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稅務局:2月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2月28日

2 月 18 日,深圳市稅務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延長 2020 年 2 月份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告》。《通告》明確,針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今年 2 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 2 月 28 日。

《通告》提到,受疫情影響,2 月 28 日仍無法辦理納稅申報或延期申報的納稅人,最遲可在疫情防控解除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補辦延期申報手續,並辦理納稅申報。稅務機關依法對其不加收稅款滯納金、不給予行政處罰、不調整納稅信用評價、不認定其為非正常戶。

深圳晚報記者 吳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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