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集資修建的村道,不允許本村沒交錢的人通過,到底該不該?

新大風歌


農民集資修建的村道,不允許本村沒交錢的人通過,我個人認為這不妥。但應該根據沒有交集資錢家庭的具體情況,或採取補交、或者少交、或免交、或者推遲交、或者分期交等不同方法,作後期的妥善處理。

我是這樣想的:



一、弄清未出資的原因

村裡修村道,這是為村民造福的大好事,總說要想富,先修路,現在家家都有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車輛,修路肯是會得到本村村民擁護和支持的。

但為什麼有的村民,修路沒有出資呢?我估計這應該有多方面的原因:

1.條件困難,無經濟能力支付集資款。

有些家庭,或本就是貧困戶,真的是掏不出這個錢來。或因目前遭遇不幸,如住院等花去了大量的資金,雖然以前不困難,可現在也困難了。或者上學子女多,學費都成問題,所以集資修路就無力響應和支持了。

集資修路,應該是筆不小的數目,如果村民負擔不是很重,應該不會不支持的。

所以,有些家庭確實存在困難,這也應該是事實。



2.集資時,人不在家不知道

現在農村人,因為想更大的發展,舉家外出謀生的人很多。在修路集資時,這些人不在老家農村務農,身在異鄉,很有可能不知道這件事。


3.對項目的工程人員有質疑

有些地方,因為各種原因,集體工程存在暗箱操作,或者影響了工程質量。這會讓那些有能力、有熱心的人,無法參與其中。對組織者存在質疑和反感情緒,以致有不支持的心態。


4.家庭不是很興旺

有些家庭,沒有男孩,女孩出嫁了,這樣的家庭會慢慢萎縮,這些家庭很難有百年大計的。


5.修路受益不同

有的家庭沒有現代化的交通工具,有的人家大車小車很多,對一樣集資存在不滿。


二、處理好集資的徵收問題。

修路是為群眾造福的,如果因為集資修路讓村民困難重重,反而沒有路走,這就偏離了修路的初衷。對於家庭困難的人來說,他們會認為應該量力而行,對於不知情的村民來說,他們會認為這不是他們的問題。對於其他未交集資款的村民來,都應該做好工作,讓大家積極響應。

如果用禁止通行的辦法,這就有失修路的初衷了。如果不是本村的人員、不是本村的車輛,那是不是就不能進你們村了,或者象高速路一樣要交過路費。那你到別村去人家攔你人和車要錢了嗎?

所以,作為組織者在路修成以後,不是攔路,而應該大聲的宣傳修路的好處和修路還存在的實際困難。


作為該村的村民,看到了一條寬闊、平坦的大路就在自己的腳下,就在自己的車下,就在自己的門前,應該會大力支持的。

所以,組織者應該根據具體情況,把工作做好,造福於民,方便於民。

1.補交。那些集資時不知情的人,回家後,村裡讓他們補交集資款。或許有的在外發了財的人回鄉多捐些也大有可能。


2.少交。有些家庭用錢的人多,用錢的地方多,但掙錢的人少,掙的錢也少,路固然重要,村民生活更重要。有些實在困難家庭,可以少收一點。

3.免交。有些特別困難家庭,如殘疾人家庭等,如失親家庭等等,可以免除集資。

4.緩期交。有些目前臨時陷於困境的家庭,可以在他們的困難緩過來之後,再讓他們出資。

5.分期交。大有大難,小有小難,村裡建設有困難,可以從村民那裡集資。有些家庭有困難,卻無處去借來。這樣的家庭,可以分期交款。


三、不忘修路利民、便民的初衷


修路是為了便民、利民的為民工程,不能因為有的家庭暫時沒有交錢,就禁止人家通行,而應該做好道路成功後的細緻工作,在每一位心中都應該有一條通向遠方的大路,在每一位心中都應該有一條美麗的大路。在每一位心中都有一條幸福的大道!


一生好人大司馬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在哪裡集資修路,都有那麼極少數幾戶人家既不願出錢又不願出力的人,人家修好路他只管過。相信這種人在村裡面,絕大多數村民都是比較討厭的。

村民集資修建的村道,不允許本村沒交錢的人通過,到底該不該?

從法律上講分兩種情況。

1、自籌資金硬化的原有村集體道路。也就是說這條路原來就有的,屬於村集體的村道,只是以前屬於泥土毛路,經村民自發組織集資硬化成水泥路或者油路,這種種情況,出資修路的人不能不允許沒交錢的村民過。一方面修路按道理是交通管理部門拔款修建,屬於民生工程,農民沒有義務硬性出資。當然,村民自發組織集資修路,也是出於為了全村經濟發展,造福子孫後代,是一種正能量的做法,政府無力拔款修路的情況下,村民自願集資修路這是非常值得點讚的,屬於做好事做公益的範籌,但是絕對不能不允許沒有出資修路的村民過路,因為自願出錢修路不代表可以佔有鄉村公路的使用權,不能剝奪他人過路的權利,鄉村公路屬於村集體所有,人人都有權過,沒出錢的人把話說難聽一點,他又沒叫你出錢修,你不修毛路他也得要過,修了,水泥路當然他也要過。



2、自籌資金新修建的通村通組路。也就是說,村民自籌資金修建的路,原來本身沒有這麼一條路,新修建的公路,毛路和硬化都是村民籌資修建的,這種通村通組路,集資修建的村民有權不讓沒出錢的村民使用,包括步行和車行。不讓他過他是沒辦法的,當然前提條件是修路不佔到沒出錢人的土地,也就是說,不出錢不出力也沒出地,你憑什麼過人家修的路,村民也沒有義務免費修路為別人過,從法律上講,享受過馬路權利的同時就得承擔相應的出資義務。

從道理上講。

沒出錢修路的人,其他村民集資修建的通村通組路,無論以前有沒有毛路,新修建的公路都可以不讓他過。即使村民允許過,沒出錢的人也沒臉面過,大家出錢修起水泥路,你沒出錢天天開車從人家出錢修的路上過,臉放哪裡!村民的口水都能淹死人,開得起車卻不願出錢,盡佔別人便宜,這種人叫人家即出錢修路又買不起車的農民情何以堪?即使在別人修路的時候,如果自己真困難沒錢集資,後來有錢買車的條件下,也得主動將該出的錢拿出來分攤給大家。

當然,相信大多數村民不會那麼做得出來!有個別家庭特別困難的無法出線,也不可能會不讓人家過,村民針對的都是那種即買得起車還不願意出錢修路的村民。


總之,修路架橋,造福子孫後代,能出錢的應當出錢,能出力的應當出力,能出地的應當出地,一樣都不願出總想佔別人便宜的人,說白了,村民說不允許沒出錢修路的人過,也只是短時間的一種氣話,時間長了,管你過不過。不過這種人的名聲一定會在村民口水中流傳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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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粑兄弟


村道集資修建的水泥路不讓沒交錢的過、雖然沒有什麼紅頭文件規定,但也確實讓沒交錢的人抬喪都沒讓過的真實故事。

我老家鄰鄉有一個開大廠的張姓老闆、幾兄弟先很窮、後來幾兄弟開廠都賺了大錢、有了錢就不拿正眼看人,村上那幾年興集資修公路,幾個村幹部找到張老闆,讓其捐點錢、當時張老闆在廠裡當著自己的工人就拿了1萬元、說修了差多少再來找我,隨後村上算了一下,大約還差4萬多,村幹部幾個又到了張老闆家,說明來意,那知張老闆這回一下板起臉罵了起來,“老子的錢是揀來的嗎?狗X些、滾滾滾……還有些更難聽的話,幾個幹部被罵得狗血淋頭,最後回村上給村民說了原委、把1萬元也退給了張老闆,2O15年張老闆意外死亡,準備回老家埋,村裡人就在公路上擋著、連鄉幹部做工作都沒讓其通過,這個事當時不知傳了多遠,張老闆死時資產幾十個億。

想想看,這些事情怎麼解釋,說起來象張老闆這種離開老家,又找了錢,老家修公路、你出得起又何必財大氣粗、傷人心呢,最後還是害了自己好名聲。


用中華利劍


沒有出錢的,就不應該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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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歸大山


這件事難說對與錯。上個世紀1973年的冬天我們在沂南銅井施工,去蘇村趕集,路過一條5米多寬的小橋,附近的村民自由往來,我們在過橋時被攔下,被村民要收過橋費1毛錢,那時一毛錢可買二個草雞蛋和一斤青菜,沒法交了錢過去了,回來知道要收費,提前準備了一毛角準備過橋,又被村民欄下了,說錢不夠,我說來時就是一毛錢過的橋,村民說,你不帶東西現在也可以過阿?因為我趕集買了菜了。最後交了2毛錢過了小橋。這件事過去幾十年了,仍記憶由新,難忘小故事,題主講的事誰有理,村民集資修路,為啥個別人不出資呢,路修好了,人車行走到順暢了,不出資還想走,不就是想沾交錢村民的便宜嗎,想沾便宜還想佔個理。才有了此問題。只要都相互理解,相互包容,並沒啥原則問題,也沒有誰對誰錯一說,必境一個村的村民,世代多少輩人相聚生活的地方,還是舊情深厚。

但是想沾便宜之風不宜提倡,必競損害了出資人的利益。如果人人都想沾便宜,誰還能大公無私呀,誰的錢也是流汗和付出掙回來的。所以對不出資還想通行的村民說,如果你出了資修路,你能讓不出資的通行嗎?該提問還是讓不出資修路的回答最合適了。


手機用戶6l700655261


上個月我就經歷過這樣事,我一直在外做生意,有家人把原來的小路護寬了,也沒通知我,我嫂子想裝車土把老屋坪填一下,他不準過,打電話給我,我正好那段在鎮上裝修房子,我過去問他為什麼不準過,他說這條路是他修的,我說是真的不準過嗎?他說是的隨我來,我說好的,你家三兄弟從今天開始不要出門,我把小車就放在路口睹住,另外他坐電動車,走路要經過我哥那,下午他們過路我把他們都攔住,不讓過,這路是我修的,你也不能過,哈哈!後來他打了110,我一句話你不讓我過,我就不讓你過,明天還要多設幾個卡,去鎮裡那條大路20年前我捐了2千,他們也不能過。一句話給人方便,就是給自己方便。


雲起雲來


這個真不好說,我家住的地方離主幹道公路遠,到我家那段距離是泥巴路,一下雨,路就很爛。為了好走些,我就顧人把路硬化了,我一人大約貸款借錢花了十幾萬,把這段路修成水泥路,有30幾家人,其它最多有出1000元的,有出幾百元,100元的,也有沒出錢而且不準從他家門口過,路原來就存在偏說路是他家的,用磚砌一半,車也過不了,最後好說歹說,他家同意打水泥,但是還是佔了很寬,這路在他家門口最窄。但是,我們沒有攔著那些沒有出錢的不讓過。

做點善事也沒什麼。那錢是我自己還的。當然後來大家對我也就不懷敵意了。同時我自己出門也方便多了。


自在瞭然1


這個問題從來沒有聽過,就我們周圍鋪設水泥路面,村村都一樣,自願捐款,富人帶頭捐多點,比較困難免捐款,自願為原則。正常工程未動工之前,先通知村民,捐多少錢以上,石刻留名字在芳名榜上,人人愛臉面,家家戶戶儘量捐多點,況且工程完成,受益自己,中華傳統美德人人曉,修橋造路做善事,造福子孫後代。題主提問題,在我們周圍從來沒有發生過。謝謝友友點評!


實惠2019


我們村裡剛剛完成了集資修路,本來十三戶人家,如果每戶出3000元,正好修出毛路,這條路需要挖掘機挖,還需要幾戶村民出讓自留地,另外幾乎住在村外的人家,因為自留地被佔需要補償。由於村子裡的自來水都從路邊排出,需要買下水道管子。但就有一戶人家不出錢,他在外安裝空調,掙錢多。我們按照戶頭集資,開始每戶2000,他偏要按人口出資,否則一毛不拔。因為我們這幾家,都是夫妻倆在家,孩子在外生活,常住人口一樣的。因為他不出,有幾戶不能通到家門口的,在後續出資時也不願出,最後十三家變成了九家出資,必須每戶出3500才夠用。所以大家決定,以後這戶不出錢的,回家可以步行,但不許開車,不許做房子拖磚瓦。這十三家,只有他一戶需要做房子,憑什麼別人出這麼多錢的,讓他免費享用?所以我認為這樣做得對。


月籠南窗


我想村民雖然集資修的路,但毛路原有的路是所有經過的人共有,你也不能阻止其不出資的經過。雖然可以從道義上指責,但卻得不到法律保障。

我從親身經歷講一講,我所處的農家大院,整修機耕道。雖然不長只有一百餘米,經過的人有八戶,但願意出錢的只有四戶。按預算買水泥沙石大約五千元,人工自己出,成本如此低,可就有人不願掏錢。最後道最遠的出了二千元,其次我家出了一干五百元,另外堂兄出一干元,另一家只願出五百元。另三家一分錢也不願拿。說出來的話還振振有詞:我沒錢,不硬化路面,我一樣過。你們也可以不硬化,硬化也同意,但路我一樣過,這是集體所有,誰有權力阻止呢?都是鄉里鄉親,天天見面,沒事還一起吹牛,誰又能拉下臉來不叫他過呢?雖然背地裡大家都會指責其鐵公雞,指責其為人缺德,但又能怎麼樣呢?想想修橋補路是好事,還有一家人修一條路的,這是善事。所以為人呢?還是應該有公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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