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縣檢察院貫徹落實上級檢察機關部署要求,依法從快辦理一起涉“疫”刑事案件

隆德縣檢察院貫徹落實上級檢察機關部署要求,依法從快辦理一起涉“疫”刑事案件

2月18日,隆德縣人民檢察院對一起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訴。

自受理案件之日起,承辦檢察官第一時間向本院檢察長張賢儒彙報了案情。張賢儒指示:特殊時期要加班加點從快辦理該案;要引導偵查取證,嚴把事實證據關;要依法從嚴懲處,體現檢察機關的責任擔當。在此基礎上,院疫情防控業務工作領導小組向固原市檢察院做了彙報。市檢察院高度重視該案辦理,市檢察院主管副檢察長白萬鈞、第一檢察部主任楊鵬雲多次通過電話瞭解情況,全程指導案件辦理。

市院白萬鈞副檢察長對案件辦理提出明確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打擊涉“疫”刑事案件作為檢察機關當前重要的職責使命,全力服務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進行;

二要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文件精神,依法從快從嚴辦理;

三要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正確適用法律,確保案件經得起歷史考驗。

承辦檢察官嚴格落實上級檢察機關部署要求,連夜加班加點審查案件,並通過電話方式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相關權利義務及認罪認罰從寬處理制度、聽取意見,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的同時依法從快從嚴辦理。

該案已在一日時間內審查終結,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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