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問廈門湖裡抗擊疫情|入廈人員管理舉措是否“一刀切”?

入廈人員管理舉措是否“一刀切”?

人員管理 人性化分類管理讓小區大門安全敞開

八問廈門湖裡抗擊疫情|入廈人員管理舉措是否“一刀切”?


2月2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林泓 通訊員 王光熙 羅劍)日前,湖里區發佈《入廈人員分類管理的操作辦法》,對進入湖里區的人員施行分類管理,切實加強入廈人員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體溫超過37.2℃怎麼管?14天內有湖北旅居史的人員怎麼管理?省外返廈人員怎麼管理?這份操作辦法明確了6類情況的操作辦法,讓基層一線防控人員、轄區企業及返廈人員有規可循,心中有底。

值得一提的是,這一操作辦法中強調,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三種類型的人員都由市相關部門認定,都有明確名單,且都已送醫院觀察和治療,各基層單位無權自行認定,不能以此懷疑其他任何入廈人員,不讓其正常進入小區(城中村)。

而且,各檢查點工作人員不能自行認定相關人員與湖北人有接觸史,並以此為由不讓入廈人員正常進入小區(城中村)。各檢查點工作人員不能把所有持湖北省身份證的人員都作為14天內有湖北旅居史的人員,並以此為由不讓入廈人員正常進入小區(城中村)。

這意味著,操作辦法更多的是體現人性化管理,而並非封閉式的“一刀切”。如遇特殊情況,如各檢查點對重點疫區人員是否超過14天旅居史,確實無法判別的,可暫不允許進入小區(城中村),應告知其前往區定點酒店(舫陽酒店,電話:2626888)免費住宿一晚,隔天由區相關部門作出判別後,依書面證明材料予以放行進入小區(城中村)。確實因故無法進入的,由區相關部門安排其前往區其他外口公寓居住。

1.所有體溫超過37.2℃的人員

●各街道、社區、小區(城中村)檢查點操作辦法:由檢查點工作人員撥打120,由120救護車將患者送到市裡指定的19家發熱門診醫院

●處置類型:不能進入小區(城中村)居住,須撥打120來接送走

●各企業操作辦法:企業測溫發現後,撥打120,由120救護車將患者送到市裡指定的19家發熱門診醫院

2.所有14天內有湖北旅居史的人員

●各街道、社區、小區(城中村)檢查點操作辦法:由檢查點工作人員登記其本人的身份信息(姓名、電話、身份證號碼)並上報,告知區定點酒店(舫陽酒店,電話:2626888)的情況,負責跟蹤落實是否入住,若沒入住將信息報送區穩控組 (電話:5722042,13906040916)

●處置類型:不能進入小區(城中村)居住,須到區定點酒店集中醫學觀察

●各企業操作辦法:不能到企業上班,區定點酒店留觀14天無不適應症狀後,才可以上班

3 省外重點疫區(五個城市)的人員

●各街道、社區、小區(城中村)檢查點操作辦法:檢查點工作人員要求其進入小區(城中村)後,實施14天居家醫學觀察,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監測,由社區協助生活服務

●處置類型:可以進入小區(城中村)居住,但不能外出

●各企業操作辦法:不能到企業上班,居家醫學觀察14天無不適應症狀後,才可以上班

4 除第2、第3項以外的省外人員

●各街道、社區、小區(城中村)檢查點操作辦法:檢查點工作人員要求其進入小區(城中村)後,實施14天的居家自我觀察;如去上班,由企業實施14天的監督性醫學觀察

●處置類型:可以進入小區(城中村)居住

●各企業操作辦法:可以上班,由企業負責實施14天的監督性醫學觀察。(其中從事公共交通、住宿、快遞、養老護理等服務業人員,實施14天居家觀察且無不適應症狀後,可以上班)

5 省內人員、廈門市的人員以及無證據體現其14天內有湖北旅居史的其他人員

●各街道、社區、小區(城中村)檢查點操作辦法:檢查點工作人員要求其戴口罩、測體溫,遵守防控要求

●處置類型:可以進入小區(城中村)居住

●各企業操作辦法:可以上班,由企業負責健康管理

6 持湖北籍身份證,但未有湖北旅居史人員;已完成隔離14天且無不適應症狀的人員;有湖北旅居史,但已超過14天無不適應症狀的人員

●各街道、社區、小區(城中村)檢查點操作辦法:檢查點工作人員要求其戴口罩、測體溫,遵守防控要求

●處置類型:可以進入小區(城中村)居住

●各企業操作辦法:可以上班,由企業負責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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