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開車回家,遛狗的不牽狗繩,把狗壓死了要求我賠償,怎麼辦?

阿瑪施圖


按著目前的交通法規,處理交通事故的原則是以責論處。遛狗沒纖繩屬違法行為,道路參與者應該是機動車、行人、非機動車。動物沒有路權,動物上路一定要由主人管理好,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此次事故主人沒纖繩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應負全部責任,事故的一切後果都應有狗主人承擔,車主最好報警處理,交警會主持公道。


清河隱士


前幾年,我騎摩托車(證照齊全)在上班的路上,村口突然跑出來一個小鹿狗,撞到了我的前車輪上,我趕緊剎車,沒有壓到它,剎車也需要距離,可是遛狗的人說我要跑,停車以後看到那個遛狗的抱起小狗,小狗一個勁兒的哆嗦,一會兒就死了,讓我賠狗,沒辦法,這也不是我的責任,最後花一千多給人家買了一個。狗的原主人還說,這也就是你,如果是別人,給一萬都不行。沒辦法,聽說保險公司也不管動物險。破財免災。


東哥創視紀


我自己也養狗,從第一天帶它們出去遛狗就沒試過不牽狗繩,所以老實說我也比較討厭不牽狗繩遛狗的人,實在是很不負責任,無論是對人還是對狗不牽繩真不好!真正愛狗人士遛狗是不會不牽繩的,這是養狗的基本素質!沒有的就別養狗,害狗害人!


keymanjack


一般來講,這樣的事情應當按照侵權責任法當中的“無過錯,則無責任”的規則來處理。依照題主所述,遛狗的

不牽狗繩,說明狗主人有過錯(重大過失),此時要看題主是否是正常駕駛,如果是正常駕駛(夜裡開燈,眼睛沒問題)的話,說明題主沒有過錯,當然就沒有責任賠償。

車撞狗的事情以前也發生過,在實際生活當中已經形成了該事件責任承擔的規則,該規則主要看的是三個要素:狗主人是否有養狗證,該狗是否有狗繩,壓死狗的車輛是否為正常駕駛。

該規則如下:

1.主人有狗證,該狗有繩栓,車輛正常駕駛—一般不會讓車主負全責,而是雙方協商確定責任比例;

2.主人有狗證,該狗有繩栓,車輛違章駕駛—車主負全責;

3.主人無狗證,該狗有繩栓,車輛正常駕駛—狗主人全責;

4.主人無狗證,該狗有繩栓,車輛違章駕駛—狗主人全責;

5.主人有狗證,該狗無繩栓,車輛正常駕駛—狗主人全責;

6.主人有狗證,該狗無繩栓,車輛違章駕駛—雙方都有責任,協商解決或者在交警部門有監控的情況下按照交通事故確定主次責任。

規則細節

以上規則的邏輯是,只要主人無狗證,說明主人不能證明這條狗是自己的,或者不能證明這條狗是依照規定可以養的,此時無論車輛是否違章駕駛,責任仍由狗主人承擔。

當然,以上規則只是大體的情況說明,如若有其他細節則另行確定責任承擔。比如主人雖然有狗證,有狗繩,但是故意碰瓷把狗撞死以索取高額賠償,此時狗被撞死,就和車主沒有關係了。

希望對你有幫助,歡迎評論加關注!!


廌法驛站


不請自來

很多人都有這樣的想法,畢竟把別人家心愛的寵物撞死了,多少都要賠償一些。其實不是這樣的。

第一、撞死寵物狗時你要第一時間留好證據,這個證據就是狗是否是由主人牽著的,證據來源就是你的行車記錄儀或是周邊的監控設施,如果都沒有的話你要第一時間拿出手機錄像以證明狗是沒有主人牽著的。

第二、馬上撥打110,狗狗的主人看到狗狗被撞死難免會情緒激動,撥打報警電話以免發生刑政案件或是刑事案件。要向警察說明當時的情況,然後提供以上的證據給警察。

第三、在派出所內告知狗的主人馬路上不是你遛狗的地方,只要出了家門就必須牽著狗,而且有一些地方是禁止養狗的。要告知狗的主人如果堅持要賠償可到事發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四、在雙方都留下個人信息後離開派出所。

最後也提醒廣大司機朋友,狗狗畢竟是人類的好朋友不要故意去撞狗狗。


推杯換盞A


很多人都在胡言亂語,對方不栓約束鏈是違反某些地方《行政法規》,可以按照法規由相關機構處罰;駕駛者撞死對方動物屬於財產傷害,應照價賠償,並不會因為對方違反某些《行政法規》而免責。這種事情理智些就是雙方協商解決,不賠肯定是不行的,沒有哪個警局或法院會支持駕駛者免責的。


暗挑大指


你好!晚上開車,遛狗的不牽繩,把狗壓死,這種可以不用賠。因為:

1、有養狗證嗎?先問狗主人要養狗證。有養狗證,才能證明此狗是他的,萬一、萬一是流浪狗呢。第一步,一定要對方的養狗證。

2、如果有養狗證,反問狗主人,為什麼遛狗不牽繩?如果自己正常行駛,一分錢不用賠,還可以向狗主人索賠!遛狗不牽繩,是狗亂竄所致!

3、如果狗主人不賠,那就報警。



客家銘銘


不拴繩你搭理他幹什麼,有法律有法規,不必怕他;要是敢動手,就學習呼和浩特穿迷彩制服的大哥,將在車輪上任狗撒尿並打人的無良女狗主人一頓揍,隔著屏幕看著都過癮。

關於你的事情 ,你有行車記錄儀嗎,有的話證據能更充分一些; 沒有行車記錄儀的話,死狗還在嗎,狗主人不吃掉就行。

報警到110指揮中心,你用手機將狗不拴繩的證據留下,由警察同志來處理。

先把事實理順清楚,狗有無狗證,打沒打過疫苗,為什麼不拴狗繩。

1、如果警察同志秉公辦理,沒有拴狗繩就是白壓死了,狗主人接受處理意見,雙方離開各自回家。

2、如果警察同志秉公辦理,沒有拴狗繩就是白壓死了,狗主人繼續糾纏,他敢罵你,你就揍他。

3、如果警察同志置事實於不顧,做出讓你賠償的意見。你一定不要接受處理意見,第二天再去處理。

4、收集證據,將各種養犬管理條例準備齊全,去接受處理。如果警察同志還是堅持你賠償養狗人錢,堅決不同意。

5、到公安局反饋情況,說明對此事處理不滿的意見。

6、到區或市級信訪部門反映情況,將事情經過全部交到相關部門,請求依法依規處理。

結論,對於無良的狗主人,我們不能再接受他們違法讓我們買單的情況了。絕不能接受他們任意所為了,我不反對他們養狗,但要守規則,別把養狗人的利益凌架到我們頭上,那就是到了與他們論理的時候了。


黎濤微世界我在等著你


首先,狗狗是沒有“路權”的,也就是說狗狗沒有在路上隨意行走的權利,但“狗可以仗人勢”,狗主人通過牽引繩的方式,讓狗狗間接有了“路權”,如果脫離狗主人的牽引,狗就沒有了“路權”,從而引發的一系列糾紛,需自行承擔。


因此,如果你正常行車,狗狗因為沒有牽引繩,而到處亂跑被你車撞死,一般是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同樣,如果因為撞死了狗,造成的車輛或者人員損失,狗主人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當然,上面說的也是理論上的,但現實中,一般處理這種事,民警都會進行“調解”,所謂“死者為大”,因此,讓車主賠狗主人一點錢了事,免得搞的麻煩。

雖然責任的方向搞反了,但這種扯皮的事一般很難處理,調解不成,只能上法院解決,而打民事官司沒幾個月是下不來的,為了避免麻煩,車主也一般賠點錢把事解決,不會去太過糾纏。


但如果走正兒八經的法律的話,是可以不賠的。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這個估計你就要自認倒黴了。

1,這種事情雖然理虧,但是也沒有辦法。咱們國家就是人情社會。把別人的狗狗撞死之後,雖然說跟他不牽繩,狗狗亂跑有關但是,出於人道主義考慮他們問你要錢的話,你還是要陪他們錢的。他家狗狗死亡他們肯定也非常傷心,也不願意讓狗狗被撞死。如果說錢少的話可以直接賠給他。省去不少麻煩。

2,可以選擇報警。有警察叔叔出面調節,責任劃分。報警的話應該會減少一點損失。因為警察做出調節的話,肯定是讓兩方都達到滿意。

3,如果說實在不想賠償的話,你就報警。然後等警察出面調節。給警察叔叔說你的損失。比如說車壞了。讓他賠你錢,修車各種理由拖。當然這種方法是不可取的。因為這樣對誰也都不利。沒必要走到這麼極端的地步。以和為貴。

還有一點因為我比較迷信。處理完回家之放一掛炮。把車清洗乾淨。因為撞死一條狗我認為是不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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