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臺江縣人民法院對臺江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某濫伐林木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張某某犯濫伐林木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臺江縣 某某 濫伐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