就算是你的房子倒塌了,只要不是徹底的翻蓋房子,完全可以回家把房子重新修起來。另外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如果你有能力的話,可以憑自己的能力,為村裡辦一件利村利民的事情,這樣你想留下老宅子的宅基地,也可以為自己找到一個好的理由,因為你為村裡做了貢獻,村幹部們也不好說什麼。


靈子


老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你的這種情況正好是不能繼承的,如果房子沒有倒塌,你可以通過繼承房子來繼續使用宅基地,現在因為房子已經倒塌,按照規定,村集體是有權收回宅基地的。



在農村,宅基地問題還是比較複雜的,有的人擁有好幾個宅基地,而有需要的卻遲遲申請不到宅基地,那些別人沒有用的宅基地,常年無人居住導致其荒廢,造成土地的嚴重浪費。這荒廢的宅基地裡就包含了戶口已經遷出農村的非農戶。農村宅基地是村集體依法劃撥給本村村民用於建房的土地,所有權是屬於村集體的,只有本村村民才可以使用宅基地建房。宅基地和房子不同的是,宅基地屬於公共資源,不是某一個人的私產,是不能作為遺產來繼承的,這一點我們一定要搞清楚。



作為從農村遷出的非農戶,按照宅基地政策,是沒有使用農村宅基地權利的,但是,其農村老人的房產屬於私人財產,是可以作為遺產來繼承的,前提條件就是房屋不能倒塌,要保證房屋基本的居住功能。所以,對於大多數戶口已經遷出的農戶來說,時不時的回農村老家走一走看一看,必要的時候把老房子拾掇拾掇,讓其能夠一直屹立不倒,也就能夠繼續使用農村宅基地。一旦我們不管農村房屋,等到倒塌以後才想到農村宅基地,這時就遲了,村上有權收回宅基地,分配給其他人的。


綜上所述,對於非農戶口來說,想要繼承農村老人房屋,獲得繼續使用宅基地的權利,就必須保證房屋沒有倒塌,一旦倒塌,就不能繼承了。


甘肅清水大小事


針對於這種情況,其實已經沒有什麼可繼承的了。你要知道針對於農村裡面的宅基地使用的方法,他僅限於農村的戶口。

所以沒有房子你是不可能繼承的,有房子才可以支撐,房子屬於個人的財產,所以是個人的財產情況下才能夠繼承。

房子倒塌了,什麼都沒有。

我們一再提醒,戶口搬遷出去的農村人。一定要維護好自己農村裡面的房子,因為針對於這種情況,房子一旦倒塌,那麼針對於戶口不在農村裡面的人,你將會什麼都沒有。

因為對於這個問題來說。農村戶口是現在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如果沒有農村戶口那麼針,對於這個問題來說,設計的來講是非常困難的,想要獲得農村裡面的福利和宅基地房子等等,這些都是幾乎不太可能的事情出現。

人在城市裡面,你想要回去農村,那可能再也回不去了,所以面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在這裡再一次提醒那些搬遷出去的農村人。目前在農村裡面還有父母在的,趕緊蓋個房子,以後可以正常的使用。


這個事情能怎麼辦?

對於這個事情來說,能怎麼辦呢?其實面對於這個問題來看我們也沒有什麼辦法,因為現在的相對應的法律規定它就是這個樣子。

我們所需要做的是合乎這個法律的情況,而不是如何去改變他這個問題。

面對這個問題來說,我們倒是可以覺得可以回去農村裡面諮詢一下,看看能不能把戶口搬遷回來,再次繼續使用父母的宅基地。

因為相對於每個地方的情況不一樣,會出現不同的情況。有的地方也許他會因為是你母親的宅子地房子可能會允許你在農村裡面蓋房子之類的。


遇到這個事情怎麼辦?

假如現在遇到這種事情,那應該怎麼辦?其實面對這個問題來說,我們覺得應該要事先做好預防。

畢竟現在農村裡面的政策,是針對於農村裡面的戶口福利。如果農村裡面沒有這個戶口,那麼你這樣享受不到這樣的福利。

我們是建議,如果說農村裡面還有父母,但是我們自己的戶口不在農村裡面,這個時候可以以父母的名義先蓋個房子。

那麼這樣能夠爭取得到一些使用權,以後即使透明過失以後我們很多人繼續使用農村裡面的土地,就算我們以後退休了,想要回到農村裡面養老也是可以的。


農人莫小道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不但與戶口有關係,而且還與房子有關係,戶口針對本村人有宅基地使用權,房子針對本村人及本村的農轉非人員有宅基地使用權。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經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麼繼承?

首先,子女是父母的合法順序第一繼承人。

《財產繼承法》規定,子女是父母的合法順序第一繼承人,依法對父母財產和權益享有繼承權。房子是私人財產,可以依法繼承,宅基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但由於宅基地跟房屋有較強的依附關係,地隨房走,繼承房子的所有權即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

其次,宅基地使用權與戶口有關。

《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只有村集體成員才有權申請使用宅基地,戶口在城市的子女是不能在本村申請宅基地使用的。這一條規定看上去跟子女與父母之間的權益繼承相矛盾,實際上還有一條規定,房子使用權與宅基地使用權的關係。


再次、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的關係。

房屋是個人財產,子女戶口無論在哪裡都有對父母房產的繼承權,按地隨房走原則,繼承了房子所有權也就繼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權。但宅基地的使用期限與房子是否存在有關,房子存在,宅基地使用權就在,房子不在宅基地使用權迴歸村集體,重新修建房屋就得要重新申請宅基地,戶口沒在本村的子女,一但房屋倒塌,就會失去宅基地的使用資格。

總結提示:城市戶口子女繼承的房屋倒塌後,宅基地自然轉化為耕地,耕地具有承包期,在土地承包期內,子女有權繼承父母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只是不能修建房子,在土地承包期內是不影響土地生產經營的,也不影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合法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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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由於你的戶口在城市,已經不是該村的村民,沒有了繼承該宅基地的權力,如果房子沒有倒塌,倒能夠繼承房子,可以繼續使用,現在房子也倒塌了,老家那邊你已經沒有了任何可繼承的東西,但是如果你退休了想回農村居住,還是可以想想辦法解決的。


第一,去農村租房子住。

雖然你的母親不在了,但你在村裡仍然應該有親人,比如你的叔伯兄弟、你的堂兄弟等等,你可以讓他們問問村裡誰家的房子用不著又願意外租,然後你租過來經過簡單的裝修就可以入住,一般農村房子的租金還比較便宜,這樣你既省去了建房子的費用,又能實現你回到老家村子居住享受農村田園生活的願望,也是很不錯的。

第二、可以到村裡買房子的使用權。

政策不允許城裡人到農村買房子,但你可以到村裡去買房子的使用權,就是通過中間人和房子的主人協商好,雙方簽訂一個簡單的協議約定好買房子的價格、期限和房屋維修事項等,不用辦理相關的過戶手續,這樣你把錢給了對方,房子就是你的啦,你就可以名正言順的住進“買來”的房子了,假如你今年60歲,買房的期限20年就行,將來80歲以後,你如果身體健康還想生活在農村,可以再協商購買。

隨著國家城鎮化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農村人離開了農村,來到城市生活。但也有不少城裡人卻厭倦了城市的高樓大廈,想來到農村親近大自然、享受田園風光,這都說明社會進步,人們更加富足了,可以為自己的願望和夢想去努力嘗試,可以去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可以讓人生過的更加充實、精彩和快樂!


姜懷坦


對於父母留下來的遺產,原則上只要有所有權那都是可以繼承的,就比如現在農村父母留下來的房屋,其實不管兒女是不是農村戶口,那都是可以繼承的,因為房屋是農民的私有財產,可以決定著房屋的歸屬的。

老家房子是母親的名,但是母親已不在了,房子現在已倒塌,我人戶口在城市,我該怎樣繼承?

不過要是遇到父母留下來的房屋,如今已經倒塌了,而且兒女戶口也在城市的話,這種情況是無法再繼承房屋了,因為房屋已經倒塌不在了,自然就沒有東西繼承了。

可能有人會說房子雖然倒塌了,但是下面的地皮還是有的,也是可以繼承的呀。不過原則上宅基地是無法繼承的,因為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無法當成遺產來讓兒女繼承的。

當然如果子女是農村戶口的話,還是可以通過地隨房走的原則,拿來宅基地的使用權的,房子雖然倒塌了,但卻是可以申請重蓋的。不過如果兒女不是農村戶口,已經是城市戶口的話,就無法得到宅基地了,所以說遇到這種情況是什麼都不能夠繼承了。

目前對於非農戶口繼承農村的房屋,那都是隻能夠修繕不能夠重蓋,因為得不到宅基地使用權。一旦房屋倒塌的話宅基地就會收回村集體所有了,可以說什麼都留不下了。如今父母留下來的房子已經倒塌了,這個時候宅基地就已經被收回村集體所有的,所以就無法繼承了,什麼都得不到了。

真的想繼承父母留下來的房屋跟宅基地,那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將戶口重新遷回農村,只不過並不是想遷就遷回去的,必須要符合條件,按照目前這種情況,父母如果也過世了,自己一家人在城市生活,也是無法再遷回去了。

總之,農村父母留下來的房屋,如果沒有倒塌是可以讓城市戶口的子女繼承的,但如果房子已經倒塌了,那就無法繼承了。


老王談養牛


倒塌了,就意味著沒房子了,房屋是私有財產,土地卻是國家的,現在各地農村,宅基地都不夠用,如果你的戶口沒在村裡,老宅子又倒塌了,除非在村裡各方面打點好,看能不能蓋起來。否則村裡有權利把宅基地收回,重新分配。

所以,如果老家農村還有房,又不想放棄的,還是要經常回去看看,經常對房屋進行維修,維持房屋不倒塌。



蜜蜂快飛


對於題主說的這種情況,您還繼承什麼啊?房子沒了,不能繼承不動產;您戶口在城市,宅基地也沒有繼承的可能性了。可以說,您和您老母親曾經留下的房子是沒什麼關係了。

農村的宅基地和地上房屋是兩個不同屬性的東西,和城市的房產屬性也不同。農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在村集體,只有本村集體內部成員才有使用權。也就是說,首先您要有一個本村的戶口,才有可能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且,宅基地不能繼承。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權沒有明確的期限,可以是幾十年也可以是上百年。

而地上房屋呢?是個人所有權的不動產。從《物權法》和《繼承法》的司法解釋來說,地上房屋屬性的不動產是可以繼承的。不管您是本村戶口也好,城鎮戶口也好,都可以繼承,因為是個人所有權的不動產。

如果您老母親的房子還存在,那麼您可以繼承房子。因為宅基地和地上房屋不可分割的特殊屬性,雖然說您不能繼承宅基地,但是可以使用宅基地,這一點是沒問題的。而且,還可以對房子進行簡單的修繕工作,防止長久失修不能居住或者倒塌。但是現在房子已經倒塌了,已經沒有了,您就不能繼承了,房屋下邊的宅基地和您也沒有關係了。在《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中明確指出“宅基地閒置超過兩年或者房子倒塌2年之內不進行原址翻建則可以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權”。而對城鎮戶口的您來說,您是不可能有權利原址翻建房屋的,不符合宅基地的使用基本條件。

所以,對於您來說,不用想著已經倒塌的農村老宅的繼承問題了。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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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權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明文規定,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財產,村民個人只有使用權,因此也表明了宅基地的使用權的獲得要以為前提。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作為土地使用權的一部分,當然歸當地的農村經濟組織(村委會)所有。

實踐中,宅基地的繼承問題可以分為下列情況:

如果繼承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就可以經批准後取得被繼承房屋的宅基地。

如果不符合申請條件,則可以將房屋賣給本村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村民,如果不願出賣,則該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於不可居住狀態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所以,已經非農村戶口的繼承人,是無法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於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

根據我國《物權法》等法律的規定,地隨房走(房地一體主義),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自行建造,則該房屋因其擁有完全產權而可以作為遺產而繼承,然後再進行房屋所有權的變更,宅基地可以繼續使用。

因此非農村戶口的繼承人享有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使用權,但是翻修、重建或擴建房屋,都是政策上不允許的。

如果在房屋還存在的時候進行加固和維修,確保房屋的安全和牢固是可以的,但是現房屋已經自然倒塌後,證明已經無人居住,就會被集體經濟組織收回,無法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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