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獨和獨自
沒有那麼麻煩,死刑犯應該立即執行,已防感染其它人,十年的,五年的隔離執行,治不好自認倒黴,國家也能減輕負擔,以上是個人觀點,見諒。
孫悟空巧奪天工
按照法理來講,死刑犯已經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所以即使感染了病毒,只要他沒有病死,仍然應該如期執行死刑。死刑犯並沒有保外就醫這樣的說法。也不存在某個死刑犯因為在執行死刑之前得了某一種病,就必須要中斷或者延遲這樣的死刑判決。
當然我們肯定是在死刑判決執行之前,儘可能的保證犯人的身體健康。病毒傳播到監獄之中,那麼肯定會有相關的人員,因為失職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那些並非死刑的人員,自然也會得到全力的救治。國家社會保護每一個公民包括在押人員的合法權利的。
從人情角度上來講,能夠被判處死刑的人已經罪大惡極。現在國內對抗疫情的醫療資源非常的有限。平均治癒一個病人,要花費國家20萬左右的資金。在有限的資金和有限的醫療資源的情況下,應該把這些資源讓給更加需要他的人。而不是浪費在一個將死之人身上。
從人道主義角度來講,如果死刑犯在執行死刑前患病,肯定會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給他進行一定的治療。但我個人不認為必須要非得治癒才執行死刑。難道一個死刑犯得了癌症就一定要治好了癌症,才給他執行死刑嗎?
外語那點事
看著監獄的疫情,若死刑犯感染了新型肺炎疫情沒有治好,面對這種情況法律會採取什麼一樣的程序對待。
可以說看了這個問題我覺得很有意思,我記得我跟司法部門的朋友吃飯的時候,我也問過類似於這樣的問題。我跟朋友們說,假設一個被判了死刑的女犯人在被執行死刑之前發現懷孕了,那他會怎麼樣?
懂法律的朋友跟我說,按照我國的刑法明文規定: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也就是說女刑犯被。羈押開始一直到判刑這個期間內,只要發現犯人懷孕了就不能判處死刑,哪怕是已經判處死刑,在執行死刑的最後一刻,發現犯人懷孕也要刀下留人,報請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而且這個女犯人一般就會改為無期徒刑了。
可是如果你只是,換上這新型肺炎的疾病,我想這可能也不影響你的事情,因為罪惡滔天必須要付出法律的代價。所以我說應該是不耽誤對死刑犯的行刑。
伊春美食美客
關於這個問題,我特地諮詢了我做律師的朋友,她說還是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走,也就是說到了該執行死刑的時候,還是會執行死刑,疫情並不能成為阻斷死刑執行。
不過我也看了相關新聞,就是說雖然監獄的犯人被感染了新冠肺炎,但是國家還是會對其進行救治,不會因為他們是犯人就不治療了。
但是治療歸治療,改執行死刑的時候還是會執行死刑,哪怕這個犯人沒有被治好,改走的司法程序會照走。
我這個律師朋友說一般以下這幾種情況可以不執行死刑。
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這裡所說的“犯罪的時候”,是指實施犯罪行為的時候,不是指審判的時候。
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這裡所說的“審判的時候”是指從羈押到執行的整個訴訟過程,而不是僅指法院審理階段。
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喬治麻咪
這回,監獄也出現了疫情,不少犯人因此感染了病毒。由是,死刑犯怎辦?
我覺得這要分情況的。
死刑也有兩種,一是判處死刑緩期執行,一是死刑報請最高法核准執行。
(1)對於前者,這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死刑,如果在服刑期間病了,還是需要給其治療的。
對於後者,也分兩情況。一是最高法未核准,一是最高法已核准。
(2)對於未核准的情況,即使是死刑,還是要治療。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萬一最高法在核準時發現其他需要落實的事情或情況有變,可能就不會執行死刑的了。歷史上,因冤案錯案而錯殺的人也是有的。
(3)對於已核准的,那即使是在病床上,也是需要執行死刑的。
皇家師爺
當前,監獄有了疫情,死刑犯染了病毒在最高法沒有核準前還會給他醫治的,在醫治期間最高法也不會下達核准指令,我認為我國是個文明古國司法程序會往後推(這是個人見解,不是為罪犯開脫罪責)。
風雲1239846619
這還用問,死刑從各面已經定性,提前病死也是死刑,沒病死同樣到期執行,剝奪政治權利沒有他多活一天的權利。
不再認真2
死邢犯也是人,在死邢前一般相關部門都會盡量為其醫治直至康復或是行邢前一秒。中國的政策不會歧視任何人!當然罪犯和死囚也在此行列,沒有什麼可懷疑的。
微閱星君
沒治好就沒治好。沒犯罪的良民難道沒有死亡的?非得治好了才能槍斃?
還有記得讀書時,政治吧,裡面說過什麼是公民,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罪犯是被剝奪了一些權利的,死刑犯都是剝奪政治權利終生,沒收個人財產。
萬木叢中一片葉
古今中外無規定,
死囚必須健康人。
法定程序完成了,
有病照例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