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結婚卻鬧翻了,無辜孩子怎麼辦?

zhutg0630


要結婚卻鬧翻,那兩孩子只能分開了,不被祝福的婚姻一般都不太幸福,除非兩個孩子真的刻骨銘心,彼此眼裡只有對方那另當別論,一般的還是算了為妙


塵緣山水間


都成年人了,得要為自已做的事負責!我有個親戚就是這種情況,親朋好友結伴要出門去酒店喝喜酒了,才被告知婚禮取消了!是因為禮金問題,可兩人已領結婚證,所以一直鬧離婚!當時女方也是懷孕後期了,很折磨人!生了娃後,女方還想過把娃送給別人養,後面娃是在孃家帶大的,孃家給的鼓勵確實很大!終於熬過去了,積極向上的心態很重要!現在重歸於好了,還生了二胎,家婆生病了,兒媳也照料!

若是因為背叛愛情而鬧,如果犯錯的一方已承認錯誤,且也有在一起的想法,那就好好談談,看還能不能挽回!犯一次可以饒恕,一錯再錯的就直接放棄吧!已領證的,只能看法院把孩子叛給誰?不管叛給誰,都是要雙方一起出錢養的!只要是離異的,對孩子多少都有影響!儘量把傷害降到最低吧


民謠故事99


我和我老婆從高中認識到大學相戀到現在結婚已經兩年了,一起走過了十個年頭,我們當初約定如果過了七年之癢還感情如初就結婚,然後結婚之後一年還感情如相戀那樣就準備生小孩,現在我們也在準備著。

就我覺得,兩個人的感情相處時間久了,大部分人可能都會因為習慣了反而覺得膩了,只是你們沒有找到那個促進感情的潤滑劑,像我和我老婆這種約定,對於我們來說,就是潤滑劑,無論是誰都肯定有一個愛ta的理由才走到一起,才要結婚,想想你們的最初,想想你們一起的過程,或許總有一個讓你放不下的理由


kinglx970


都成年人了,得要為自已做的事負責!我有個親戚就是這種情況,親朋好友結伴要出門去酒店喝喜酒了,才被告知婚禮取消了!是因為禮金問題,可兩人已領結婚證,所以一直鬧離婚!當時女方也是懷孕後期了,很折磨人!生了娃後,女方還想過把娃送給別人養,後面娃是在孃家帶大的,孃家給的鼓勵確實很大!終於熬過去了,積極向上的心態很重要!現在重歸於好了,還生了二胎,家婆生病了,兒媳也照料!

若是因為背叛愛情而鬧,如果犯錯的一方已承認錯誤,且也有在一起的想法,那就好好談談,看還能不能挽回!犯一次可以饒恕,一錯再錯的就直接放棄吧!已領證的,只能看法院把孩子叛給誰?不管叛給誰,都是要雙方一起出錢養的!只要是離異的,對孩子多少都有影響!儘量把傷害降到最低吧!我是瑩瑩探訪,歡迎大家關注私信我!


瑩瑩探訪


大人之間的矛盾很容易連累到孩子,我不知道你準備結婚卻鬧翻的原因是什麼,但是首先你得把起因找到,然後再把問題解決掉就好了,出於對孩子得到考慮,我相信雙方都會做出讓步的。

想讓孩子不受牽連,我們只能先緩和關係,那麼怎麼才能緩和好當下的關係?

一、加強溝通。把問題擺在明面上,大家開誠佈公的說清楚,因為什麼原因,觸及到誰的利益等等。

二、做出讓步。雙方能不能找到一個平衡點各自退一步,不要針尖對麥芒,各自互不相讓,這樣只會陷入僵局。

三、後續保證。在解決完問題之後,各自在對待孩子方面要打成共識,為避免以後再次發生此類問題,可以寫個保證書什麼的。


吃不胖的小猴子


這個問題說的應該是這種情況吧,未婚懷孕,在我看來,現在幾乎有很多這種現象的發生,但我自己並不是很贊同這種情況。我認為女孩子還是要好好的保護自己,考慮好後果。婚前有性行為並不是不可以的哈,但是懷孕有孩子就不應該了,這樣對女方父母來說有點傷心難過,在外人面前有點抬不起頭來,對男方父母來說很高興,還認為自己的兒子有本事,管你嫁不嫁,反正你已經懷孕了,對男女雙方來說可能連心理準備都沒做好就要當爸爸媽媽,也許還根本就不懂什麼是責任!要結婚卻鬧翻了,可能是由於女兒未婚懷孕生氣了,不然就是彩禮等的問題,其實換角度想想女方父母很生氣也是很正常,自己懷胎十月幸苦養大的女兒卻未婚懷孕了誰都會生氣,男方父母所要做的就是心平氣和的去談這件事情,安撫女方父母情緒,換位思考,不能說女方懷孕了就不值錢了,反正都懷我家孩子了。抱著這種思想態度去談,那肯定會鬧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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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如果父母雙方即使分開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庭,兩人也是可以放下成見成為朋友,在孩子面前不要太過生分,偶爾一起陪伴孩子到他能獨立生活。我知道這很難,但是現實是真實存在這種案例的,所以還是存在合理。婚姻鬧翻了這是兩個人的責任,就要負起責任,否則對孩子的成長影響很大。

我的堂妹堂弟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叔叔在他們還是4 5歲的時候就離婚了,按照法律將妹妹給了叔叔弟弟給了嬸嬸。但是從那以後,妹妹一直被放在爺爺家撫養,直到現在13歲叔叔都沒有接她到身邊。而叔叔又組建了新家庭,一兒一女生活美滿。導致妹妹現在成績數學只有4分,已經到了老師不管的地步。性格叛逆,一天到晚不是在睡覺就是在外面很晚回來,我不知道該怎麼幫助她,但已經很難了吧。

所以最大問題就是父母即使離異也要負責任,給予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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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的確是一個非常難的問題,孩子何其無辜。但這還真不是一件感性或者可以賭氣的事情,是需要經過理性思考和有足夠勇氣來承擔的一件事。如果這個無辜的孩子倖存於世,必須要面對3個無法分割的人和各種問題。

一是孩子。不論父母感情如何破裂,但這孩子註定是一個從出生起,就是單親家庭的孩子。他不能和其他孩子那樣享受到完整的父母之愛,完整溫馨和諧的家庭氛圍。他必須要面對所有本與他自身無關的,但卻必須由他自己去承受的挫折環境,在他的成長道路上必然要經歷很多很多的迷茫、不解,來自各種環境中的奚落嘲笑,甚至於缺失很多本應該屬於他的愛,尤其是父母的愛親人的愛後天朋友的愛,而這所有的愛,都會與其他孩子不同,是有一定偏頗和偏見的,是不可能完整的……請問,這孩子,在其成長過程中尤其是心性成長,將會承受多大的壓力?他會自然健康的成長嗎?

二是孩子的母親。在一段破碎的感情中,感性的女人,往往會沉浸在痛苦中,很久很久而不能自拔。不管因為怎樣的原因,女人選擇成為一位媽媽,這不僅僅是對一個小生命的尊重,更是需要對這個小生命負責。而母親這角色,是一旦開戲便無法收鑼的,定要有始有終,演到人生謝幕的。且不說母親對孩子的生養教養之責,單單作為一名單親媽媽,而且是未婚的單親媽媽,要面臨的壓力有多大?精神壓力、身體壓力、經濟壓力、社會壓力,乃至以後再組家庭後的壓力……誰都不是一生來就是母親,母親都是學著學著而成為母親的。這母親相比其他感情家庭穩定,有人幫助共同扶持的母親,有著無法想象的巨大壓力和艱辛。在人生風雨飄搖的幾十年裡,在辛勞撫育孩子成長的過程中,能不能確保給予孩子一個相對健康的成長環境?能不能確保自己扛起保護孩子健康成長的大傘?能不能自我消化掉所有的負面情緒,確保不加諸到無辜的孩子身上?要知道,這不是一朝一夕,幾年幾月,而是一輩子!

三是孩子的父親。雖然和孩子的母親感情破裂,不能組成家庭,共同撫育孩子。但是,孩子的血緣關係是無法抹掉的,註定將和這孩子有一輩子的牽掛。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父親角色,常常被弱化被忽略,被動主動的,客觀主觀的各種因素都有。但不管怎樣,從這孩子一出生開始,父親這個角色,便已經賦予了。不論離得再遠,阻礙有多大,都無法改變這事實。所以,為了無辜的孩子,請給孩子最多的力所能及的愛;請給養育他的那個女人,最大的包容和幫助……因為孩子是無辜的,他需要儘量多一點的愛,幫助他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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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愛情的延續,是彼此給對方的承諾與陪伴。

數據顯示,至少有80%的夫妻結婚的原因是愛情,是親密的關係的成功建立,之後考慮的才是陪伴、安定、經濟保障、繁殖後代。那麼,既然成功地建立了親密關係,為什麼鬧離婚呢?

在戀愛關係中,雙方作為個體與對方逐漸建立起了親密、穩定的關係,可是婚姻不止於此,不是說兩個人好好相處就行了,還會涉及到家庭的組建。

在結婚前,我們常常會對婚姻生活充滿期待,對於未來家庭安穩生活充滿憧憬。這種過於樂觀的預期,是由於我們有著自我樂觀偏向,我們會覺得好事都會發生在自己身上,而壞事只會發生在別人身上。

因為在結婚前,我們往往不會去考慮那些可能存在的問題,只顧著憧憬美好生活。然而真正到了婚姻之中,我們會面對著作為丈夫或妻子、兒女、父母、工作能角色間的不斷切換,這就容易發生角色的衝突,讓我們感到非常疲憊,進而影響了我們在婚姻、家庭角色中的承擔。

沒領結婚證不屬於夫妻關係,而是屬於非法同居關係。對於孩子撫養權歸屬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確定:對於男女雙方非法同居期間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的問題,最好由雙方協商解決。在無法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到法院起訴,法院會根據子女的利益及雙方的具體情況予以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由女方撫養;如果父方條件較好,母方也同意的,也可以交由父方撫養。當子女為10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時,由哪一方撫養,應徵求子女本人的意見。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孩子是無辜的不妨試著向對方表達你內心的感受、去耐心的、和顏悅色的向對方傾訴你的想法,相信當你去掉情緒心平氣和的去溝通時,對方也能好好傾聽你的話,矛盾自然也就化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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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懷孕了,那麼我們更要慎重來考慮這個問題,首先我們要來看清楚是在什麼樣的狀況下鬧翻的,究竟是因為什麼鬧翻的。

如果只是無傷大雅的小別扭,找個機會和好就是;如果是因為即將步入婚姻,但還不太適應,還無法良好地處理有些人情世故,比如雙方談不攏禮金、裝修或買房上意見不合等,儘量男女雙方單獨坐下來,就具體事情好好交流,以雙方的真實感情為主導,而不是站在各自父母的角度去爭執。無論當下如何,最終都是你們兩個怎麼過,現在的年輕人,男女雙方不管多獨立,都還沒有完全“斷奶”,更要冷靜對待這段關係。

如果涉及到一些原則性問題,比如一方出軌、一腳踏兩船,或者男方及其家庭對你特別不尊重等,那就另當別論。如果是類似前者的問題,那就要看對方的態度,是否後悔,並且十分珍惜你以及和你的感情,如果是,依然要清楚,出軌從來只有0次和無數次的區別,這個時候你特別要清楚你要的是什麼,然後做出決定,先問自己的內心,然後再考慮孩子的問題。

如果對方態度惡劣,那麼那麼並不需要浪費太多心神,早點結束這段感情,對你和孩子可能只是一件好事。

如果對方及對方家庭完全不考慮你的感受,完全沒有尊重過你,或者價值觀不同,儘早結束這段感情,可能對你反而是最好的。即便你們因為孩子結婚了,未來依然會有太多分歧、太多不被重視,容易帶來夫妻不和諧、爭吵等,並不能給孩子一個良好的家庭環境,更加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

如果糾結的只是孩子的問題,你只需要問你的本心,並不需要去顧慮其他人的看法,也無需對未來太過擔憂,你重視什麼在意什麼,自然會朝哪個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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