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懷孕生小孩口頭辭職有什麼風險?

導光劍影


對於公司,沒有任何風險,人家巴不得你趕緊辭職,畢竟產假不上班還得發你工資,他又不能辭退你,有什麼方式能比你主動辭職更友好的呢?沒有!

對於個人,沒有收入,國家法定的生育津貼你也拿不到,國家法定的生育險你也不能用,產檢生產費用全額自費,這倒不是說有沒有錢,只是社會制度的完善,本來就是為了便利大眾,你交了那麼久的社保,有了用武之地,結果就因為你辭職了就用不了,有點可惜。

再來,口頭辭職還牽扯一個問題。如果說員工只是口頭辭職,但是沒有辦理辭職手續,原則上她隨時可以或者有把柄仲裁公司,用孕期被公司辭退,或者孕期不發工資的理由,而且一來一個準兒。當然,這樣的人應該是少之又少的。

再來,員工如果口頭提了辭職,但是她如果又反悔了,那你也是不能主動辭退她的,只要她還沒辦辭職手續。

總體來說,辭職這個事兒,和分手是一樣一樣的,看人品。


五十知閒


首先,疫情情況下,勞動者無法正常辦公屬於特殊情況,用人單位理應理解;其次,疫情導致公司效益降低屬於商業風險,不能將效益降低的風險歸責於勞動者延期復工;最後,女職工在孕期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裁該類女職工,否則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賠償金。法律法規的規定如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關於裁員的規定)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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