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鵬飛歌楓醉美
辭退員工應該是公司裡面最難做的一項工作,如果是一些正常途徑的不合適或者遇到一些“好聚好散”的年輕人,這個工作還好處理,但如果遇到一個“老員工”,這個工作就有些難處理。
公司辭退員工,一般情況來說,這與員工本身的能力等掛鉤,雖然會有一些無良企業故意裁員情況,但是大部分或者說絕大部分公司還是屬於正常運營情況,不會無緣無故去辭退一個對公司帶來利益的員工。
公司想要辭掉一個工作將近三十年的老員工,主要原因是工作能力一般,已無法勝任,本來是想要直接勸其離職,結果老員工仗著自己待得時間長,死活不肯,像這種情況辭退員工該怎麼辦呢?
1.辭退需要有理有據
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不管是招聘還是入職辦理,甚至試用、轉正,以及離職等等,都有一些相關的細節手續,當然每個公司也有一些約定俗成的東西,這些常識,作為職場人也會很明白。
公司辭退人,肯定是將員工牽扯到的制度中提到的條條款款擺出來,讓員工看到自己為什麼被辭退,以及有哪些方面與公司的發展不符合,等等,方便員工在尋找下一份工作的時候有種警醒,更好的找到下一份工作。
2.辭退細節注意
辭退人是“得罪人”的工作,但是如果公司能夠換位思考,把辭退細節做好,員工依然能夠真正的感恩公司,或者至少不會心生怨恨,讓辭退變的複雜:
辭退選擇合適時機
辭退人,說白了是讓員工離開公司,作為成年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顏面,如果直接大肆宣揚的通知對方離職,相信即使互相沒有矛盾,也會變成互相仇視,並且大家基本都是圈子裡面混的,低頭不見抬頭見,相信“十年河東十年河西”。
公司需要與被辭退的員工在一個安靜的地方攤牌,並且也不要在工作比較緊張的時候,至少給員工留有一定的反應和思考時間。
辭退的語言溝通
公司辭退員工,並不是高高在上,也不是因為離了這個員工公司依然運轉,就無所謂的 很隨意的告知員工被辭退,這種情況的結果就是,員工內心委屈甚至有些小激動,甚至還會造成雙方的大聲爭吵,給公司及員工都會造成不良影響。
公司辭退員工的時候 ,一定是最真誠最直接的語言,先從公司發展,對方能力開場,然後轉移到員工與公司的互相不適合,當然員工有條件提出自己的異議,公司一定要詳細的告知員工被辭退的理由,直到員工接受。
3.辭退後續按部就班
雙方就辭退工作達成了相關協議,不管是公司方面還是員工個人,已經對於被辭退都已完全接受,雙方繼續按照約定好的方案,開始一步步的走辭退流程:
交接工作
辭退員工與公司指定的人員進行工作內容的交接,完全將工作中的一些經常性問題告知交接人,並囑託工作中的一些難易點,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項。
有些職場人自以為聰明,看似移交實則自己藏了公司的內容,這種行為不建議,藏私可以理解,但是對於公司的“一針一線”還是有必要還回去,因為作為公司員工由公司的保密協議,這是道德層面。
辭退流程
公司一般都有一些規章制度,被辭退需要一些線上協同流程,通知到各個領導、小組長之類,公司人事需要多加註意並督促,畢竟被辭退者也不能拉下臉各個環節進行督促。
辭退補償
一般來說,除非是真的忍無可忍,公司與員工的解除合同都會在合同快到期之前一個月左右進行通知,公司給員工留出找工作時間,員工對公司進行相關工作交接,互利互惠。
辭退的補償,也需要公司根據員工在公司的各種行為表現,給予一定的補償,既可以帶來公司的好名聲,也能夠讓員工體會到自己在公司工作也沒有什麼遺憾。很多公司與員工會因為這種福利的不平等激發矛盾,公司人事一定提前策劃相關計劃,談判的時候可以放鬆相關條款。
辭退員工,非公司所願,畢竟一個公司招聘一個員工,既需要讓對方熟悉公司,公司也需要員工注入新鮮血液,互相補充互相成就。
但遇到一些不可抗力,或者雙方有一方產生了與簽訂約定中不符合的行為,雙方自然就會產生矛盾、衝突,互相解脫。
辭退不代表員工不行,同樣不能說明公司就很差,雙方一定是互相作用的結果。作為公司人事,在與員工談辭退的時候,一定明確立場,並且與員工一起處理好情緒,保證辭退工作的順利完成。
【文/職場衚衕】源於大學路,八方延伸,專注職場溝通、案例分析、職業規劃等,為小萌新老油條提供職場法則。 (圖片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職場衚衕
老員工特別五零以上非技術類員工大多跟不上節奏,不適合做管理崗位,但是因人調整,總有能勝任的崗位,實在不行看大門。要老同志理解但不要讓老同志寒心!
越野湘子哥
要麼直接辭退他,給他賠償60個月工資,要麼就給他提供必要的培訓,讓他勝任本職工作,這樣做才是個有責任感、有擔當的老闆,而不是用陰損的招式逼人離職,那是令人不齒的。
況且,這名老員工工作能力一般,並不是很差那種,這也不能說明他無法勝任本職哦,因為我們大多數人都是普通人,大多數人都是能力中等水平的,公司裡面也需要這樣的人,況且,聘用這樣的人,你也不用付出過高的薪水,如果每個都是精英,你能承受得起那麼高的支出嗎?招聘市場跟買賣東西也一樣道理,都是一分價錢一分貨的。
針對你所述的情況,我建議你分兩步驟去處理這件事。
第一步,先給能力一般的員工提供學習或培訓的機會,並設定一個期限,比如半年學習期,到期後接受考核評定,並根據考核結果決定該員工的去留。
第二步,考核合格,就繼續任用唄,考核不合格,那再辭退他,給他賠償60個月工資,該給他的還是要給他,做個知法守法的企業家,做企業就應該表現出該有的社會責任、員工責任。
而不建議使用陰損的招式,逼他自離走人,那樣做是令人不齒的,也會很快臭名遠揚的,特別在網絡這麼發達的今天,別人上網查一查、打個電話問一問就一清二楚了,以後你再想招賢納士,那就難了。
設計製造迷
凡是優秀的公司,都是善待老員工的。員工把青春和熱血獻給了公司,老了卻“被離職”,這樣的公司,文化肯定不好。老員工猶如糟糠之妻,男人有了錢就休掉糟糠,然後娶一個美貌小嬌娘,人品一般都不會好。
聰明的老闆,是不會做卸磨殺驢之舉的。曾經有一個真實的故事。老張在一個公司工作了15年,是一個老員工。工作能力平平,但是老闆對他很好,每年評優評先,老張都有份。特別是有客戶來防,老闆都要老張參加會議和參與接待。有一次,一個很重要的潛在客戶來公司考察,老張忙前忙後張羅,客戶以為老張是公司副總,一問才知是普通員工。客戶感覺很奇怪。老張說:“老闆對我們老員工很好,公司就是我們的家,我們只有努力工作,才對得起老闆!”客戶感覺這樣的公司很靠譜,回去沒多久就簽署了合作協議。
一個工作三十年的老員工,年齡應該已經超過五十歲,這時候,你讓他離職,是不是有點太絕情了呢?員工把最好的青春年華給了公司,現在老了幹不動了,哪能隨隨便便就把人家推出去呢,這樣做,未免太不厚道了。這樣的老闆,與喜新厭舊,休妻再娶的男人有什麼區別呢!我承認,你的理由很充分,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可是這個理由是有點牽強。明眼人一看便知,這不過是企業想甩包袱的藉口罷了。
如果真的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企業還可以對其進行培訓,培訓後仍然達不到要求,還可以進行調崗,不會只有“勸其離職”一條路。再者說,員工已經工作了三十年,按勞動法規定,是要簽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想讓他離職,沒那麼簡單。所以,我建議公司不要打這個小算盤。真要是不能勝任工作,可以進行內部調崗,安排一個技能素質要求低一點的崗位,總比強行要員工離職好的多。真要是鬧僵了,企業損失是很大的。
從另一個角度看,公司如此對待老員工,新員工會怎麼想?豆腐磨完了,驢子也老了,老闆把磨一卸就要殺驢,這會給新員工造成很大的心理衝擊。新員工看到,老員工的現在就是我們的未來,以後誰還信任公司,誰還會有歸屬感,誰在工作上還會有責任心。那時,就會人心浮動,團隊不穩,對企業的殺傷力還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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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點事
首先鄙視一下想勸老同志離職的HR。
人家到企業的時候,可能你還沒有出生,現在已經幹了三十年,眼看著快退休了,看老人家不順眼了,還不願意付出一點代價,說什麼勸其離職,簡直喪盡天良,換成是你老爸或者是親人,你會這麼做嗎?
隨著知識更新得越來越快,有一些老同志跟不上發展的腳步,工作方面出現一些問題是可以理解的,老同志為企業付出了一輩子的心血,就剩下幾年的時間可以退休了,如果不是嚴重影響到企業的發展,完全有多種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何必要做得那麼絕情,還想著讓人家自己主動離職,於心何忍啊?
能夠存在幾十年的企業,想必沒有這麼絕情的文化,估計是某些人為了顯示自己能“為企業著想”,“省成本裁員”想的歪招,還想著找別人幫你出主意,讓大家助紂為虐嗎?簡直太壞了。
當然,企業也不是慈善機構。
企業的首要任務是創造效益,對於阻礙企業發展的因素,企業當然要妥善處理,企業也不是慈善機構,如果無情一點,也不需要對老同志特別網開一面,但是對於一些不適崗的老同志,按照規定,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就可以了。
下策:直接解除勞動合同,至於賠償,該怎麼賠就怎麼賠,老同志為單位做了一輩子貢獻,現在臨到退休,還要被辭退,經濟損失是小事,重要是心塞啊,看著單位發展壯大,到老了卻被這樣拋棄,說實話,和這樣一個老同志解除合同,賠多少那只是單位明面上的損失,名聲損失大了去了,搞不好弄個過激事件出來,分分鐘搞得天下皆知,到時候,恐怕處理這個事情的HR要比老同志先離開。
中策:給老同志辦理內退或者提前退休吧。找一個適當的理由,給老同志一些補償,不是解除勞動合同,是動員他提前辦理退休,當然,需要徵得人家同意。提前退休的做法相對溫和一點,即給單位騰出了位子,也照顧了老同志的面子,也不會對他的經濟收入產生太大的影響,處理得好,不會對單位產生負面影響,你好我好大家好。
上策:現在無法勝任本職,那就想辦法讓他勝任啊,單位出錢,讓老同志去培訓。至於能力一般,這是什麼概念?幾十年的工作都這樣做過來了,不要到了這最後幾年雞蛋裡挑骨頭。當然,企業也不能不發展,如果老同志培訓過後依然無法勝任本職,會影響到企業的生產經營計劃,那就換崗咯,老同志為企業做了一輩子貢獻,只要不要粗暴的把他趕回家,我相信他服從單位安排這一點覺悟還是有的,從那一個年代過來,堅持在一個單位工作三十年,對企業的忠誠度絕對不一般。企業發展了幾十年,難道還找不到第二個讓老同志乾的崗位?說句不好聽的,就算隨便找個閒職,也要把他養到退休。
總之呢,對於企業裡的老人,暫時不勝任本職工作,處理這樣的事情真的要慎重,不能單一方面考慮,一定要綜合考慮,依法處置之外,還要多講點人情,說起來,我們年輕人能進這樣的企業工作,還是因為他們老一輩人艱苦奮鬥的結果,所以,平時多點理解,換位思考,不要單純的從自己的工作角度來考慮,太冷血會沒有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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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家公司,就是類似的情況,一個幹了差不多十年的老員工,能力很好、經驗老到,但和中層領導不對付,看著是不邀功、不積極、不主動,完全老油條;
我們私下知道,那些軟件難題大部分都是他解決的,功勞給了新人,老大看他更不對付,以為這個大神很多餘;用了陰招,高薪招聘一個別家公司的中層,就為頂替他,來來回回折騰,工作中各種使絆子,讓他去畫pcb、對結構件圖紙……
果然,年後走人了,意料之外的事更加失控,他手下的新人就服他,他一走,緊跟著走了好幾個,軟件組算是折損過半,慢慢的軟件維護、update大部分delay;更加失控的東西是,領導這麼幹,把我們這些新人嚇到了,這就是以後的我們……
首先一點,你真得確認下,這個老員工是不是真的能力一般,還是隻是你看到的能力一般,見過的高手都一樣,特立獨行,不爭不搶,做了東西,不是熟絡的人,根本不知道,尤其是領導;其次就是一個榜樣效應或是連鎖效應,重點把控吧;
電子空與無
關鍵信息
NO1.工作三十年的老員工:1.這個員工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能達到三十年工齡,這個員工有可能距離退休不足五年了。
鐺鐺鐺鐺,這個硬件條件被勞動合同法PK掉了👊👊👊👊
NO2.勸其離職不幹,我個人字面理解是勸員工自動離職,被員工拒絕了,而且員工應該是沒什麼工作違規,只能年紀大了能力跟不上了。
哦,又是企業單方面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
綜上,企業還是執著的要砍掉他,就是妥妥的非法解除勞動合同了,準備好60個月的工資開始和員工談吧,員工可不會聽你講什麼賠償金支付上限,計算起來就是這麼簡單粗暴,畢竟以後還得生活不是。如果在有個工傷,職業病,少發,漏繳~~的,可能還得再多準備點錢。
按這個思路解決下去肯定是意料之中的結果:兩敗俱傷。雙方拉鋸,一通折騰之後,基本也是公司內半公開的秘密了,員工可能最後沒有拿到預期的錢也離開了,但是他不會給你留下什麼好的收尾。一方面工作中搞破壞,帶來的是企業的經濟上的損失,另一方面,企業的員工也都在觀望這個事怎麼收尾呢,員工心寒不說,估計也都開始算計自己如果離開能拿多少錢,怎麼樣才能拿錢離開,畢竟沒有人和錢有仇。
換個思路解決這個員工呢,這個員工工作態度怎麼樣,如果工作態度不行,又不遵守公司制度,給公司帶來惡劣的影響與損失,那麼我想不用讓他自辭,妥妥也夠開除的條件了。
如果員工工作認真,只是單純的年紀大了,能力跟不上了,那也可以通過其他途徑解決。員工工齡30年,是壞事也是好事,年紀大了,能力跟不上了,不適合原工作崗位了,這是自然規律,但是經驗還在,三十年的員工對企業可能比他家都瞭解。能力不夠可以培訓,不具備培訓的價值可以協商調崗,三十年不可能只在一個崗位上。
再講的直白一點,調崗還可以讓他三十年積累的經驗一點點反掏出來,新人也能少走不少彎路呢,老員工發揮餘熱,新員工也不會過多的為自己的未來擔憂,對企業有信心,對企業何嘗不是好事兒呢?
73240344973
從字裡行間看出題主提問時的冷血,對待一名近三十年的老員工,毫不留情,無疑是省小錢卻丟了大義,這樣的舉動只會讓其他的員工不齒心寒。
算算時間,如果20歲進企業,30年已經50歲了,人生的所有青春都獻給了企業,卻因為年紀大了,覺得能力不行了,無法勝任本職就第一時間想著勸其離職,於理不合,於情無義,於法不符。
筆者曾經所就職的一家企業因業績大幅下滑,企業限入生存危機,不得不裁撤一批部門和人員,其中一名10年老員工哭泣的樣子,到現在還在我腦袋裡晃盪。那年雖然公司資金緊張,但是老闆還是給了足夠的錢來補償,他在大會上向大家道歉,因為他自己的無能讓公司陷於困境,不得不裁撤員工,如果公司還能起死回生再創輝煌,他歡迎大家再回到公司。
哭泣的那個員工的部門大幅縮減了人員,不少都是老員工,我現在都還記得,她哭泣的原因不是因為錢沒給夠,也不是自己在社會找不到工作,她只是在感情上放不下:“為什麼非得是我啊,我的青春都留在了這家公司,我想留下來繼續在公司工作。”
所以我勸題主好好的和老員工聊聊,放開心胸,大家一起喝個酒,追憶過去一起為公司的未來奮鬥的日子,人都是有感情的,沒什麼是聊不過去,30年啊,人生又能有幾個30年,題主好自珍惜吧!
如果這名老員工能力真的跟不上公司的發展了,從一名資深HR的角度出發,最適合他的位置是發揮他司齡長的強項,去宣傳企業文化,在這個浮躁的年代,去影響新人對公司凝聚力與向心力。
既然員工都快30年了,那麼企業肯定也至少30年了,讓老員工以自己的親身經歷為藍本,向後來者訴說公司的前世今生,訴說曾經公司無數輝煌、令人激動的歷史片刻,訴說對於企業的熱愛與忠誠,一個30年的老員工的現身說法,會比無數句空洞洞的口號,更能讓人去感受公司的歷史厚度,去感受公司的文化狀態,也能感受到公司對員工的重視與關懷。
子佳看職場
近三十年的老員工,還想著讓他自己離職,不想給補償金,這個公司這麼做只會讓底下員工寒心。
工作三十年 覺得他現在能力不匹配了 那想問一句,這位員工什麼時候進來的,是不是馬上退休了,他在貴公司幹了三十年,可以說是奉獻了一生,最後來個卸磨殺驢,不是太過分了嗎。我們也得分清楚情況再做決定 :
第一 他是為什麼能力不匹配,如果單純是因為年老,幹了三十年,如果說有些崗位確實年紀大了,跟不上這很正常啊,老年人有幾個人比得過年輕人,不管是精力還是學習能力!
那就建議轉崗
第二 如果是因為為公司付出太多 現在因為身體跟不上等原因 那還是建議轉崗
有些工作崗位有特殊性 員工因為年輕付出太多,過多損耗了身體,導致後面無法承擔後期工作,就如運動員一樣,到一定年紀必須退伍,不是不想,的確是力不從心。
那還是應該儘量溫柔以待 不要寒了老員工和新員工的心,否則就沒有忠誠度而言,付出都是相互的。
第三 如果是老員工能力相差太多 公司又沒有合適的崗位,那也應該予以補償,或者寫封介紹信,如果是技術崗也可以讓他做顧問或者其他形式,而不建議讓其離職。
第四 若員工卻是倚老賣老 怠慢工作,仗著自己快退休,並且底下員工怨言較多,再採取措施讓其離職,比如考核等,但不建議如此。
如果員工底下風評較好,與同事相處融洽,工作也沒有什麼大問題,還是建議予以適當補償,也算是感謝他這麼多年的付出。
所以 對於一個工作三十年的員工,如果不給他留好後路,就想讓他離職,還不想給予任何補償,最後只會寒了員工的心,也不會有忠誠的員工。
若不是的確能力相差太多,建議還是應該以轉崗為主,予以辭退補償為後備,除非的確有重大過失,本人無工作之心,對公司造成嚴重不良影響,不建議勸退。
對於那種自己辭職的人,最後失業金都無法領取,企業如果這麼做,不就把人逼到絕處了嗎?
這種人一旦離開,再找到合適工作是很難的,緣分一場一起工作,得饒人處且饒人,你的企業面對的不是這一個員工,還有後續發展的許多年和千千萬萬的員工!
浮生若夢0506
你勸我,我也不走。辭職報告一寫,經濟補償金沒有失業金沒有,沒人跟錢過不去。
以不勝任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提前一個月通知支付n,不提前支付n+1。(勞動合同法40條)
另外還有個大前提,如果該員工連續工作滿15年並且離退休不足5年此條也不能用。否則違法解除,要麼恢復勞動關係,要麼賠償金2n。這類情況可以協商一致,或者他有嚴重違紀情形,他要是不同意或者沒有違紀情形,還真就是動不了。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