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

(2019)桂0502執恢55號

陳志華: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陸偉紅與被執行人陳志華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9)桂0502執恢55號執行裁定書(拍賣裁定)。裁定內容如下:拍賣被執行人陳志華名下位於北海市北海大道136號明麗商務中心C幢604號房屋【房屋權有權證號:北房權證(2014)字第007359號】。

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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