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坐高鐵時座位被人霸佔了,找乘務員和乘警也解決不了,你有什麼辦法處理?

辯證法562


首先說明,這個情況一般很少能遇到,我出行也不少,像這些霸坐,爭吵,不禮貌的很少遇到,不管南方北方,都很和諧有禮,尤其是我們臨汾,公交車舒服的你不敢想象[贊]!但硬要我想象出現這事,那我要看坐的高鐵是長途短途,霸坐的是年輕的還是老人,如果是短途,又是老年人不方便的人,讓他坐唄,可以湊合一會!如果長途,又是年輕的人會出示車票禮貌請他讓開,再不行,叫乘務員協商,還不行?我會拿我的水杯潑他的!不介意動粗!


坐看雲起7169


我也碰到過。10年的時候去上海看朋友(順便叫他幫忙買了回程的動車票)。中午在虹橋上的車,原本自動檢票的,閘機出了問題,就一邊是人工檢票。到車上找座位,座位上有人,我還以為是人家佔了我的座。那小青年說他沒坐錯,叫我把票拿出來,結果被小青年發現是我坐錯了。我沒看出發日期,是第二天的票,好尷尬!等下車出站時,我直接跑到那保安處叫他幫開下門出來的。人家問我是怎麼上車的,我說後他們都笑了!因為太巧了,呵呵!


彼岸花開花開彼岸47


假設有你這種情況,你就電話找打列車長。

之前有兩個無座,找列車員跑到臥鋪車過道坐著聊天。兩點了,我說了一次,結果還不聽,我就去休息室找電話,乘務員看我找東西問我幹嘛,我說找列車長電話,他問怎麼了,我就說那兩個說了還不聽。他就把那兩個轟走了。


DE000


沒遇到過!我每次都會很禮貌的跟人家說,然後人家就讓了。老弱病殘孕,即便是要起身讓,我也會讓他繼續坐著,做好事心裡爽嘛。如果不是,那就報警了,報警解決不了了的話,當著乘警的面把這傢伙拽開。做事要光明正大不留瑕疵,省得訛我醫藥費。


鋒鋒穎


我遇到過娘倆,胖胖的,三人座,我就攤半拉,黑龍江的,後來吃飯,泡麵翻了,弄我一鞋油,也不道歉,氣死了,哈爾濱下車她倆就走了,那鞋剛穿三天,500多買的現在還在家沒穿,洗不掉油,一有灰就出印,素質太差了,


陳魚兒


我的辦法:絕對不表現出憤怒,找個別的位置坐下,然後觀察。

如果他在我之前下車,那就算了,算自己倒黴。

如果恰好跟我一站下車,是最完美的情況。一路跟著他,找個機會看準了沒攝像頭沒別人,直接往死裡揍,然後跑

如果我要下車了,但他沒有下車的意思,直接把他拎起來拽出車,不打,就那麼托住他,直到車門關閉開走,把人放開,然後跑。光是這樣什麼責任都不用付。


Kaioken


這樣的事情,但願大家都不要碰到的好。

平常的生活中,總會遇見那麼一兩個奇葩,擾亂人的心緒,又讓人倍感無力,因為處理起來很麻煩,退避三舍吧,又損害了自己的利益。以下個人觀點,推薦幾種做法:

  1. 找來乘務員,乘警,在他們面前解決問題,這樣可以避免發生衝突。畢竟是被霸座,又佔理,乘務員,乘警都有義務解決這樣的事情。
  2. 動員其他乘客一起“討伐”霸座者,群眾的力量是偉大的。一個人不論它如何無理取鬧,畢竟理虧,他不可能當著所有人的面,還能理直氣壯的坐的住。
  3. 曝光他,網絡這麼發達的今天,任那種臉皮在厚的人,也經受不起輿論的壓力。那些曾經有過霸座行為的人,現在不也銷聲匿跡了嗎?正是因為輿論的壓力,讓他們不得不重新認識自己。
  4. 如果乘務員與乘警,也沒有辦法解決問題,那麼當著乘務員“弄他”。如果都對霸座這樣的事情妥協的話,就會出現很多這樣,欺軟怕硬的人。(這個方法,一般別用)
  5. 如果非要將此事,解決出個所以然來,可以用法律的武器,雖然這個方法會很麻煩,但是霸座這種歪風邪氣,還是要有人站出來抵制的。

小結:以上所說的方法,很多人都不願意去做,因為會給自己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但也正是大多數人都有這樣的想法,才導致霸座這種低素質的人,不斷出現。

出門在外,都有可能碰到這樣的事情,解決這樣的問題,主要還是要依靠道德的約束,希望大家在遇到這樣的情況時,都不要做一個冷漠的人,適時的幫助他人,在你遇到這樣的事情時,才會有人幫助你!

@西北小Q:祝大家出門都能平平安安,順順利利!


西北小Q


現在網絡上對霸座者都是一片譴責之聲,並且鐵路系統對霸座者也採用了進入黑名單的手段,讓霸座者無法再購買車票,因此,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已經絕少再出現霸座者,當然,事情沒有絕對,萬一出現了這樣的奇葩,而恰好又被我碰到了,當然第一時間找列車長和乘警解決問題,他們也不可能解決不了,再奇葩一點霸座者仍然不讓,列車長應該也會給我暫時安排一個座位,然後我會將霸座者如何霸座的視頻發佈到網絡上,讓更多人認識他霸座的樣子,當然,霸座者是一定會進入鐵路售票系統黑名單的。不建議使用暴力解決問題,動手傷人就造成有理變犯法了,任何維權也都要建立在守法的基礎上。


程小芳的旅居


購票成功即表示你和高鐵公司達成合同。上車座位被人佔了,要求乘務員處理並報警保留證據,到站後要求退票並索賠。因為高鐵公司沒有按照合同條款執行雙方生效合同,違約。



學渣的春天


上去一個耳光…對這種不要臉的東西…就不需要給臉!俗話說得好…給臉不要臉…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氣了!!!道理要跟人說…對這種東西無需多言…打的她滿地找牙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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