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身上紋有前男友的名字,我該怎麼辦?

Mr_Dash


首先,你就實話實說唄。樣板話術如下:

“如果你還放不下你“刻骨銘心”的過去,而對方確是“放下了”,那麼我會給你時間也給自己時間去慢慢融化你自己。因為我愛你,我接受你的過去,“得一人心,白首不分離”,我也憧憬我們倆人美好的將來,合適的時候,你是否要把這個東西擦掉…?”。

其次,解鈴還須繫鈴人,“時間”它不會撒謊,“時間”也是你最好的老師。你就把它交到“你倆愛的用心經營”中來。她如果也是深愛著你,後續她不等你說自然會主動考慮去“做掉”的,不是嗎?


約克老師


如果是我。我會讓她洗掉。
伴侶的身上紋著別的男人的名字,你不會心裡難受嗎?

隨時隨地不經意間都有可能看見,那個別的男人的名字。

洗紋身是疼,那你紋的時候不疼嗎?

你紋的時候想著我愛他,我可以忍受。

那就麻煩你考慮我的想法,你愛不愛我?你愛他,所以你為了他忍受痛苦去紋身,而且你紋了他的名字。那你如果愛我,你就為了我考慮考慮,去洗掉吧。

這是對我這份愛的尊重。


someone啊


自己女朋友紋前男友的名字,但凡是個男人肯定也會不爽。

那是眼睜睜看著不去想他,還是每次一看到大動肝火的吵一架,或是冷處理?似乎不知道怎麼辦才對。

一千個人裡一千個哈姆雷特,真正的答案其實就在你心裡。

1、女朋友

如果你覺得處的僅僅就是女朋友,而她又不是你未來的那個結婚對象,也就是說在你心裡其實就是想讓她陪你打發這無聊的青春,那就無所謂了。


她喜歡你多一點,那麼你發個脾氣,跺一跺腳,人家興許就乖乖的去店裡消了痕跡。要是你喜歡人家多一點,反正你也沒跟人家走完一輩子的打算,紋身就紋著唄,萬一和你黃了還有機會跟紋身的那個前男友再續前緣,也是你的功德了。


當然了,萬一你們都是玩玩的心態,在這件事上糾結太多倒顯得矯情了,冷處理就好了,不看不煩。


2、媳婦的候選人

既然已經做好了娶回家的準備了,那這個事情就得從長計議了。話說深了,媳婦可能不是你的了,說的淺了,沒說一樣,倒顯得小氣。


還是你要自我評估,評估什麼?你們的感情唄,若是你一廂情願的想娶,人家未必想嫁,還是要低姿態,說話柔和一點,跟人家好好地說,表明自己是想和她過日子的,說是每次看到紋身,都感覺加了一個小三兒,挺不是滋味的。也不希望,因為一個過去的人和事,影響感情,不值得。


女方若也很喜歡你,肯定可以聽進你的話。看似說的是紋身的事,其實歸根究底還是感情深厚度的問題,你想想,一個女人要是真的沒你不行,超級愛你,恨不得紋一個你的名字,還能留著前男友的等著你發飆,這不是鬥氣嘛。


我跟我老公處對象的時候,相冊裡還有幾張沒刪乾淨的照片,微信也沒刪,後來有一天他拿我手機看,明顯的我感覺他好像心情低落了,我拿過來一看,他正好看到微信上的名字。


我根本沒猶豫,統統的刪乾淨,一個不留,本來早就該刪的,知道老公不喜歡,果斷刪,一個原因:你得知道誰對你更重要,是過去的回憶,還是當下的人。


弄明白這些,結果就出來了。但是作為男人,給女朋友一點信號,或者一些刪除的時間,那也顯得你大度不是。


七秒魚論


我覺得你應該和她攤牌:讓她去除前男友的名字,否則就結束和她的戀情。這個不是小事情,會直接影響你們以後的感情和婚姻。

一、紋身是一種衝動的舉動,要理性地向紋身說“不”。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紋身成了少男少女們的一種僻好。他們因為一時的衝動,或在自己的身上紋上喜歡的圖案,或是紋上自己喜歡的字,或者紋上戀人的名字,追求時尚,彰顯個性,表達愛情。這是非常不可取的!

據我瞭解,有紋身的人是不能參軍入伍,不能報考公務員的。就連一些國有企業或者是相對正規的單位在用人之時如果有紋身,是不予考慮的。

二、你願意和一個紋有另一個男人名字的女孩子走進婚姻嗎?

這個女孩子紋了前男友的名字,是一種荒唐可笑的舉動。還沒有和別人結婚,就紋上了對方的名字,可見她對感情是何等的輕率!你整天和一個身上紋有另一個男人名字的女人在一起嗎?你心裡可以接受嗎?可以原諒嗎?

如果你真的愛她,她也喜歡你,那你就動員她去除紋身,如果她心裡有你,並在乎你的感受,一定會去除紋身的。她如果不同意,沒什麼說的,立即分手!

大家好,我是[大河漢子],2018年度全國“全民閱讀優秀推廣人”榮譽稱號獲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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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漢子


雖說相愛就該互相包容接受對方的過去,但每當親熱時那東西就跳出來扎眼,很是有礙性致,又一時無法去除乾淨,可不可以跟你女朋友商量從新修飾下那個紋身,做成有關你們愛情的主題圖案呢?我想如果你女朋友已完全脫離上段感情有對你真愛有加的話,她也會覺得前任的痕跡比較扎眼和尷尬,希望消除你們之間的情趣障礙,如果能修改成你們喜歡的樣子,豈不既抹去了她的過去你的鬧心又從新銘刻了你們的愛情見證,兩全其美呢?


瀟灑人玍


那咋辦?兩種方法,第一要求她去醫院把它除了,但是前提是你倆結婚後你才能這樣說。第二要求她把你的名字也紋上去,前提依舊是結婚後。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婚後你們有了穩固的婚姻關係,你有理由讓她這樣做。做為男人或者女人都不會容忍自己的另一半身體上紋著她(他)以前戀人的名字,看著心裡就不舒服。如果換做是我面對這種情況只有兩條路,要麼做掉要麼分手。如果您心量夠大滿不在乎心疼對方那就算了,只要你能接受就好,愛烏及烏嘛!


jabx桀驁不馴


讓她去洗掉啊,不洗的話讓他在名字上面改成你的名字[捂臉][捂臉][捂臉]


愛你的理由不存在


和男友分手了,都捨不得去除身上所紋那男人名字,說明這女人和前男友相愛甚深,雖然分手了,但是心還在他身上。名字不去除,說一句不中聽話,這女人已經打上烙印,此生屬名字男人所有,作為你可能就是一時感情替代品,即使獲她身獲不得她心,至少在一段時間內。


春風細雨83223639


你女友紋有前男友的名字?證明她們曾經愛的很深,而且這女的腦進水。如果你不嫌棄她腦殘也不嫌棄穿舊鞋,喜歡她與男人睡覺有著豐富的經驗就繼續和她在一起吧。


迷霧水珠991


你也紋一個,左青龍右白虎,女朋友你們不都只行使老公的權利,不盡義務嗎?你在乎個毛線,是在炫耀麼?這種敢於把前男友秀身上的女孩,你這二手車估計前主開得比你溜,你就供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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