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前妻已嫁他人,老丈人離世,作為前夫應該參加葬禮嗎?

懂你


即然前妻己經嫁人,現老丈人去世,你不需要參加葬禮,原因一,你倆己經離婚,不屬於夫妻,也不屬親屬,屬於陌生人。二,老丈去世是喪事,不是喜事,本來人家就不高興,如果你去了更增加人家的不愉快。三,尤其是前妻己經結婚,前妻的丈夫必然去參加葬禮,她倆是名副其實的夫妻,你去算怎麼回事,搞不好她丈夫還認為你和他妻子還藕斷絲連呢,如果你和前妻有孩子,你去應如何稱呼。四,當你看見你妻子和孩子落到了別手裡,連老婆孩子都養活不起,不覺得自己掉價和沒本事,自找沒趣。

所以,我認為你還是不去的好,你要覺得你欠你前妻的,那你就把禮錢捎過去,如果互不相欠,不去最好。


孫京浩


離了婚,前妻已改嫁,前老丈人去世,作為前女婿應不應該去送最後一程,這得看你有沒有孩子,或者是老丈人生前對你好不好,才能做出決定了。

照常理說,夫妻離婚就屬於陌路人,就應該快刀斬亂麻,把所有的情絲斬得乾乾淨淨。藕斷絲連,難免就會有瓜田李下的嫌疑。特別是當對方再嫁,不打擾對方,才是明智之舉,符合適宜。但是特殊情況除外,該禮尚往來的事情,就得禮尚往來,否則,別人會說你不明世故,不通情達理。

如果你有孩子,你和前老丈人就有牽連。孩子得管前老丈人叫外公,外公外婆從小肯定帶過孩子,或者是現在孩子都還跟著外公外婆生活,無論是看在孩子的份上,還是作為丈義男人,都應該去悼念前老丈人,送前老丈人最後一程。

如果你和前妻在婚姻期間內,前老丈人很心痛你,你們的關係相處的很融洽。而且你與他l女兒離婚,前老丈人總是站在你這一邊,反對女兒和你離婚的。作為恩怨分明的大丈夫,就應該有情有義前去送前老丈人最後一程。

如果你沒有孩子,前老丈人和你相處得不著邊際,離婚就是因為前老丈人和前岳母娘摻和進小兩口的矛盾,導致分崩離析的。要前往參加前老丈人的悼念儀式,送前老丈人最後一程,就沒有那個必要了。


老蔣閒言


絕對不應該去。對,你前妻已經結婚了,她有老公。你以什麼身份,什麼臉面去。必要去自取其辱呢。就算你和前妻有孩子吧,那要看她外公外婆有沒有帶過外孫子。你們離婚他外公外婆是在那邊勸呢?還是在中間攪和要你們離婚呢?像我和我前妻離婚,都是他爸媽在中間挑撥搞事搞出來的。十多年了我前妻,既不撫養孩子,也不看孩子。所以說我既不欠他人情,我又不是他的女婿,我可以不去。俺的兒女也不是他的女兒撫養長大的,他外公外婆也沒抱過,我憑什麼要去啊?憑什麼要我的兒女去給他那個外公外婆披麻戴孝呢?就算你去了人家還以為你去那裡示威的呢。做人不欠你前岳父岳母的恩情你就不要去了,去了也是犯賤。


洞口縣高沙鎮雲子攝影


這個問題,我突然想到另外一個問題,就是,你的前夫去世了,但去世之前,已經重新找了一個女人,會參加他的葬禮嗎?我身邊就遇到這樣的事情。


一個哥們,與老婆離婚後,重新找了一個女的,去年去世,現在的妻子參加,前妻也來了,甚至前妻的丈夫也來了,共同參加了他的葬禮,當時看到這一幕,還挺感動的,畢竟,一場夫妻,前夫去世了,女人如參加,說明她是有情義的,是一個重情義的女人,老公也來參加,說明這一對二婚夫妻,人不錯,比較重情義,因為,在他們離婚前,男人就已經找了女人,且喜歡好酒,經常醉的人事不省,女人傷透了心,才離婚,他走了,女人能來參加,真的挺難得的。

回到提問話題,也類似,我覺得,前老丈人去世,也有必要參加,當然了,你不參加,也沒人說你,你參加了,說明你比較重情義,畢竟,他曾是你的父親。


當然了,這裡還得分情況,那就是,你們夫妻在一塊的時候,老丈人對你如何,如果感情好,很多夫妻,即便離婚,還會跟對方父母、公婆來往的,離婚是離婚,父母長輩是長輩,對你好的長輩,還是應該繼續保留這份感情的,不能因為你們夫妻離婚,也把仇恨記到老人身上,沒有必要。

反過來說,如果老丈人在你們結婚後,對你不好,總是挑刺,人品差、嫌棄女婿這嫌棄哪,遭人討厭,甚至厭惡至極,那麼,這樣的老人,走了就走了,沒有必要去參加。


有的老丈人甚至,在你們結婚前,要求這要求你哪,如要求給天價彩禮,或者你和老婆離婚,都是老丈人在裡面參合,最終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如此老丈人,走了,也沒有必要去參加。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7年前前妻的母親去世,我去了,是看在她女兒沒和我離婚時,對人處事正直,明亮,公正,特別是對我孩子比對她孫女還好!還有就是我孩子剛上高中,不想給孩子的心裡留下影響,讓孩子知道,老爸雖然和他媽離了,但當他外公,外婆生病住院,逝去!老爸都會去的,因為那是他唯一的外公外婆!不要以和老人的女兒離婚後就成路人,離後各人去處好再生事,才是做人的胸懷!雖然至到現在我和前妻沒聯繫過!但她親朋好友對我很尊重!


倦鳥車童


見過一個真實的例子,和題目中說的情況一樣,由於孩子離婚後歸男人撫養,這樣一來孩子們以外孫的名譽參加外公的喪禮,而前女婿卻只能用朋友的身份參加,他念及從前與老丈人的感情也給了不少錢,但是在現場中我見到喪家親屬對他很冷淡,他顯得有點失落和孤單。

做為曾經的親戚我上前跟他打了招呼,他見了我非常高興有點自嘲的說:早知不要來給些隨禮就算了,我安慰他說應該要來的,畢竟有十幾年的翁婿之誼。

他對前妻一直念念不忘可是他有錯在先,因為經營非法的勾當坐了七、八年牢,等他坐完牢回來妻子已經有了人,吵鬧一陣子後只好離婚告終。

我們曾就這事討論過,他不怪妻子他說:別說七八年來女人的需要,就家庭和孩子們的生活已經夠她受苦了。

個人覺得類似這種情況,做為前夫雖說對死者及家人有一定的感情,但地位很尷尬還是不要再去摻合了,念及前情適當地給點隨禮即可,所謂緣份吧、緣份既盡各東西算了。


海陸雙豐


離婚了,前妻已嫁。老丈人離世,作為一個前夫應不應該去送?

答,這個問題問得好荒唐。

首先,我告訴你沒有必要再去送了。

為什麼我會這樣說呢?

你說你去送前老丈人,前妻安什麼方式來接待你。女方家的人怎樣稱呼你,你去是不是六個指頭撓癢癢——多你這一道子呢?

你想一下,前妻如果不認識你了,她的家族親戚還能認識你嗎?你這不是在自找沒趣嗎?再說前妻的現任老公能答應你去嗎?這一系列問題你都考慮了沒有?

這位樓主,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孩子。也不知道你前老丈人生前對你怎樣?

如果說你有孩子的情況下,你必須帶著孩子一同去,這樣前妻不看僧面看佛面的份上,也會招待你一下的。再者就是你的前老丈人生前對你很好,死後你願意再送最後一里路程。

我說要是處於後一種情況,你就在出殯頭一天晚上看看他,送上你的祭典品就行了。不要在第二天人前鬧市的情況下送了。

那樣會糟蹋你自己人格的。

好了友友就分析到這兒吧,大家對這個問題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大家都留言評論一下吧!如果你喜歡我就關注我。

我是中國情感喬存興!







情感V觀喬存興


我認為你有那份心意是可以去的,但是前妻已嫁,那她現任丈夫才是合法的女婿,肯定也去,為了不造成難堪,不宜參加葬禮,可提前去一下表示心意即可。


楓葉12859


哎,看了你們建議都是不要去了。怪不得說現在人情薄如紙。在乎那麼多幹什麼,畢竟是前老丈人,曾經在一起吃過飯喝過酒,聊過天,也從心底希望你好,也有牽掛。現在他走了,為什麼就不能去看看呢?買的香紙過去磕幾個頭,呆一小會就走。管他別人怎麼稱呼,每個人心裡都有數。就算是老婆的現任老公也在場,跟他不熟不要說話就行了,又能怎麼樣。你去了給她家裡親戚朋友留下的只是好印象,絕不會有什麼不好,他們能說什麼呢?常言道:女婿是半個兒子。曾經你也是他半個兒子!人生苦短,重情重義沒錯。


藍色群山


這件事應該問你自己才對!即然離婚了和前妻及她家人,就是不相關的人了。去不去取決於你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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