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3002 證券簡稱:宏昌電子 公告編號:2020-005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廣州市黃埔區(蘿崗區)雲埔一路一號之二公司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林瑞榮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會議的表決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等的有關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林瑞榮、江勝宗、劉煥章、林仁宗出席會議。獨立董事姚小義、阮呂豔、馬卓檀,董事林材波、李金髮因工作原因、疫情防控請假,未出席本次現場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1人,葉文欽出席會議。龔冠華、吳最因工作原因、疫情防控請假,未出席本次現場會議。

3、董事會秘書陳義華、財務負責人蕭志仁出席了本次現場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公司2019年度日常銷售關聯交易執行情況及2020年度日常銷售關聯交易預計情況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2、議案名稱:關於公司2019年度日常採購關聯交易執行情況及2020年度日常採購關聯交易預計情況的議案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會議審議的議案均獲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

律師:程益群、高毛英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和召集人資格、會議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宏昌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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