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支持商貿流通企業有序復工復業

2月19日,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出臺《平頂山市商貿流通企業復工復業實施方案》,按照防控從嚴、分類分批、分區分級、嚴格標準、強化監管的原則,支持各類商貿流通企業復工復業,維護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

《方案》指出,第一批覆工復業的企業為物流業企業,要持續保持防疫醫療物資保障類、生活必需品類物流企業的正常運營,其他物流(含為製造業提供服務的物流企業及電商、快遞、倉儲物流等)不受分區分級管理限制,經屬地縣(市、區)聯合審核小組審核通過後可以復工復業。

其他商貿企業,2月20日起,按照分區分級管理要求,經屬地縣(市、區)聯合審核小組審核通過後可以復工復業。

在一級管理區域(新華區、衛東區、湛河區、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魯山縣城),保持目前正常經營的生活必需品超市、各大中型商場、四星級酒店、餐飲外賣配送服務企業;在二級管理區域(汝州市、寶豐縣、郟縣、葉縣、魯山縣城以外),以一級管理區域復工復業的商貿行業為基礎,增加三星級酒店、餐飲企業、熟食門店、快餐店;三級管理區域(舞鋼市、石龍區、高新區),以二級管理區域復工復業的商貿行業為基礎,增加普通酒店、汽車銷售企業(4S店)。

《方案》要求,第二批覆工復業企業可根據市場需求、物資供應保障、員工到崗和防控措施落實等情況,由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結合工作實際確定。暫不復工復業企業為批發市場(蔬菜、肉蛋奶市場除外),家政服務行業,大型商業綜合體內的餐飲、影院、兒童娛樂場所等,具體復工復業事宜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統一安排。

《方案》強調,所有復工復業企業均要落實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體責任,制定復工復業方案,備齊疫情防控物資,落實從業人員管控要求,執行公共場所防疫措施。各縣(市、區)組織成立聯合審核小組,集中受理復工復業申請。各有關部門要履行業務管理責任,發現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存在傳播風險隱患的,要立即責令停工停業整改。同時,要及時掌握企業的經營狀況,積極協調解決企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我市商貿流通企業復工復業工作良性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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