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中生有”賣口罩,兩日騙18萬元,法院判四年!

在舉國抗“疫”之際,有人卻心生歹念,用“無中生有”的口罩玩起了“空手套白狼”的把戲,如今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無中生有”賣口罩,兩日騙18萬元,法院判四年!

2月21日,我院通過遠程視頻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一起網絡販賣口罩詐騙案,對被告人盧某新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

被害人:錢轉了,口罩沒收到,對方還失聯了

2月3日,急於購買口罩的蘇某通過朋友介紹,添加了一個名叫盧某新的人的微信,對方宣稱口罩貨源充足並在付款後次日便能到貨,蘇某遂向其訂購了45000個口罩,轉款近10萬元。

兩天後,蘇某發現對方一直沒發貨,而且電話不接、微信也不回了,才意識到自己可能上當受騙了,於是趕緊報警。

後經警方偵查,這名男子騙了不止蘇某一人,並且已攜款潛逃。2月7日,公安機關在福建將其抓獲。

“無中生有”賣口罩,兩日騙18萬元,法院判四年!

犯罪手法:“空手套白狼”,兩天騙18萬

2月17日,東莞市第三市區人民檢察院對此案向我院提起公訴。

“無中生有”賣口罩,兩日騙18萬元,法院判四年!

檢察機關指控:

2月3日,被告人盧某新通過微信向他人轉款2萬元訂購口罩1萬個,在尚未確認是否能夠拿到貨的情況下,他就通過微信與5名被害人聯繫,稱自己有大量的口罩貨源,並承諾下單付全款後次日便能到貨。

之後,由於口罩價格不斷上漲,盧某新無法接受價格,便向上家表明不再購買並要回了貨款。在既無現貨又未找到實際貨源的情況下,盧某新利用被害人急購口罩的心理,繼續從被害人處騙取貨款,金額共計181260元。

“無中生有”賣口罩,兩日騙18萬元,法院判四年!

被告人辯解:

一開始並沒有詐騙的故意,但當口罩上家說提供不了貨源並將貨款退回後,發現購買口罩的人還繼續不斷轉賬且數額比較大,便不想退還貨款,決定攜款逃回老家。

法院:遠程開庭宣判,從重從快處罰

鑑於目前防疫形勢仍較嚴峻,為快速有力打擊涉疫情犯罪,2月21日上午,我院以遠程視頻方式開庭審理此案。

庭審時,被告人盧某新後悔不已,當庭表示認罪。

我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盧某新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在全國上下眾志成城抗擊疫情之際,被告人盧某新喪失底線,以身試法,且有犯罪前科,應依法從嚴從重處罰。鑑於其自願認罪,且案涉贓款已全部追回,另部分被害人對其行為表示諒解,法院依法酌情對其從輕處罰。

“無中生有”賣口罩,兩日騙18萬元,法院判四年!

庭審結束後,我院對此案當庭宣判,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被告人盧某新表示服從判決。

法官提醒:提高警惕 勿入騙局

“無中生有”賣口罩,兩日騙18萬元,法院判四年!

本案審判長、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溫皓表示,疫情當前,不少不法分子利用群眾迫切需要口罩等防疫用品的心理,假借售賣為名實施詐騙,騙取錢款後就迅速將對方“拉黑”,對此類犯罪行為,法院絕不容忍、堅決予以打擊,對於達到三千元以上立案追訴標準的,將以詐騙罪予以從重從快處罰,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通過此案,他也提醒廣大市民群眾,在網上購買醫用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時,務必選擇正規購物網站,並對對方要求匯款、轉賬、提供驗證碼等提高警惕,一旦發現遭遇詐騙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防止受騙資金被轉移,造成更大損失。


通訊員:劉煒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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