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訣》中,水笙最後是真的愛狄雲,還是無奈的可憐他?

李蕭卿


金庸武俠小說,如果去掉了武打的部分,可能都是不錯的言情小說。金庸先生比較擅長寫情,他的愛情故事,跟現實生活比較接進,又高於現實。金庸絕大部分小說的主角,都會收穫愛情,但也不是絕對的,比如狄雲,愛情與他的距離就比較遠。

狄雲有兩個戀人,一個是青梅竹馬的師妹戚芳,另一個是水笙。

不論是戚芳還是水笙,作為戀人來說,狄雲都是高攀了。狄雲跟戚芳從小一起長大,感情很好,如果他師父戚長髮是個本分人,那麼狄雲和戚芳成親生娃,在鄉下過安穩日子,幾乎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一個村裡肯定不止戚芳一個女孩子,但戚芳絕對是尖貨,在那種鄉下地方,可能是方圓百里之內的大美人。為什麼這麼說呢,戚芳從小跟著戚長髮在鄉下過日子,吃的是粗茶淡飯,平日還要幹農活,但是這些絲毫沒有掩蓋她的美麗。萬圭也算是城裡大戶人家子弟,什麼樣的女人沒見過,但是一見到戚芳立馬就被迷住了,甚至不惜陷害狄雲也要把戚芳騙到手。這樣的戚芳,稍加打扮就是大美人一個,她壓根就不屬於狄雲那樣的鄉下小子的。

在書裡寫的,狄雲對戚芳的感情很深,但實際上,這份感情,固然有喜歡的成分,但更多的是日積月累的親情,並不是純粹的愛情。狄雲屬於典型的鄉下小夥子,相貌平平,土裡土氣,既沒有什麼武學天賦,也沒有經世致用的才華。這樣的鄉下小夥子,如果不是跟戚芳從小一個師父,是壓根沒有機會跟戚芳成親的,或許只能娶個普通的鄉下姑娘結婚。而由於跟戚芳是師兄妹的關係,狄雲就有了先天優勢,畢竟在鄉下,比狄雲長得好比他機靈的小夥子肯定不少,但是也強不到哪裡去,如果戚長髮願意安安穩穩過日子,知根知底的狄雲就是最好的女婿選擇。狄雲自然也知道像自己師妹這樣漂亮的姑娘在鄉下根本找不著,自然不願放棄對他的眷戀了。


進城以後的狄雲奇遇連連,雖然遭遇了牢獄之災,差點死去,但是後面他卻結識了武林中頂尖的人物丁典和血刀老祖,並學會了兩人的絕世武功。

然而,狄雲學武的過程太過離奇,他雖然學會了絕世神功,卻沒有建立起在江湖中應該擁有的地位,非但沒有地位,反而還成了江湖上人人喊打的存在,也確實夠倒黴的。看看其他金庸武俠的男主,不少也是從無到有,逐漸變成武林高手,比如郭靖、楊過、張無忌等等,他們後來無一不成為江湖上頂天立地的大俠,受萬千江湖人士敬仰。狄雲跟他們比起來,武功完全不弱,江湖地位卻約等於零,這樣的人設可以說是獨一份的。

狄雲陷入如此尷尬的境地,可以說完全是拜水笙所賜。在狄雲被迫與血刀老祖同行的日子裡,遇到了水笙。血刀老祖是個邪惡的好色之徒,狄云為了維護水笙清白,反而招致了水笙的誤會,後來更是引來水笙父親在內的一系列江湖高手的追殺。最後,追殺的高手大多被血刀老祖幹掉,而狄雲又幹掉了血刀老祖,水笙和狄雲的誤會才逐漸解除。


這時候狄雲已經成了武林的眾矢之的,水笙滿以為可以出去繼續做自己的大小姐,但是沒想到原本的戀人表哥卻開始誤會嫌棄她,畢竟水笙跟血刀老祖和狄雲生活了很長一段時間,誰也不能保證她的清白。對於這樣的結局,水笙自然萬念俱灰,父親在追殺血刀老祖過程中被殺,自己又被戀人表哥拋棄,水笙無處可去,想到狄雲這人還是不錯的,因為狄雲十分老實可靠。

雖然狄雲最後擁有了絕世武功,但是他身上沒有絲毫可以吸引美女的氣質。像郭靖雖然長得一般,還有些魯鈍,但是郭靖大氣磊落,義薄雲天。張無忌雖然性格懦弱一些,但是處事圓滑,有一張討女孩子喜歡的臉和性格,各路美女紛紛飛蛾撲火。楊過那就更不用說了,盛世美顏加上一點邪魅,一見楊過誤終身說的就是他。狄雲呢,雖然經歷過不少風雨,但本質上還是那個土裡土氣的鄉下小子,這樣的狄雲,要說能夠吸引到大小姐水笙,那才是真的見鬼了。


水笙最後選擇狄雲,實際上跟今天許多人結婚一樣的標準,那就是合適。由於水笙父親死了,表哥嫌棄她,武林大豪花鐵幹又在外面造謠,水笙在武林中幾乎找不到可以依靠的人。當然了,像水笙這樣的大美女,如果去世俗社會找個普通人家,或許並不是難事。可是知人知面不知心,隨便找個人哪裡比得上已經充分了解的狄雲呢。

狄雲雖然本質上還是那個鄉下小子,但是老實可靠,而且狄雲的武功那時候已經冠絕天下,水笙是已經親眼見識過的。有了這麼個依靠,江湖上即使有些流言蜚語也不用怕什麼。水笙只要不選擇孤獨終老,那麼狄雲都是最佳的選擇。

而狄雲呢,雖然他一直惦記著戚芳,但是後來戚芳已經死了,水笙這個大美女願意陪他,那自然是再好不過了。畢竟,狄雲一開始想的就是老婆孩子熱炕頭的安穩生活,以前他是希望美麗的師妹戚芳可以跟他成親,現在一個如花似玉的水笙陪著他也不錯。


一覽眾河小


用最簡單的話說,水笙愛與不愛已經不重要了,因為她已經回不去了。天地之大已經沒有水笙容身所在 ,當然也包括狄雲都已經無法回到這個社會了,天地之大已無二人容身 之地,這個存在於邊陲的冰山小屋是二人唯一存身之地。愛與不愛真的不重要了,可憐倒也未必。更多還是無奈。不過是“抱團”取暖而已。

《連城訣》都是惡人,都死了。愛情更是悲慘,也都被毀掉了。丁典與凌霜華至死不渝,狄雲和戚芳,兩小無猜。最終從此蕭郎是陌路。戚芳對丈夫的真情又如何?被萬圭親手捅死。狄雲也有一個忘不掉的小師妹,但又有何用?看著自己最愛的人在自己眼前死去。狄雲和戚芳,青梅竹馬,兩小無猜,一生不忘。水笙和表哥,也是如此。水笙與狄雲又能怎樣,除了相依為命之外又能如何?狄雲就算有通天徹底之武功,又能如何?避世是他們唯一的選擇。

二人是不打不相識,在生死存亡之際他們產生的了信任但肯定沒有其他意思。因為狄雲那時候有小師妹,水笙有愛他的表哥,當兩人返回現實世界的時候,一切的一切讓他們看清了 所有人的嘴臉,看清了世間所有醜惡。江湖之上已經容不下乾淨的人了,水笙和狄雲也只有避世了。當水笙說,我等了這麼久,我就知道你一定會回來的時,是多麼的可憐啊,水笙除了狄雲什麼也沒有,狄雲也恰恰如此。他們彼此是最信任的人,兩個最乾淨的靈魂也只有這裡度過餘生了。但或許十幾年之後,一個二十多歲的叫空心菜的小姑娘走出雪山。進入凡塵掀起血雨腥風。

水笙和狄雲更多是親情,愛情應該相對弱一些。也許他們也更像知己 。患難之情也是難得真貴的。兩個被江湖拋棄的人,兩個歷盡世情冷暖的人,在一起也是最不壞的選擇。但應該說,遇見水笙是狄雲最大幸運,而水笙能和狄雲在一起也是她最好的歸宿。二人都有青梅竹馬的愛情,但夭折了,但患難的真情也是難能可貴的。

我是清水空流,歷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關注和點評。


清水空流


水笙對狄雲卻是真愛,以前水笙從小便和表哥在一起並且定了親,身旁並無其他男子,並不知曉什麼是愛情,直到遇見狄雲。表哥瘋後也未去找他,而是借狄雲之名行俠仗義,足以見水笙對狄雲才是真愛。而狄雲並非真愛水笙,之所以雪谷相伴終身只不過是想尋找一片人間淨土。

1、親人已死,世間再無羈絆

狄雲從小便是孤兒,跟著師父拜師學藝,從小就喜歡自己的師妹戚芳 ,他心中所愛自始至終他的師妹。

狄雲被陷害下了大獄,師妹嫁給了別人,也從未來牢中看他,狄雲對此還是心有芥蒂的,一直想出去問問師妹為什麼這麼對他,所以才苦苦支撐下去。

出獄後狄雲完成了丁大哥的遺願,也找到了師妹,最終師妹和師父都死了,他在這個世界上再無親人可言。

同樣的,水笙親人已死,表哥當年不相信她,早已在她心中留下了一道傷。不去找他就是最好的放下,狄雲才是她想要追隨的人。

2、世人太貪,欲尋人間淨土

丁大哥被關在獄中受盡折磨,自己出獄後一直被各方勢力追捕,這都是因為連城訣,那個人人想要的寶藏。

狄雲利用連城訣引出了萬家父子為師妹和師父報仇,同時也引來了一大批貪財之人,自己的師父也是其中一員。

看到師父好端端的站在自己面前,他才看清了師父為人。為了寶藏刻意假死,看到親生女兒受苦也不曾現身,害怕自己爭奪寶藏可以親手用劍刺他。這一切行為讓他感到失望,對著人間繁華再無留戀。

3、雪谷、水笙滿足了他的嚮往

狄雲從始至終追尋的不過是平淡的幸福,雪穀人跡罕至,與外界相比這裡是世外桃源,沒有陰謀詭計,沒有人性貪婪,就是他想要的人間淨土。

而水笙是這世間最相信他的人,當初人人都認為他是大魔頭時,只有水笙堅持為他辯解,哪怕搭上自己的名譽也從未退縮。

殺了道貌岸然的花鐵幹後,水笙一邊尋找他,一邊用狄雲的名義行俠仗義,試圖用此方法洗清狄雲在外的惡名,讓他成為人人稱頌的大俠。

水笙與狄雲相伴是最好的選擇,這兩人心中都有一片淨土,而雪谷是他們最好的歸宿。


總結:連城訣是一部黑暗武俠小說,它引出了人性的劣根,向世人揭示了平平淡淡才是真的人生哲理。劇中的寶根夫婦是點睛之筆,作者用他們對財寶態度轉變教育著人們,而名叫淨土的小狼是最大的伏筆,代表了男女主(作者)對人間淨土嚮往。小狼之死也說明了人在世俗,自己可以追尋淨土,但總有人心懷不軌來破壞這份美好,這是不可避免的。


劇說人生如戲


我認為這兩個原因都不準確,水笙對狄雲的感情還是很複雜的,最後之所以兩個人能走到一起,也是多種原因促成的。



危難中的陪伴

兩個人在雪谷中相依為命,同時也要面對來自花鐵乾的威脅,這樣歷經磨難,共同面對風險的經歷,讓兩個人的感情迅速升溫。

這個時候兩個人已經互生愛慕,但是水笙因為自己表哥的原因,並沒有直接表明自己的愛意,從這點來看,水笙並沒有背叛自己的表哥,直到自己得救後被表哥誤會才對表哥徹底死心。



回家後的人情冷暖

總雪谷出來之後,水笙因為人言輕微,對於花鐵乾的指責並沒有被別人採信,同時又因為自己父親的去世,導致自己家道中落,從小青梅竹馬長大的表哥,對自己也不信任,種種的經歷讓水笙對人間徹底失望,這已是他回到雪谷的最大原因。



狄雲對水笙對感情

狄雲和水笙的感情經歷十分的相似,都有著青梅竹馬的另一半,但是最終都被另一半拋棄,可以說是同為天涯淪落人。

狄雲在雪谷中與水笙朝夕相處,對水笙也產生了的感情,可是當時水笙還是對自己的表哥念念不忘,所以沒有明確的表露自己對狄雲的感情,這也讓天性自卑的狄雲有過惱羞成怒的行為。

雪谷中共同的經歷,讓兩人相互愛慕,兩人重回世間後的經歷,也讓兩人看透了人情冷暖。

最終兩人不約而同的選擇回到了雪谷,回到這兩個人有著共同記憶的地方。從這點來看,也算是有情人終成眷屬。



三點文墨


  曾經有過一位可稱“情聖”的舍友,對生性木訥的盧遐面授機宜——當女孩子情感上受傷之時,你以為短時間內她不會開始另一段戀情,其實恰恰相反,在她最虛弱之時,也正是你可趁虛而入的良機。

  盧遐認為,這句話放在水笙的身上是再合適不過的了。

  如果是最初相遇時的錦衣俊馬,與表哥一路遊覽沿途風光的水笙,對鄉野間長大的純樸少年自然無感,不縱馬踩斷狼狽少年的腳便已算是極好了(呃,好像還真踩斷了),怎奈天降一個血刀老祖將二人帶到了雪谷之中,給了這位溫室裡的花朵一個見識險惡人心的機會之後,又將生性純良的少年推到了她的面前,告訴她“諾,別太失望了哦,這世間其實也還存在真善美的”!

  歷經雪谷一場惡鬥之後,單純得近乎未見過世間的水笙在一日之間失去了呵護自己成長的父親以及一向對自己照顧有加的兩位叔伯,僅餘一位“花伯伯”倖存,卻已經陌生得無法識別。血刀老祖這個真小人被狄雲一腳踢死之後,痛失至親的水笙面臨的最大威脅竟然來自於昔日的“花伯伯”,這確實是一個極大的諷刺。

  面對性情大變的花鐵幹,水笙與狄云為求活命不得已聯手抗敵,冰天雪地的艱苦環境下並肩作戰的經歷讓水笙對狄雲的心性有了充分的瞭解,而之前狄雲癲狂之下的吐露心事更是道盡了一生的委屈,成為打開少女芳心的一把鑰匙;最後,當冰雪融化之後,身處險境的狄云為了洗刷水笙的嫌疑,不惜現身解釋引得眾人追殺,則是徹底俘獲了少女的芳心,只是含蓄而又膽怯的少女面對前來營救的一眾前輩故交,一時不敢表露自身的心跡罷了。

  雖然雪谷事了之後,金老爺子並未把場景切換給水笙,甚至連提都未曾提過一句,但由離開雪谷前水笙與汪嘯風之間發生的爭執,以及前來營救水笙的那群江湖漢子的嘲弄之語在二人之間埋下的隱患也可以大致推出水笙接下來可能會遭遇到的事——出谷之後水笙柔情依舊,但汪嘯風每每想及谷中未知的半年時光便心下黯然,自然不會給水笙好臉色看,而後二人漸生嫌隙,終有一日汪嘯風的不滿情緒爆發出來,欲行雲雨之事以證水笙清白,嬌生慣養的大小姐怎堪如此受辱,一番大鬧之後二人便分道揚鑣……

電視劇中近乎俗套的劇情,對吧?但卻是最有可能發生在水笙身上的情景。

  所以說,經歷雪谷共患難半年之後的水笙,確實被狄雲的純樸善良所吸引,也確實對狄雲有了愛慕之心,若出谷之後汪嘯風的態度能仍一如之前那般,這份愛慕或許會深深埋藏在心底,不會輕易表露出來。但很可惜也或許是值得慶幸的是,畢竟年少不知隱忍的汪嘯風把一切的懷疑與嫌棄都寫在了臉上,導致青梅竹馬的感情迅速決裂,讓水笙再度憶起了雪谷中那單調但又美麗的一片純白,把她推到了狄雲的懷中。

  至於可憐,同樣是天棄之人,相較於水笙這麼一位溫室裡成長起來的弱女子,在鄉野間長大的狄雲早已飽受世間疾苦,更何況有了一身近乎無敵的神功護身,水笙又有什麼資格去同情狄雲呢?

——END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我是盧遐,一個讀過幾本小說、看過幾部動漫就敢提筆寫作的偽文化人,謝謝您的閱讀,也期待您的留言探討與點贊支持


盧遐


《連城訣》寫的是人性之冷,之惡,之毒。全書只有兩個好人苟活於世,一個是狄雲,一個是水笙。



狄雲報了仇回到雪山,水笙歡呼到,你會回來的,我知道你一定會回來的。

這不是愛,也不是憐,而是無路可走。



狄雲適應不了爾虞我詐的社會,選擇了離群索居,與鳥獸為伍,是因為他被整怕了,用謝遜的話說,跟野獸在一起,比跟人在一起安全。

水笙之所以不回去,也是因為回不去了。天地之大,沒有她的容身之處。她的父母死了,她的師兄死了,她的名譽毀了,她一無所有。她只能呆在雪山,自生自滅。



兩個同病相憐的人最終抱團取暖,這是本書陰暗的色調中唯一的亮色。


唐風宋月


真心的,就是相處久了,日久生情。假如回到花花世界,她的表哥要是重新追她,她還是被迷惑。。現實社會中的人也一樣。碰到渣男就後悔。找個老實人接盤,發現還是渣男更浪漫,更有激情。人是複雜的矛盾體,喜歡老實人的忠誠,卻又喜歡渣男的壞!!


改變自己00000000


應該算是志同道合,狄雲不知道會遇到水笙,水笙只是認為狄雲會來,結果狄雲真的來了。


雪齋夜話


我覺得兩者都不是,水笙最後也不是真愛狄雲,他也不是真是可憐狄雲而和他在一起。我覺得他是那種,看過了江湖險惡,知道了狄雲和他師妹的情感糾葛,類似於我也找不到比你更好的啦,我覺得你能配上我,我又不想再找其他人了,咱們就這樣湊合著過吧,這種的說法。


煩惱隨風729


他們都被自己最信任的人背叛過,他們愛的人也都死了,對於他們兩人來說,彼此才是值得信任和愛的人,外面的世界已經不適合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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