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家建議修法允許“生態滅殺”蝙蝠、穿山甲等野生動物,真的可行嗎?

夜雨朦空


不滅兇手卻滅受害者,雖然法律不是眾生平等,但畢竟鋤弱扶強不是法律的源精神


風叟


野生動物攜帶病毒的情況固然存在,但是人類與野生動物接觸也超過幾十幾百萬年了,自然選擇下,早已達成某種平衡,強致命強傳染的病菌早被自然選擇淘汰(與寄主同歸於盡了)。要知道,任何一種生物(病毒)存在的基礎,是不能將“食物”“趕盡殺絕”,否則必然“自取滅亡”,所謂“天道留一線”,自然法則也!

無論是非典,還是新冠,都很難排除“外來因素”!


用戶4297645909805


堅決不行!這種飲鴆止渴的做法是絕對不可取的!


巖子787


地球上所有的生物存在都是自然的和必然的,而不是哪種動物應該生存,哪種動物應該人為地去消滅。發生疫情並不單純是哪種動物造成的,有各方面的因素。人應該首先檢查自己的行為是否對的,不能把責任歸究於某些或某種動物。


暮色鐘聲


野生動物保護應有原則,當一個物種種群數量過大時就失衡了,比如奧洲袋鼠,兔子,印度牛,但也不能滅殺到絕種,


星輝650


不行!這樣做嚴重破壞生態系統,與生態文明建設相悖!


用戶645465037322


動物都是背鍋的!


文禾3


不可行,這兩個都是存在已久的,不能因為人類自身不良行為而去滅殺他


BUR藍宇


人類著手割裂自然界生物多樣性多無知,多殘酷。


手機用戶57643425642


還真的相信病毒和野生動物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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