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潯區財政局(區國資辦)明確疫情防控期間減免企業房租有關措施

區財政局(區國資辦)明確疫情防控期間

減免企業房租有關措施

近日,區財政局印發《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減免企業房租措施有關事項的通知》,對承租區級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企業免收2020年2-4月份三個月房租,進一步推進企業降本減負,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適用對象

對承租區級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包括南潯經濟開發區和產業園區、專業市場、工業廠房、創業基地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的中小企業(不含國有獨資、控股企業),免收2020年2至4月三個月房租。政府舉辦的科技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及團隊(不含國有獨資、控股企業)減免2020年2至4月三個月房租。

政策口徑

區級各單位要在梳理彙總基礎上,根據現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分工,對涉及減免的房租與承租方簽訂減免租金協議並進行分類處理。

1.還未收取2020年2-4月份房租的,一律不再收取。

2.已收取房租、未上繳區財政的,由單位直接退回企業。

3.房租已上繳區財政的,按照政府非稅收入退付流程向區財政局申請退付。

其他事項

1.疫情防控期間,出租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疫情防控結束後,不得隨意提高租金。

2.鼓勵各單位對受疫情影響嚴重暫時經營困難的其他經營主體,視情適當減免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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