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女性為何婚後要隨夫姓?

北京不冷東京熱


日本女子婚後隨丈夫姓,不知所以然的朋友覺得這樣做很浪漫、很有趣、很專一,其實日本女性婚後隨夫是另有原因的:

一、日本人對於自己的姓氏似乎不那麼在乎。

在日本有一個令人奇怪的現象,日本的人口不僅少於中國、印度、美國,而且也少於印尼,巴西、巴基斯坦、尼日尼亞、孟加拉國,俄羅斯等國,但日本人的姓氏居然是世界上最多的,有11萬多個,僅僅次於移民國家的美國,這就讓人好奇了,為什麼姓氏這麼多呢?其實這與明治維新有關。



明治維新以前,日本只有華族、貴族、豪族有姓,絕大多數普通日本人是沒有姓的。明治初年,政府改革搞現代化,發現戶籍管理、課稅徵兵很是麻煩,於是頒佈命令:每個日本國民在規定的時間內必須取一個姓。由於時間緊迫,日本人取名就隨緣了,比如看到一棵大樹,叫姓“松下”,比如村前有座山就姓“山口”,家田種田的就姓“田中”,於是田名、地名、職業、住所、工具等,只要是眼睛看到的物體都可用來作為自己的姓。由此可見,日本人在骨子裡對自己的姓氏根本不那麼在乎,只是政府需要而已。



二、日本的特性:在骨子裡只佩服強者並服從於強者。

雖然在日本結婚後的女性,改丈夫姓氏的比例很高,但日本不少男性也願意婚後改成妻子的姓,這說明日本女性的地位在顯著提高,男姓願改女姓,這又一次說明日本人是隻服眾於強者的。


不知命不知禮不知言


日本女生嫁到夫家後,入籍必須改成夫家的姓,比如日本首相的老婆叫昭惠,嫁給安倍後叫安倍昭惠。


那有哪些原因使日本女生嫁到夫家後一定要隨夫姓呢?

一,日本女隨夫姓這是一個長久的習慣,覺得有點男權主義在裡面。

二,日本並且把女隨夫姓的這條規定㝍進了民法,日本民法第750條規定:夫妻必須同姓,或者選擇夫姓,也可以選擇女姓,但是97%左右選擇同夫姓,當然離不後可以改回自己的舊姓。

三,為什麼要夫妻同姓的一種說法,他們說夫妻同姓,可以增強一家人的整體感,嫁過來就是一家人。


四,他們覺得夫妻不同性,對出生的孩子不公平,孩子很可憐。這個理由很牽強。

五,在日本女孩改姓,說明結婚了,

反正改姓在日本很平常,各有各的理由。


牛頭馬面兩鬼


先回答問題的關鍵:因為這是法律規定的

關於日本的姓氏:

日本最早的命名方法是“氏姓制度”,是原始氏族社會下的命名制度,與中國的姓氏表示方式剛好相反。氏和姓都是賜封,氏是由相同血緣關係或相同職業的人構成的部族,其首 領被稱為“氏上” 。當時稱氏的不是皇族就是貴族、豪族,有權勢並且擁有土地,是當時大和朝廷政治統治的基礎。姓的種類有“臣”、“連”、“伴造”、“國造”、“縣主”等。


7 世紀末,大和朝廷制定了“八色姓”制度,將姓分為真 人、朝臣、宿禰、忌寸、道師、臣、連、稻置八個等級。然而,舊姓也同時存在,並未被廢除,氏姓制度漸漸融合。


7 世紀末至 8 世紀,日本為了按人丁收稅,仿唐朝建立 班田制,氏姓制度推廣到一般的民眾。


8 世紀末,隨著律令制度的崩潰,古代的氏族開始衰退, 家族開始興起。武士力量登上歷史舞臺。“苗字帶刀”是武士的特權。“苗字”出現於日本平安時代後期,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原來的氏族越來越大,有的開始分化為若干個家族,這些家族有的以其職業相稱,有的以居住地相稱。如藤原氏的家族以其在京都內的居住地為由,分別稱“近衛”、“鷹司”、“九條”、“二條”、“一條”等。這些稱呼後來逐漸轉化為“苗字”,這種“苗字”實際上就是從氏族本家分離出去的一個分支家族的新的姓氏。這一現象到了江戶時代則愈演愈烈,使用苗字 更成為貴族和武士的特權,庶民雖有姓,但是被禁止在正式場合使用。一直至明治維新政府的“平民苗字必稱令”的出臺, 貧民才被賦予了姓氏使用權。

近現代日本的女性姓氏

明治維新是日本走向現代國家的一場大變革,1870年維新政權頒佈了“平民名字許可令”。翌年,制定了新戶籍法,1872 年開始根據新戶籍法編訂戶籍,廢除了“氏姓制度”,將“氏”、“姓”、“本姓”、“私下的姓”統一歸併。1875 年更是頒佈“平民名字必稱義務令”,令許多人不得不隨便取姓氏,其中來源於地名的最多,日本人 80%的姓氏都來源於地名。


明治維新是一場“西化”的運動,女性姓氏也隨之西化, 凡加入夫家,均隨夫姓。女子保留自己的本姓則通常是由於丈夫“入贅”。


1898 年的明治民法制定時,開始確定夫婦同氏制度(出嫁後要改姓),該法第 746 條“戶主及家族稱其家氏”的夫婦同氏制度可以說意味著對家父長權的再次確認。

日本古代

在古代日本,未出嫁的女子有在父家氏后冠於女的記錄。如日本女作家清少納言(《枕草子》的作者),官方文書稱 其為“清源氏女”。


夫婦別姓

由於古代日本並無“同姓不婚”的制度,因此婚後實施“夫婦別姓”,出嫁的女方可以保留自己原來的姓氏和名字。大寶2年(702年)美濃國加毛郡半布里的戶籍及豐前國仲津郡丁

裡的戶籍都可以發現夫婦別姓的記錄。此外延喜 2 年(902年),阿波國板野郡田上鄉的戶籍裡也發現了夫婦別姓的記錄。


8 世紀的奈良末期,女性逐漸被排擠出中央政權,女性政治活動範圍迅速縮小。但即使是在江戶的武士時代,也有出現夫婦別姓的記錄。嫁入松尾家的多勢,在進入平田國學 時的誓詞簽名時使用了“松尾佐治右衛門妻 竹村多勢子”

夫婦別姓同苗字

中世紀後期,隨著作為“家”名,苗字的出現,姓氏地位似乎出現了變化,夫婦結婚後雖然依然保持不同姓,但是苗字卻是一致的。攝政家也是採用夫婦別姓同苗字。


夫婦同姓

1898 年(明治 31 年)的明治民法確定夫婦同氏制度後,日本女性嫁入夫家後必須隨夫家姓,這一制度一直沿用至今, 但是一些崇尚女權主義者並沒有放棄爭取保留父家姓的權 利。


2011年2月14日,3名日本婦女和1對夫妻向東京地 方法院起訴,要求廢除“夫妻同姓”制度。她們以民法中有關要求夫妻同姓的規定,侵犯了個人尊嚴和夫妻同等權利為由, 要求日本政府受理其以夫妻婚前各自姓氏提出的結婚申請, 並支付 600 萬日元的賠償費。


這次是第一次有人走上法庭要求夫妻結婚後可以繼續沿用婚前各自的姓氏。由於該行為挑戰了日本傳統習俗和法律 規定,在日本各界引起了較大反響。“夫妻同姓”是日本根深 蒂固的傳統習俗,並受到法律的保護。

日本現行的民法是 1947 年制定的,其中按歷史沿革明確規定了夫妻同姓原則。根據日本民法第 750 條規定,夫妻結婚後,必須選擇丈夫或是妻子一方的姓氏,否則將無法辦 理結婚登記;而且在婚姻存續期間,戶籍登記、辦理駕照等各種情況,都需要夫妻雙方是一個姓氏。此外,這一法律不僅 適用於夫妻雙方都具有日本國籍的情況,還包括加入日本國籍的外國人。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日本民法中對“妻隨夫姓”還是“夫隨妻姓”沒有明確要求,但是據統計,日本社會 98%的夫婦都選擇了“妻隨夫姓”。


戰時燈火


“夫婦同姓規定”是日本明治時代延續至今的家庭制度基本規定。日本《民法》第750條規定,夫妻婚後應使用其中一人的姓氏作為婚後共同姓氏。但實際上大多數情況是女方跟隨男方的姓氏,這是否說明在日本,女性的社會地位沒有男性的高呢?

在中國古代,女子嫁人後也隨夫家姓氏,那是因為古代中國女子在社會上沒有地位,她們不能和男人一樣接受教育沒有一技之長,不能獨立生活,只能依附於男人,成為男人的附屬品。然而隨著社會的進步,中國婦女的地位不斷提高,如今在社會中已經能撐起半邊天,也得到了應有的尊敬。

作為發達國家的日本,顯然女性的地位沒有中國女性在社會中的地位高。日本有越來越多的女性已不甘於捨棄本身姓氏隨夫姓,而想要爭取男女平等,但是大部分男性認為這個是約定俗成的傳統,認為只有維持同姓才能確保家庭凝聚力。家庭凝聚力是靠改變姓氏就能改變的嗎?顯然日本男人從骨子裡就認為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屬品。

這個世界有男人有女人,生來就是應該平等的,沒有高低貴賤,所謂的不平等都是人為規定的。希望隨著社會的進步,世界上任何角落的婦女都能得到平等對待,得到應有的尊重。



白日不到處苔花靜靜開


答:

由此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出,日本人是中國人的後裔。

中國古代,女人小時候的名字是沒有實質意義的,一旦結婚,就必須跟夫君姓。

如:張姓女人嫁到王姓男人家裡,這個張姓女人的名字就叫做王張氏,以此類推,全是這樣。

日本女人嫁到男方家裡,立即就將名字改為夫姓,從本質上來說就是擔當男人的配角,應驗中國“假雞隨雞,嫁狗隨狗”的傳統世襲。

當年鄭成功船載童男童女各500人到日本繁衍生活,成為日本人之祖輩,這點就連許多日本人都紛紛認同,更有許多日本人經常組團到中國進行尋根。

由此,日本女人結婚後立刻跟夫君姓應該屬於正常,正是中國古時候男尊女卑的的延續。


河堤鎖岸


過去,全世界都是男權社會,女人出嫁後隨夫姓是世界通行規則,甚至連名都沒有。假如張姓女子嫁到王家,就叫王張氏。世貿組織前總幹事陳馮布珍、美國前國務卿希拉里.克林頓都是遵從這種規則。

中國大約是五四運動推崇婦女解放,所以後來女人出嫁後就不改姓更名了。這至少有一個好處:公安局、社保機構、單位少了一個改名工作


青果6773


隨夫姓是中國的傳統,也是正確的,可惜丟失了!


雲淡風輕唯吾心


應該是受西方影響,中國南方有些地區也是如此,都是受西方基督徒的影響


龍之奮鬥990


不是一些,而且不止日本就連歐美地區,女人結婚後也是要冠以夫姓,最重要的是連最事逼的所謂女權組織們也是默認的

想想中國女性和世界其它國家女性地位的比較,你會發現中國女性那特殊的地位


種花家貓男


因為那個女人被收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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