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應急廳要求“三到位” 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


自治區應急廳要求“三到位” 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


近日,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向市、縣應急管理部門下發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間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妥善安置到位、救助資金及時發放到位、救助政策落實到位切實做好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 

通知要求,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嚴格落實救災責任,春節前,各地已將冬春救助款物發放到受災困難群眾手中,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要結合當前部分群眾受疫情影響出行受限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實際,組織對受災困難群眾家庭生活狀況進行全面排查,及時採取針對性救助措施。要重點加大對重災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散居五保戶、殘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難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基本生活存在困難的受災群眾的救助力度。  

通知明確,疫情防控期間,要暢通受災困難群眾救助的綠色通道,優化救助程序,結合實際,救助可採取現金救助和實物救助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現金救助要通過“一卡通”發放,減少人員流動接觸機會;實物救助必須採取錯時發放或送貨上門的方式,確保救災款物安全快捷發放到受災困難群眾手中,發放和領取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在空氣流通的場所發放,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凡發生災害事故,需要轉移安置受災群眾的,應及時採取分散安置的方式進行,並做好疫情防控、疫病防治等方面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增強受災群眾的疫情防控意識和能力。未經當地疫情防控應急指揮機構批准的,一律不得集中安置受災群眾。  

通知強調,各級應急部門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期間救災救助資金保障和管理的相關政策要求,做好救災資金物資管理工作,及時掌握救災救助應急物資使用及疫情防控合理需求情況,認真落實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增加儲備物資品種和數量,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間資金管理、物資採購相關程序,及時規範跟進補充相關救災物資保障疫情防控、防災備災和救災救助物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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