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辭職了,在辭職後公司人事在群裡發佈公告說被辭退,該怎麼辦?

濤3769


辭職總在那個說明,證件什麼的,等以後等你工資全拿到了,在群裡狠狠的罵那些瞎說話的人事部的人。先忍一下。


SBE外來人


我曾經也遇到過和你類似的情況,那是我職場生涯遇到的最奇葩的公司和領導。

我提出了辭職,人還沒走,第二天,領導就把我踢出了公司的工作群,然後在工作群內發了一篇針對我的文章,大意就是:之前很看重我,沒想到我這麼受不住打擊,我離職是因為我自己的原因,與公司無關,公司是很好的,一點問題都沒有。

我本來不知道這篇文章的存在,我同事一大早看到馬上就發給了我。我當時真的很生氣,心想,有本事就不要把我踢出群,為什麼發了又不讓我看到,是因為做賊心虛吧。也很想和她當面對質。但後來冷靜下來我還是忍住了。

同事們的眼睛是雪亮的

雖然領導給你潑了髒水,但同事們的眼睛是雪亮的。誰是誰非,明事理的人自然知道。那些阿諛奉承,站在領導那一邊的,我們也沒必要讓他理解。隨他們怎麼看,我不在乎。所以,當天我看到那篇文章後,好幾個同事就跟我一起吐槽了她,也安慰了我,讓我也知道,原來大家都不喜歡她的工作方式和為人。

職場上什麼人都有,本職工作做好,無愧於心

職場上魚龍混雜,各種奇葩都有,我們無法控制別人,我們唯一能做的是管好自己,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無愧於心,哪怕是提出了離職,也要站好最後一班崗,其它的我們管不了,也不要讓自己徒增煩惱。所以,我沒有和她爭執。因為我在職期間,努力做了我該做的,公道自在人心。

你的情況與我不同,你該怎麼辦呢?

如果已經拿到了離職證明,離職證明上寫明是自動解除勞動關係的,那就沒事。隨便你前人事發公告怎麼說,也不會對你有什麼影響。因為你下家公司一般只會要離職證明。萬一他們要做背景調查,你也可以找關係好的同事幫你做,總之不會有影響。

如果人事是要在你的離職證明上寫明你是被辭退的,並要蓋公章,那無亂如何都不能接受和妥協。要討回公道。收集證據,與人事和公司對質。


豆芽的小窩


這個問題非常有意思!我有妙招!請看文尾!

我們先從離職的方式聊起!

一、員工的離職方式

一般來講,員工離職的方式主要有如下四種:

1、自離。也就是員工自動離職了,甚至連他最後那半個月的工資都不要了!這種情況往往是發生在:員工已經找到了非常理想的工作,要急著去新公司上班。他聽說辭職要提前30天申請,擔心由於時間太長,會把新工作脫“黃”了,乾脆告訴公司人事部,他來不及了,必須去上班。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員工覺得留在這裡一點意義都沒有,公司太爛了,晚走不如早走!

2、辭職。這是最常見的離職方式,即員工按照公司的規定,提前30天向領導遞交辭職申請書,先找領導簽名、之後再找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部門簽名,最後,成功離職。

3、辭退。就是企業炒掉員工,而需要賠償員工經濟補償金的離職方式。如果提前30天,賠償金為N個月的工資;如果當場炒掉員工,要員工明天不用來上班,賠償金為N+1個月的工資,這種情況,工資都是要當天付清的。

4、協商。就是勞動合同到期之後,雙方經協商一致之後,員工不再來公司上班,企業也不用給經濟補償金。

二、離職方式不同,對雙方的影響也不同

1、自離。對企業的影響並不大,除非這位員工在離開公司之前,到前臺去大吵大鬧,才會影響到公司的聲譽。對員工來說,他的損失是被扣工資。

2、辭退。對員工來說,名聲很不好,說明該員工是因為能力或者態度不行等原因而被企業幹掉了。不過,員工也拿到了應得經濟賠償金。而對企業來說,雖然付了經濟補償金,但對企業的品牌沒有什麼影響。

3、辭職。對員工來說,雖然沒有什麼補償,但他處於主動的地位,因為是他炒掉了公司。但對企業來說,還是比較影響的,特別是留下的那些員工,眼睜睜地看著同事辭職了,心裡很不是滋味。特別是新員工,會懷疑這家企業:公司是不是很爛啊?怎麼整天都有人辭職?

三、員工離職,企業怎麼操作?

1、我的個人經歷

曾經記得:我在一家企業擔任HRD的時候,突然某天被一位業界很出名的獵頭顧問找到了,他把我介紹到一家集團公司去擔任企業大學校長。這件事,我如實地告訴老闆,老闆要我三個月之後再離職,我答應了。

在離開公司之前的三個月時間裡,我從不跟其他同事談起我要走這件事!因為很多同事都是我招來的,如果我走了,會有一定的影響。但是,終竟有一天我是要走了,怎麼辦呢?我跟老闆商量之後,在開部門會議的時候,我先安排了工作,接著告訴各位同事,我要去北京一趟,參加一個很高端的關於領導力方面的培訓,時間長達半年。

而在離開公司之後,我還回來公司一趟,跟老闆和同事聊過一次,告訴他們我在北京參加培訓的情況。

可以這麼說,我這樣離開公司沒有對公司造成任何的影響。我的離職申請,只有老闆一個人看到。


2、很多企業的錯誤操作方法

一般來講,如果公司比較大的話,員工辭職,對企業式沒有什麼影響的,比如,富士康,每天起碼辭職幾百人,而每天照樣有幾百人來應聘。

但是,對於僅有十幾號人的小公司來說,任何一個人的辭職,可能是一枚“深水炸彈”。

所以,針對一些很高調辭職的員工,HR非常惱火,為了公司的面子,該員工剛走,就告訴其他同事,他是被老闆炒掉的。更有甚者,員工還沒被提出微信群,結果,HR部門的同事就在群裡公佈,某某被辭退了。

四、筆者的建議

其實,員工高調辭職,HR卻說該員工是被炒掉的,這是一種雙輸的結果。為了打破這個僵局。筆者認為:

如果你想辭職了,整個離職過程就靜悄悄地操作,不要讓身邊的同事知道。如果其他同事問你是不是要辭職了,你就說:向領導請假呢!之後,跟領導統一口徑,說你是請假了,還沒離開公司。


可能我的建議,你會覺得有點不必要!

不過,你可以想一想:自己提出辭職,那說明是自己首先拋棄了企業,你也應該為企業著想啊!給人家方便,就是給自己方便。

如果自己很高調離職,老闆為了面子而說你是被炒掉了。鬧成雙輸的結果,在這個時候,你爭辯也沒有什麼用,既然你都離開公司了!


陳權高級顧問


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

自己提出辭職,臨走的時候還要被公司說成辭退,故意被噁心一下。說明這樣的公司很垃圾,這個人事的做法不厚道,離開真是很明智的選擇。

如果你還在這個群裡的話,我建議你要做的第1件事是把這個公告下載下來,搞個群截圖,先保留好證據。然後可以在群裡說,"公司辭退我卻不給任何補償,我的今天就是各位未來的明天。"

說完後要求人事給個說法,如果是口頭上,不要忘了錄音。如果人事不道歉,仍然堅持是辭退的話,你就正式向公司提出按標準給予補償,對方不予理睬的話,趕緊準備準備,提交材料仲裁,既然你能噁心我,我就不能噁心噁心你?先不論自己的權益會不會得到仲裁支持,也要合理的表達自己的主張。

<strong>記住,不要惹事生非,但如果被對方挑釁,也不要怕事,這世界總是有講理的地方。

其實這樣的人事,真的是很愚蠢。人還沒有走路,就忙著在群裡發公告,這得有多大的仇恨啊,為了爭一時的義氣?簡直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當然還有一種可能,人事做這種事情,是得到老闆授意甚至要求的,在這種情況下,人事作為執行者,應該以專業的態度跟老闆講道理,告訴老闆這樣做有什麼後果,將會面臨什麼樣的風險和補償。如果這樣的話人事不說,那就是人事的問題,說明沒有盡到職責,如果也極力說了,老闆仍然一意孤行,那隻能去照辦。

每個人總要為自己做出的決定以及行為後果負責,老闆有錢人性,他願意承擔,那就隨他唄,就讓他吃吃苦頭,讓他明白這世道究竟是誰的天下。

當然了,話又說回來,你辭職的下家已經找好,很快就去上班,你離職的公司怎麼說你都已經不會對你產生任何影響,你也不想再為這樣的事情糾纏,那就沒有必要說什麼,一笑了之。當然了,工資一定要結清,否則必須找對方的枇杷。

其實對這樣的事情員工都不傻,你被辭退的公告被髮布在群裡,員工看了怎麼想?顯示是公司的一種出氣行為,假設有一天自己走了,是不是也會被同樣對待?員工是有理由相信的。

可想而知,抱著這樣的心態,怎麼可能死心塌地的為公司幹,又怎麼可能相信公司相信老闆,怎麼可能做出很好的成績?所以這樣公告的做法,無非是圖一時痛快,其實對在職員工的負面影響很大,真的非常愚蠢。

喻派職言,今日頭條簽約作者,15年人力管理經驗的職業導師,關注我瞭解更多。出版有《績效管理頂層設計》、《互聯網+人力資源管理新模式》等專著。

喻派職言


作為一名HR老司機,先說說我的看法: 在企業中,辭退往往有著豐富的含義,而如果沒有特殊原因的話,辭退往往意味著被開除。

所以,不要主觀的認為你離開這家公司,人事宣佈你是辭退,對以後的工作沒有什麼影響。離職原因是什麼就寫什麼,不該背的鍋堅決不要背。

下面來具體分析一下。

1.為什麼說辭退往往意味著被開除?

企業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主要有三種形式,第一種員工主動辭職,第二種由企業辭退,第三種協商解除。

員工主動辭職,是員工離職的主要形式,由於是由員工發起,企業一般不需要支付賠償金。企業辭退。企業辭退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由於員工具有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涉嫌刑事法律等,這時辭退員工,企業不需要支付任何賠償金。

所以,我看回答裡,有人說企業辭退員工需要支付賠償金,是以偏概全了。你用腳趾頭想想就知道,違反了企業相關規定,企業不要求你支付賠償金就不錯了,還會賠償你?

有哪些情況需要支付賠償金?一般這種情況是由於企業原因造成的,比如說企業裁員,因員工身體原因不能勝任崗位等情況。

而遇到這樣的原因,企業往往會通過與員工溝通,最終協商一致解決,這樣就不用支付賠償金了。所以,企業口中的辭退往往指的是因員工個人原因導致的過失性辭退,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開除,因為開除具有一些時代色彩,所以現在很少這個字眼,而代之以辭退。

2.辭退對以後工作的影響

我看有的回答裡說,看是否對以後的工作產生影響,再做決定要不要追究,我認為是不對的。你是因為工作過失被開除的,怎麼會對以後的工作沒有影響?

1)影響你找工作

一般來說,比較正規的企業在員工離職時,會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在簽訂新的勞動合同時也需要員工提供。 而如果在你的勞動合同證明書裡,寫的你的離職原因是辭退,你覺得你還能夠順利找到工作嗎?

2)影響你的職場口碑

工作的人都知道,職場中的圈子往往很小。人事部在你之前的工作群裡,宣佈你是被辭退的,你曾經的同事會怎麼想你?會不會認為是你工作當中出了什麼過錯?

如果你前同事,去到你以後的公司,某一天突然提到你離職的原因,你新公司老闆會怎麼想?

所以不要懷著僥倖心理,認為離開這家公司,離職原因對你以後的工作沒有什麼影響。

為了消除不良影響,當務之急你需要這樣做:

1.收集證據

人事部在群裡宣佈你辭退的截屏、你的辭職申請書、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是相關證明文件等。收集好這些證據,作為你與HR對質的本錢。

2.聯繫HR,要求澄清事實

拿著這些證據,聯繫HR,要求其澄清事實。一般來說,雙方對你的離職原因都心知肚明,你有相關的證據,HR不敢太為難你。

首先,你要要求其在人事群裡,澄清事實並道歉,注意這裡要保留截屏。

另外,自己翻閱檔案,以及公司同意解除勞動的證明文件,看離職原因是否已更改。

總之,不要抱有僥倖心理,抓住關鍵證據,及時聯繫,要求澄清事實,維護自己的權益。

500強資深HR,某年211高校考研狀元,超強邏輯控,持續輸出職場乾貨。關注我,為你解答職場疑惑。如果你有其他意見,也歡迎留言補充。

夕小月


這的確是一種比較尷尬的情況:員工“自離”卻在公司群裡被當做“辭退”廣而告之,兩者性質上根本不一樣,你的處境已經由主動變成了被動。


主動辭職意味著自己掌握了主動權,你可能認為公司或者目前的崗位不適合自己,自己也經過謹慎考慮而做出的決定;但是被辭退的話,大多數是因為犯了重大的錯誤,或者自己能力不行,不適合目前所處的崗位等,總之聽上去就不是一件很光彩的事情。

如果你是個在乎面子的人,那你一定覺得非常難受,明明與自己無關,為什麼自己成了被冤枉的那一個人?為公司所付出的難道都是無用功嗎?這對於一個員工來說打擊的確不小。


你可以從以下一些途徑選擇一種適當的處置方法。

01

負責發這個消息的人是人事部,人事部通常是個比較嚴謹的崗位,對於這些消息的發佈,應該都經過嚴格的把關。但“人有失手,馬有失蹄”,出現差錯的情況也是存在的。因為“辭職”和“辭退”這兩個詞語,只差了一個字,人事手滑不小心點錯了,那你就替他背了這個鍋。

所以你要去確認,是不是打錯字了?但目前來看,這種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很小,因為發出來之後,人事沒有接下來的挽救措施,也沒有補充說明,證明真的是有意而為之。


02

和負責的員工離職的人事經理要求解釋

負責發佈這個消息的人是誰?你應該對這個瞭如指掌,就算辭退了,聯繫方式也還是在手機裡面的,不會那麼快就斷絕一切往來吧?所以你可以要求負責編輯這個文案的人給出一個合理的答覆。

工作上的疏漏也好,出於公司某種目的也好,總之你需要得到一個很好的交代,如果你覺得道歉是必須的,那麼你也可以要求他們道歉。想想自己為了公司付出了那麼多的辛勞,現在辭職了之後就過河拆橋,未免顯得有點不太人道了。

03

在群裡單獨澄清

你退出群了嗎?既然你能看到這個群消息,證明你還是留在群裡的。當公司誤解你,給你穿小鞋的時候,證明公司有它自己的目的。事實上,很多公司都會這麼編輯通知,把那些不適合的員工勸退,然後對外公佈主動離職。

如果你還沒退出群的話,你可以站出來澄清,態度要嚴肅且堅決。因為你和這個公司已經沒有什麼關係了,在走之前他們也沒有義務要對你這麼做。所以,把該撇清的關係撇清,該說明清楚的問題就當面講明白,否則後患無窮。



大膽的站出來告訴大家你是無辜的,你是主動辭退,而不是被公司辭退。膽子大一點的話你可以“艾特”你的老闆,讓他給你一個滿意答覆。

這種方法叫“魚死網破”,但是請謹慎使用,因為在職場上,除非自己的利益受到了很大的損害,否則不建議撕破臉。畢竟人家掌握著你大量的個人信息,還有比你有更寬廣的人脈。萬一在背後使點壞手段,那你就真的束手無策了。

04

申請相應的手段介入進行反擊

之前有看到過這樣的類似案例,有一個最終極的解決辦法就是尋求警察或者法律的協助。這對於一個人的名譽已經構成侵權行為,所以在法律上,應該也在受保護範圍內。

對於法律我瞭解的,沒有那麼深入,但是從這個事件的性質上來看,你的聲譽是遭受了的影響,並且是在公司群這麼大的一個圈子裡面。

無論出於公司出於何種目的,這樣做都是不對的。對員工使出這種不正當的手段,員工也有通過法律發起上訴的權力。

05

一笑而過,各自歡喜

如果你平時海納百川,包羅萬象,不太喜歡去計較得失,那你也沒有必要去澄清這些東西。因為你即將要離開這個公司了,這裡的這一切都與你沒有關係。他們也對你的看法也不會,持續影響到你的生活,他們最多會在私底下討論那麼一兩句,這個風波就過去了。


個人的話,比較傾向於這種選擇處理方法,因為我平時也是這樣的人。既然我們即將撇清的關係,那隨你怎麼說吧,反正清者自清,就算受到了其他同事的誤解,那我也不會有什麼損失,因為我將來的求職道路,不會因此受到多大影響。

06

小結:

情場裡有一句話叫“一別兩寬,各自歡喜”,我想也適用於職場裡的這些情況。不過你心裡得始終明白,公司這麼做是它的不對,你這麼做單純是因為你不喜歡計較得失,而不是因為它們這麼做有道理。到了有必要維護正義的時候還是伸張一下吧,免得別人覺得我們太好欺負了。

不過,冤冤相報何時了?雖然人善總是被人欺,但無論如何,我們都不能以怨報怨,去做個惡人啊。


職男小井


這是一種名譽上的侵害,是損害了當事人在職場上的名譽,讓損害人日後找工作更加困難。

建議當事人應該對此要求公司發表公開聲明,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具體的做法建議可以按如下步驟來進行:

第一步,收集證據。

你要保存你辭職單,將公司人事在群裡發佈的消息截圖,必要的時候到公證處對此電子證據進行保存公證留存證據。

第二步,正式向公司提出要求,要求糾正對外發出損害你名譽的錯誤信息。

要求公司對此予以糾正,這可以通過快遞發出你的要求,但你要快遞迴單存根上寫上是什麼內容的快遞,並要求快遞員蓋上郵戳(最好使用郵政快遞,他們的郵戳在法院裡是最權威的),因為這也是證據。

要求公司就在群裡聲明你是辭職的事實,消除影響,及時停止對你名譽的損害。

第三步,如果公司不予以糾正,升級你的行動,到法院起訴。

只要你證據齊全充足,這樣損害名譽的官司並不難打,公司敗訴的概率極大,你可以要求公司賠償你的損失,並在媒體上公開聲明你是辭職離開的。


進入起訴階段,估計你原來所在的公司就會與你達成和解了事了。

如果你一定要法院判決的,法院會作出判決的。

具體的訴訟事務流程,你可以諮詢當地的律師,他們會教你怎麼做的。

希望以上建議可幫你挽回你名譽上的損失。

楊輝講師,分享職場正能量,敬請點贊及關注,謝謝!


楊輝講師


怎麼辦?不能忍!

抄傢伙,左手拿著菜刀,右手拿著擀麵杖,雄赳赳氣昂昂,回老東家找這廝算賬,見面先來一套從天而降的掌法,讓她知道花兒為什麼這樣紅!輕則讓她鼻青臉腫,重則讓她缺胳膊少腿,打的連她老媽都不認得!

打完了還不算,公司人聚齊了,昭告天下,老子不是被開的,是老子自己不想在這鬼地方待了!今天的我你愛留不留,明天的我你高攀不起!

從來不記仇,有仇當天就報了!

從來不背後說人壞話,有壞話當面就說了!

就是這麼有性格,嘖嘖,可惜的是,真若如此做了,吵架只會影響心情,打架只會讓事情變糟,打贏了,進局子,打輸了,去醫院……


個人比較建議:隨它去吧。

走都已經走了,何必太多計較。老東家為了面子,說是把你開了,他們是有點齷齪,但狗咬人一口,人沒必要咬狗一口。更何況,這就像情侶分手,在意麵子,都說是自己甩了對方,其實,看客會在意嗎?就是看個熱鬧……

關係好的同事,問你了,或者打抱不平了,解釋下就好;關係一般般的同事,你又何必費心費時主動上趕著去說明呢,人家其實並不在意,你又何必執念?


看的更透徹一點,只要你和幾個老同事說了,其實知道的人,絕不會是僅僅這幾個,總有愛說是非者,他就是傳染源,會幫你傳播。HR的虛偽,不需要你揭穿,真相總會浮出水面。但更深刻的是:其實,吃瓜群眾根本不關心真相,只在意感受,他希望真相是什麼樣的,他就會怎麼想……並不是你堅持了真理,真理就在你手裡。

所以,在職場碰到這種事,心大點,想開些,笑一笑,忙自己的吧,混的久了,誰還不碰到幾個鳥人,誰還不攤上幾件爛事啊。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明哥聊求職!


明哥聊求職


這種情況,你再糾結“怎麼辦”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了。應該是【趁此機會,認清自己】

很多人本著同情弱者的心理一味職責公司的各種問題。對於題主這個問題,本人並不認同。

你從公司主動離職,管理者卻對內部員工稱為被辭退的。你心裡不服,想為自己證清白,甚至想讓公司給你一個解釋,看得出來還是一個職場菜鳥,年輕氣盛。



公司的做法確實存在問題,但討論這個問題已然毫無意義了,還不如一笑了之,想一想公司為什麼要說你是被辭退的。

很顯然,公司的目的就是:借你的離開而告訴其他人,一定好好工作,不然就會被辭退。

但作為公司管理者,他也不能隨便找人來背鍋,為什麼會選擇你呢?這就是這種情況的關鍵所在!有三種可能:

第一種可能:你在公司並沒有幹多久就辭職了。新員工還沒來得及在公司混熟,其他同事對你的瞭解並不深,說你被辭退,新員工被辭退的情況很正常,有人信。

說一個工作幾年的老員工被辭退,必定震驚公司其他同事,老同事會心寒,管理者是編不下去的。



第二種可能:你在公司業績平平。也就是你在公司表現一般,並不突出,你的離開公司並不覺得惋惜。正好讓其他同事明白,在公司混就得幹出成績來。

說一個業績突出的員工被辭退,誰信?這不是嫉妒人才嗎?

第三種可能:你並沒有處理好部門同事之間的關係。更有可能你平時工作過程中領導並不喜歡你,導致你的離開正中領導下懷,還不如趁此機會在背後給你一刀子。

還有一種可能:你把前三種可能都佔據了,你剛到公司沒多久,還沒來得及發揮自己的才能,也還沒討得領導歡心,就離職了。

找到了原因,我們就得以此為鑑,自己做出改變,以防類似的情況再出現。建議如下:

1、不要頻繁跳槽,不利於自己的職業發展。新公司很忌諱跳槽頻繁的求職者,認為這是“不忠”的表現。要沉下心來,不要這山望著那山高,沒有哪個工作是能讓人百分之百滿意的。



2、一定要做好本職工作,拼命完成任務。這是作為一個員工最基本的素養,如果連工作都不能好好完成,你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3、完成本職工作的基礎上,多替領導分擔。要記住你的工資是領導給你發的,績效是領導給你評的。分擔領導的工作看似是你的分外之事,確是你能否在公司快速升職加薪的關鍵所在。

祝你在以後工作順風順水!

好了,這個問題就分享到此,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寶佳先生


【職場筆桿子創業】獨特觀點:員工“辭職”,被公司“廣而告之”說成是“辭退”,不得不說公司的做法有點“陰損”,有“一箭雙鵰”之意:

(1)“殺雞給猴看”,“猴”是真猴,但“雞”是“假雞”。

員工本來是“天鵝”,但被公司在內部群裡抹黑成為“雞”,真得有點“跳進黃河洗不清”的感覺。員工自然有種“被欺負”或“被玩弄”的感覺,甚至覺得“人格”都有點受到侮辱。

關鍵是,公司想通過“殺雞”的方式,讓公司剩餘的員工“長點教訓”,工作要“上心”,不能馬虎大意、粗枝大葉的,更不能“犯錯”。

(2)“裡子受損,面子來補”,公司有點“不服氣”,因為職場中總是“店大欺客”,公司就是“店”,員工就是“客”,店小了員工往往會受得尊重,店大了員工就會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沒有尊重感。

A. 公司和員工,都講求“形象”、講求“聲譽”。試想:如果一個公司的員工,隔三差五就會有員工提出辭職,公司在職場中的“面子”就很難掛住,員工沒有“歸屬感”。B. 更可怕的是,員工的每一次“辭職”,都在會公司內部引起一定的“恐慌感”,造成一定的“不安感”。

為什麼?因為大多數的員工對現任的崗位都不滿意,一旦周邊有同事選擇跳槽或辭職,通常都是找到了更好的去除,而自己還是“原地不動”,自然內心會有種“落差感”,從而造成一定的恐慌,總認為“跳出去”的員工,要比自己好一些。

(3)員工的辭職行為,被公司某些領導看成為“肉中刺、眼中釘”,或者是員工辭職時於公司的某些領導發生了“不愉快”,抑或是沒有按照領導的意思選擇辭職時間和辭職要求。

“別拿雞毛當令箭”,很多公司的部門領導在下屬面前經常是“作威作福”,仗著手中的權力,不拿下屬“當回事”。

尤其是在員工的辭職問題上,很多領導覺得下屬沒有提前與自己通氣,或是提前沒有告知自己,而是到了跟前,向上級遞交辭職信後才告訴自己,這就讓部門領導有點“不舒服”、“不自在”,甚至有點“窩火”,覺得自己才是下屬首要彙報的領導,而自己竟然提前不知情,有點想“拿住”下屬的意思。

【職場筆桿子創業】認為:無論是“殺雞給猴看”,還是“裡子受損,面子來補”,抑或是“拿著雞毛當令箭”,員工“辭職”被說成“辭退”的行為,直接讓員工的形象跌入“懸崖”,使得員工在今後的職場發展中很難“立足”,因此不好的職場影響已經註定。

面對這種不利處境,儘管員工已經“辭職”,但是個人名譽和權益的維護,十分必要,不能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思想,更不能有“得過且過”的“逃避”意識,一定要敢於正面回應。

一、明確對方“身份”,有的放矢

員工畢竟已離開公司,人事部門在工作群裡“故意”將員工主動“辭職”寫出了被公司“辭退”,毫無顧忌地在內部群裡對員工的職場形象進行了不好的“定性”,給員工的名譽造成了難以挽回的影響。

如果員工貿然去前公司理論,只能給自己的形象“抹黑”,不僅達不到目的,而且還會坐實公司的“定性”。

【職場筆桿子創業】建議:

儘可能地瞭解清楚,內部群裡發消息,是公司領導的決定,還是人事部門的意見,如果是人事部門的意見,可以直接進行溝通,但語氣和態度一定要委婉,不能帶著情緒,因為這很可能會引起對方的情緒反彈。

【建議一】:如果確認是人事部門內定發的信息,而員工又沒有和人事部門人員有過矛盾與不和,那麼員工可以選擇直接和人事部門進行溝通協調,以達到更正信息、改變形象的目的。

【話術建議】:“曹經理,您好。我是某某員工,前幾天我剛辦理了辭職手續,主要是因為家裡情況特殊,不得不選擇離開公司,內心其實也捨不得大家。我打電話主要是想溝通一件事情,擔心是不是部門工作人員疏忽,在公司內部群裡將我離開公司寫成了‘辭退’,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對我的影響挺大的,不得已我才撥通了電話,想看如何進行更正下,大家都是同事,免得傷和氣。”

【建議二】:如果員工以前和人事部門的領導有過不和或矛盾,感覺是人事部門的領導故意“黑”自己,和自己過不去,想給自己“使絆子”,那麼員工完全可以直接找到公司領導,向上級領導反映,以此挽回自己的名譽和形象。

【話術建議】:“領導,您好。我是單位的員工某某某,前幾天因為家庭原因,不得不選擇辭職,離開了工作已經5年的地方,內心也有很多不捨,尤其是和領導、同事們朝夕相處的情景也是歷歷在目。今天我主要想向領導反映一件事情,因為影響到了我自己的形象和名譽,才不得不打擾領導了。”“以前和人事部門的領導估計鬧了點意見,結果人事部門人員在公司內部群裡,將我‘辭職’寫成了被公司‘辭退’,好像是因為我工作能力或是工作失誤才被公司開除辭退了,拋開個人形象不說,也會影響到我今後在職場的發展,懇請領導能夠予以核實,在一定程度或範圍內讓能夠澄清這個事實,免得讓領導和同事們誤會。”

【建議三】:如果是公司領導的意見或授權,人事部門只是“執行者”,那麼員工選擇直接和公司領導進行溝通和對話,很可能達不到自己想要的結果,心理預期不要太高,要做好“兩手準備”:

(1)“溝通為先,以禮對話。”無論是誰的決定,都要先進行溝通和對話,這是解決問題的首要,因為員工個人和公司的“體量”不在一個平臺,所以“硬態度”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這樣做的目的有兩個:一是能夠選擇平和的方式和態度解決問題的,就不要採取情緒式的方式,這是處事的原則和解決問題的底線;二是可以探得公司的態度和想法,或是問題的癥結所在,以便給自己提供可行性的建議和舉措。

(2)“法律規章,維護形象。”職場中,經常聽到是員工的個人利益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很少能夠聽到員工的行為侵害了公司的利益。

為什麼?因為“不對等”,實力的天平永遠在公司這邊傾斜著,所以員工想要維護自己的權益,只靠對話有時很難予以解決,拿起法律的規章制度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往往起到的作用還比較好一些。

【小結】員工想要維護自己的形象和名譽,首先要弄清楚:內部群裡發信息的對象到底是誰,是人事部門還是公司領導,自己與對方到底有沒有矛盾與不和,如果不存在,溝通和對話,則是維護形象的主要方式;假如自己與對方曾經發生過磕磕碰碰,根據職場經驗,員工靠對話和溝通是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的,拿起法律,才能有的放矢。

二、藉助有利“證據”,維護形象

無論是人事部門的“過錯”,還是公司領導的決定,員工要想維護自己的形象和權益,在不平等的對話平臺上,想要讓公司做出改變決定的意見,現實中其實很難。

人事部門代表的就是公司,讓人事部門收回決定,等於是公司被“打臉”,縱然和領導沒有隔閡和矛盾,但員工畢竟已離開了公司,所以說話的分量和影響力幾乎沒有,溝通對話的效果其實很有限。

如果是人事部門的“過錯”,我建議員工需要做好以下五件事情:

(1)保存內部群裡的“截圖”,以防被對方刪除,或是“倒打一耙”,認為員工是在“汙衊”。

(2)任何員工離職時都在人事部門辦理了離職手續,可以仔細回憶和尋找關於“離職”的所有旁證。比如,離職手續單、離職簽名表等,凡是能夠多方面證明自己離職方式的,就要爭取蒐集齊全。

(3)提前瞭解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尤其是在公司侵犯到員工的個人利益時,員工都有哪些舉措來維護自己的形象,做到心中有數。

(4)事先在內心想好對話溝通話術,既要語氣委婉,又要柔中帶剛,能夠讓對方既有臺階可下,又有所懼怕。

(5)做好“撕破臉”的準備,儘管自己時奔著平和的態度去和公司進行溝通的,然而現實往往就是你越低下,對方越趾高氣揚,不把你放在眼裡,對你提出的要求也不會予以重視和理睬,因此這時員工想要維護自己的形象,就不要顧及當初的情分和麵子。

三、拋卻“不好意思”的心理,坦然面對

如果員工不得已採取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形象,一定要拋卻一種心理:總認為是自己主動“辭職”的,總覺得是自己“不好意思”,有一種“道德”的意識,覺得是自己“對不起”公司,是自己“攀高枝”,跳槽辭職者的心理,大抵如此。

(1)回過頭來細想:任何一個企業的HR或是公司領導,怎麼可能講“辭職”寫成“辭退”,而且還光明正大地發到公司的內部群裡,讓所有員工都看到消息。

(2)事實或許只有一個:企業HR或公司領導就是“故意為之”,想借著員工的辭職,再榨取員工的一點價值。當然,或許企業認為反正員工都辭職了,也不在內部群裡,這種“掩耳盜鈴”或是“不予重視”的心理,本質上是企業對員工的不尊重!

(3)以我11年的職場經驗:這種職場現象並不鮮見,雙方的心理似乎都有一種默認的共識,企業覺得員工已離開,在群內發一些不關痛癢的消息,員工就算看到了,也不會在意,或是和公司討要說法,覺得這些可能性很小。

現實中,很多員工的確是這麼做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畢竟是自己以前的公司,面子比較薄,而且對自己的影響並沒有發生實質上的利益侵害,很多員工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選擇逃避的方式來對待。

【職場筆桿子建議】:員工和企業,都是平等的“合作體”,員工的權益受到損害時,有權利去維護自己的形象,不能有“面子薄”的心理,不能覺得是自己“對不起”公司,職場的離職跳槽是“正常現象”,不存在“道德”因素。

結 語

人事部門將員工的主動“辭職”在內部群裡定性為“被辭退”,對員工的形象和名譽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尤其是對今後的職場發展,長遠來看對員工造成了實質上的損失。因此,員工一定要拋卻“不好意思”的心理,不要有“面子”阻礙,不能有“大事化了”的心態,要敢於維護自己的利益。

所以,員工首先要弄清的就是對話和溝通的“對象”是誰,到底是企業HR還是公司領導;其次,要做到交流溝通為先,禮要走在前,不得已的情況下,再拿起法律條文來維護自己的名譽;再次,要做好維護利益的“五步驟”,一是“存群內圖”,二是“尋找旁證”,三是“制度條文”,四是“溝通為先”,五是“法律途徑”。通常來講,只要員工做到了這幾點,自己的形象一定能夠得以維護。

—END—

【職場筆桿子創業】始終相信:“一支筆足以撬動職場,一支筆足以結識你我!”我是【職場筆桿子創業】,以我11年的職場經驗為你解疑釋惑。如果你覺得我的建議有用,希望【關注】點贊、轉發分享,讓更多的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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