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寶雞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施行

《寶雞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於2019年10月30日經寶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2019年11月29日經陝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現予公佈,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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