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農戶口可以繼承父母的農田土地嗎?

shiyanbo


其實對於農村裡面的經營承包土地,就沒有這個繼承的說法。但是農村裡面為什麼那些土地可以一代一代的流傳下去耕種呢?

其實我們要搞清楚農村裡面的土地是什麼狀況,他確權,比如說經營承包的土地,它不是按照個人的人數,所分類的面積嗎?


土地承包責任是以農村戶口為單位

對於農村木薯地的承包,其實是以家庭為單位的。也就是你家庭的戶口為單位,一個戶口內對土地承包的使用權都擁有對土地的使用權。

所以在農村裡面,如果說父母去世了,那麼自然兒子或者自己的孩子就成為這個家庭成員的戶主。

那麼這種情況之下仍然在這個戶口裡面,當然所承包經營的土地,這個孩子是對他的使用層有著無可厚非的權利。

也就是說農村裡面的這種情況,那麼父母過世之後,自然就這個土地承包經營的名字更改為他的兒子的名字。

使用這樣更改的方法呢,基本上是基於戶口內進行變更的,這個貌似在我們這邊也是不用去登記的。

因為在確權的時候會寫明在哪一個戶口本上面,這種情況呢,在下一次課程當中如果這個戶口還有人存在的,那麼土地也會繼續流傳下去。


可以轉讓土地的經營承包

其實在農村裡面,如果自己的戶口與父母的戶口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上面。還是可以作為轉讓的方式,將在農村裡面的土地經營承包權更改為你的名字。

當然對於土地的承包經營成怎樣的,也會要求到相關部門裡面去備案和申請。

必須得符合一些條件,才能夠進行有效的申請。

非農業戶口可以使用自己父母的土地嗎?

其實對於2018年再次確權對三農土地的問題。就再次演唱30年這個做法呢,土地是會隱藏到2058年這一段時間呢,土地的使用權還是在你的家庭之中。

比如說自己父母過世了,那麼對於土地的使用權仍然可以直接落實在他的直系親屬之中。

因為對於農村裡面實行這麼一個政策死不減地,生不增地。

所以就這一個說法而言,如果老人去世了,這些土地是不會回收的,那麼我們可以繼續利用到下一輪土地改革的時間。


農人莫小道


你們的矛盾大家都明白,只是你沒說清楚。

你弟弟真正關注的是你父母所有房屋的繼承問題。現在宅基地房產確權到你的名下,成為你的房產,不再是父母的房產,以後你弟弟自然就沒有了繼承權。

因此,父母才會說,家產弟兄三個人人有份。只是父母健在,不存在繼承問題,兄弟分家很有必要。矛盾已經出來,就應該儘快解決,趁著父母健在,還能主持分家,兄弟三人分家析產,也把贍養老人的問題一併解決,也好安度晚年。以後弟兄們各過各的日子,也沒有了矛盾。

聲明一下:農業戶轉為城鎮居民以後,就自動喪失了村集體成員權利,沒有土地承包權,也沒有宅基地使用權,只有祖屋的繼承權,只能使用維護,不能翻建,祖屋滅失後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

土地承包權確權在你名下,沒有問題,土地承包原則是以戶為單位、増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土地不是父母的財產,由你承包經營,不存在分家時分給弟弟的問題。

宅基地只能確權給你和你母親,一戶一宅,城鎮居民沒有權利。如果有兩塊宅基地,你和你母親應該一戶一宅。如果只有一塊宅基地,確權給你沒有問題。

你是老大,也有妻子兒女,這個年齡也有自己的資產。分家時把你的家產和父母的家產先分開,當然把兩個弟弟的家產也要先分開。

兄弟分家要分的是父母的財產,最大的也就是父母的老屋。一分為四,兄弟三人一人一份,父母一份用於養老,誰養老送終父母那一份歸誰。弟弟那一份房子,一般要賣給你。父母跟你一塊生活,百年以後父母那一份一般就給你了。你父親有退休工資,生活費夠了,你母親的生活費兄弟三人平攤,以後的生老病死也要平攤,父母的結餘財產作為遺產,也是三人平分。

矛盾要這樣一個一個來解開!


糊塗更難QQ


農村土地承包是家庭承包,不講單個人!這一點是中央政策。至於你弟弟能不能享有你母親土地承包的繼承權,關鍵要看你弟弟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時有沒有承包土地;是不是尚未分戶;你母親是不是存在土地承包能力;你母親現在由誰贍養。這是基礎條件。

如你弟弟第二輪沒有承包土地,就不應有土地承包權;其次就是你弟弟“農轉非成為城鎮戶口”之前的土地承包是否退出,如沒有退出,仍然具有承包權。

按照您的表述,你弟弟的第一輪土地承包權在上世紀九十年代的第二輪土地承包時期,將土地承包權退出後賦予了你的弟媳婦。再則,如果你們弟兄在第二輪土地承包發包前,與你尚未分戶,你弟弟有權利繼承你母親的第二輪土地承包一半的權利。如果你母親尚有承包土地的能力,無論你們弟兄倆水贍養,你們二人都不能繼承,等你母親沒有能力經營承包土地時,你們弟兄倆才能討論承包經營權繼承問題。

無論什麼情況,需要你們弟兄倆協商處理,畢竟一母同胞,沒必要因此把關係弄僵!


向眾傳媒


你說的那個情況,這個是可以的。也是符合目前國家法律政策的。其實這個責任的啊,這個不叫繼承。因為這個土地是國家的,只能夠叫做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繼續執行。村裡面把這個土地的確權,歸到你的名下,這個是有法律依據的。



你弟弟既然不是農村戶口了,也從原來的戶口所在地已經遷出大城市,在城市裡安家落戶,很顯然他就再也不具備承包農村土地的權利。視同自動放棄。


但是啊,在我們國家很多事情不能夠用完全用法律的角度來解釋這些事情。你和你弟弟都是爹媽的兒子,你弟弟雖然進了城,雖然說不能夠繼續承包農村的土地,但是老一輩的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子裡的就是應該有一份的。土地上所產出的收益,你弟弟也可以分一份。只是這個佔比呢可能相對來說要少一點。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兄弟之間只有今生沒有來世,希望你跟你弟弟,和諧的處理好這些事情。


湧於分享


非農戶口能否繼承父母的責任田?這個問題得把家庭承包經營制度說明白。

我國農村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實行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的制度,土地是集體所有的,農民以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以戶為單位向村集體承包一定份額的土地。這其中,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是承包資格的前提,沒有集體成員資格,就談不上承包土地。也正因為這個,我們國家沒有設置承包地的繼承權能,因為一旦賦予,就將對集體所有制帶來巨大沖擊,這涉及國家管理體制和社會穩定的根本。

具體到您的問題,可能有兩種情況:一是弟弟在遷走戶口前還參與了分地,按照"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弟弟的土地份額還保留在家中,即便如此,他也帶不走這個土地份額,只能讓哥哥耕種;第二,弟弟沒有參與分地,還想繼承媽媽的部分承包地,這更不現實,因為土地沒有繼承權能,土地只能在集體組織內承包經營。土地在目前階段來說,還不是如城市房子一樣,完全意義上的財產。


從更大範圍上說,戶口遷入城鎮,能享受到城鎮社保,而農村社保程度低,土地更多是農民保障,弟弟享受到城鎮保障,還想搶奪農村土地,不合情理。


農人愛農地


大家都知道,我們國家實行的是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土地實行三權分置,土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歸農戶,土地承包以家庭單位,在承包期內,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


根據題主的描述,去年,你們進行了土地確權,你們全家的地確在你們名下。你弟因為九十年代轉為非農戶口,在97年二輪承包時沒有分到地,他在你們原來家庭裡是沒有地的。但是,他要求的是你母親的地有他一半,這個還是要尊重你父母的意見,既然你父母同意,你應該聽從他們的安排,每年把那一半地的收益給你兄弟,畢竟也是親兄弟,還是要團結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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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農調研


關於農村土地的亊就別多問了,趕去新華書店買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權法,這本三本書,寫的非常清楚,在網是瞎扯亂說快快嘴罷了,白浪費時間。


金寓876


現在的農民都是承包有土地的,很多人都是由於放不下土地所以拒絕進城落戶的。只不過人都會生老病死的,未來父母過世了,那麼已經進城落戶的子女,還能不能繼承父母的土地呢?

非農戶口可以繼承父母的農田土地嗎?

對於這個問題,可以很明確的說,目前現在是不能繼承的。農村的土地跟宅基地都是屬於村集體的,並非就是農民個人的,所以是不能夠進行繼承的。也只有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才屬於私有財產,子女才能夠繼承的。

當然不能夠繼承並不意味著不可以得到土地,如果你跟父母還在一個戶口本上,那麼就算是父母過世了,還是可以繼續履行土地承包合同的,也就是意味著可以繼續耕種父母的土地的。

那是因為土地都是以家庭為單位承包的,雖然戶主是主承包人,但是其它家庭成員也是共同承包人的,只要共同承包人都還在的話,那土地承包合同就是有效的,是可以實際上繼承父母的土地的。

不過這都有一個前提,那就是還是跟父母在一個戶口本上,這也意味著戶口類型還是農村戶口的。如果說子女已經是非農戶口的話就不行了,因為戶口已經遷走了。而土地又是以戶口本為家庭成員以標準的,只要戶口本上面的都是共同承包人。

所以說如果說如果子女是非農戶口的話,目前來看是沒有辦法繼承父母的土地的,土地只有農民才有資格承包的。未來這些土地無人繼續履行承包合同的話,就會被村集體收回來了。


老王談養牛


非農戶口可以繼承父母的農田土地嗎?


不管是農業戶口還是非農戶口,父母的承包地都是不能繼承的,這是土地性質決定的。



農村土地屬於村集體,個人只是從集體哪兒承包到土地進行耕種,以前承包地還要繳納糧稅,現在糧稅免了,還給種糧農戶有補貼。用專業術語講的話,就是農村土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農戶只有土地承包權和經營權,所以,不管子女戶口性質是什麼,土地不屬於私人財產,是不能作為遺產來繼承的。



在農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為單位承包的,在二輪土地承包時,都是按照戶內人口來分配承包的土地的。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家庭聯產承包,其核心要以就是每一個家庭成員都是土地承包人,承包權利都是相同的,在家中有人去世以後,其承包的土地由家庭成員繼續承包,村集體不能收回。這裡我們要分清楚,這不屬於繼承。


對於非農戶土地問題,新修訂實施的土地管理法規定,對於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要按照農戶意願,如果農戶不願意退出,在承包期內,村集體不能收回。如果只是戶內部分人員轉為非農戶,其原有的承包地由其家庭成員繼續承包,村集體不能收回。在承包期到期後,非農戶是不會在獲得農村承包地的。


甘肅清水大小事


非農戶口可以繼承父母的農田土地嗎?

首先,農村土地沒有繼承這一說法,只有承包經營使用,農村土地是屬於村集體的,村集體擁有所有權,農戶只有承包經營使用權,土地不是個人財產,因此土地沒有繼承這一說法。

父母擁有農村土地,而子女是非農戶口的一般是不能繼續承包經營使用父母承包經營的農田土地的。

我國的農村土地承包政策是以戶(以家庭)為單位的土地承包政策,不是以個人為單位的土地承包政策。

不論因啥原因戶口本上的人員有所變動,家庭(農戶)承包的土地應不會有任何調整變動,還是歸家庭(農戶)中所有成員繼續承包經營使用。

家庭(農戶)中已經沒有任何成員的,那就,家庭(農戶)承包的土地會被村集體收回,另做安排處理,一般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

父母擁有農田土地,說明父母是農村戶口。子女是非農戶口的,自己戶口和父母戶口不在一個戶口上,不是一個戶口(家庭)中的成員,當然,子女是非農戶口的也就不能繼續承包經營使用父母承包經營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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