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检察院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依法从快办理一起涉“疫”刑事案件

隆德县检察院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依法从快办理一起涉“疫”刑事案件

2月18日,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自受理案件之日起,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向本院检察长张贤儒汇报了案情。张贤儒指示:特殊时期要加班加点从快办理该案;要引导侦查取证,严把事实证据关;要依法从严惩处,体现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在此基础上,院疫情防控业务工作领导小组向固原市检察院做了汇报。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该案办理,市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白万钧、第一检察部主任杨鹏云多次通过电话了解情况,全程指导案件办理。

市院白万钧副检察长对案件办理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打击涉“疫”刑事案件作为检察机关当前重要的职责使命,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依法从快从严办理;

三要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正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考验。

承办检察官严格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连夜加班加点审查案件,并通过电话方式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相关权利义务及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听取意见,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同时依法从快从严办理。

该案已在一日时间内审查终结,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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