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公司有些做法不合理怎麼辦?

傻鳥的回憶


2020年1月份疫情的爆發,確實打亂了我們的節奏,不管是工作還是生活,對於職場人來來說是嚴重影響我們工作。疫情期,然後公司有些做法不合理,我們該怎麼辦呢?我的經驗和建議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如果公司在疫情期間,以各種理由辭退員工的做法,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疫情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辭退處在醫療期的員工,用人單位要辭退員工需要滿足特定解除條件,比如說違法違紀等

2、 如果是涉及到上下班時間問題,按照國家及地方有些做法,疫情期間超過國家或地方節假日的休息時間,公司是可以用來調班的。國務院將春節假延長到了大年初九(2月2日),按照相關文件精神,初四至初九這段時間參照休息日處理,如果加班,可以申請補休或索要2倍工資。具體要看地方的勞動政策而定,比如有的地方延期復工至2月9日。其他時間按照正常上下班時間來計算和管理。

3、 如何涉及到工資計算和發放問題,每個地方的政策又有差異,具體看你們單位的復工時間。以江蘇省舉例,企業按照省政府通知要求延遲復工期間(2月3日至2月9日)的工資支付,參照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執行,即企業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80% 發放生活費。但對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等各類假期的,按相關休假的規定支付工資;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依法支付工資。

4、 疫情防控期間,勞動者遭遇用工糾紛該如何維權?勞動者遇到勞資糾紛可以登錄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或者撥打 投訴熱線12333 電話即可選擇調解專家。現在調解仲裁機構基本上都是通過電話、微信、視頻等不見面溝通協調方式開展爭議調解工作,可以處理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勞動關係、勞動報酬、職工福利等10大類政策信息。

5、 如果是疫情防控做法有不合理的地方,比如說不量體溫,不使用健康碼等做法,對員工疫情期間沒有做到應有的安全保障的做法,現在每個地方都有政府的疫情領導指揮部這類的機構,可以到這類機構投訴,一投訴一個準。

現在是非常時期,很多地方及公司使用採用了特殊做法,可能實在現行的政策邊緣,還是需要個人與公司溝通協商為主。同時還是希望疫情快點結束,大家的工作早日走上正軌吧!



行者的職場


疫情期間,公司有些做法不合理,侵害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如果僅僅是疫情期間的暫時性問題,我建議不予追究。

災難面前,企業和職工需要同心協力,共克時艱。

公司做法不合理,侵害職工合法權益,工資支付問題居多。

疫情期間,企業停產停業,沒有現金流入,但固定費用部分的現金流出依然發生,比如租金、借款利息、社保、公積金、稅金、工人工資等,如果企業沒有正常經營,這些費用就像是一個人坐吃山空一樣,會很快“米缸見底”。職工難,企業更難。

企業是我們賴生存的衣食父母,我們需要清楚,“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困難不是企業自己的,也同時是每一個參與企業經營的勞動者的。作為企業的一員,不能有旱澇保收的思想,疫情面前,我們有責任、有義務與企業同呼吸、共命運。

我相信,困難是暫時的,我們背後有強大的黨和人民的後盾,疫情過後,馬上就會好起來。

國家相繼出現經濟組合拳,保經濟、保民生!

我們都知道,疫情發生不久,人社部就下發通知,要求企業對因隔離、留觀或政府採取緊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不得隨意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在疫情持續期間,人社部、國家稅務總局又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減稅、降費、延遲繳納等保經濟、保民生、保企業的組合拳。

國家和政府相繼出臺一系列政策,為的是幫助企業克服困難,為的是老百姓的飯碗牢牢的端住,為的是國家強盛、人民富裕。

疫情期間的工資支付

1、 國家法定節假日

根據國務院《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第二條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為:

……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這三天為法定節假日,不得安排補休。也就是說,如果這三天出勤參與了正常勞動,按照日工資的300%支付。

2、休息日工資

1月24日,28、29、30、31,2月1日、2日屬於休息日,如果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應安排補休,沒有安排補休的,應按照正常工資標準的200%支付。

3、1月、2月全勤天數及支付標準

1月份法定出勤滿16天,2月份法定出勤滿20天,達到以上出勤標準的,可以取得全額工資。各個公司應該有相應的工資支付標準,基本工資全額支付,但是按照計件計算的績效工資,因為實際出勤少,會相應減少也是有的,這要是公司的經營狀況而定。

4、出勤不夠的情況,工資按照什麼標準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列為甲類的傳染病,以及雖未列為甲類傳染病,但按照甲類傳染病進行防治的傳染病的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觸者,經隔離觀察或者留驗排除是病人的,企業應當按照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時的標準支付其被隔離觀察或者留驗期間的工資。

《勞動法》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產、歇業,企業未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停工、停產、歇業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該工資支付週期的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勞動者沒有到其他單位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按照以上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在計算疫情期間工資支付標準時,按照上述標準執行。

病毒無情人有情,災難面前,企業和職工需要同心協力,共克時艱。



簡繭


在理解的前提下,維護自己的權利。

說句實在話,很多企業疫情期間都沒有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的發放核發工資。作為員工,我們也需要適當理解一下。畢竟這個時候,比起少發點工資,更害怕失業。

但是如果公司太過分,想借著這個時候裁員或者不支付薪酬,那麼我們為了生存也得拿起國家法律武器維權。


職場小中年


疫情期間公司做的不合裡怎麼辦?我覺得這個問題要等疫情過後。慢慢來解決。因為,解決問題一般都要三人對六面。集中在一起。來擺事實講道理。才可以解決好問題。所以要妥善安排時間。疫情防控是大事,相比之下,公司乾的不合理是小事。我相信。公司乾的不合理應該是很快能夠解決的。


李大姐的生活故事


告他



連順50949120


向有關部門反映!


用戶61675561344


以鼓勵用合適的方式向公司提出第二,如果能通過工會或者集體向公司通過合理方式提出建議更好,最後才去選擇去走法律的程序,如果勞動監察投訴,勞動仲裁等


律師楊保全


大家好,我是小楊,很高興來回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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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姐生活日記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如果公司的一些做法不合理,那麼你需要做以下幾點:

1、收集不合理的證據,如聊天圖片、通知文件等;
2、可以撥打市長熱線、勞動監察熱線、網站投訴。


更多內容可以觀看我回答問題的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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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族阿弟


溝通,協商解決。不行的話,到勞動檢查大隊舉報。疫情期間,生命大於一切,公司的做法要是違法了,那就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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