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之前女孩去公證立遺囑,“她出意外死了,婚前財產全部由父母繼承”,對此你怎麼看? ?

Crystal小彤仔


我認為沒有錯。現在法律規定,婚前誰買的房子,離婚也歸誰。但如果是男方買房,女方陪嫁如車子,錢,家電等等,凡事以結婚為目的的陪嫁都是共同財產。也就是說離婚,房子是男方的,女方陪嫁卻要分割一半給男方。我表妹就遇到這樣的事,男方把母子攆出來,換了門鎖,房子還是人家的,最後女方家陪嫁車,錢,家電傢俱,理財產品,都要分他們家一半(官司打了一年,最後這麼個結果。)所以,婚前財產公正,是目前比較好的保護婚前財產的法律手段。如果日子過的好,有錢大家一起用。如果過的不好要離婚,你家房子是你家的,人家婚前帶來的財產是人家的,只分割婚後共同財產部分。很公平。至於萬一婚後發生意外,婚前財產還給父母,也沒有錯,畢竟能贍養已故愛人父母的人太少,還不如給父母留下的點錢。


九州第一I金丹I


很理解女主,其實女主的想法很簡單,我獨生子女,我如果意外去世,我父母怎麼辦,我的孩子會有爸爸,新的媽媽,爺爺媽媽,我的老公,也會有新的妻子,只有我的父母什麼都沒有,他們的生活以後怎麼保障,我肯定盡我所能多給他們留點,退一步講,我死了,我父母以後的東西都是我孩子的,我老公的就不一定都是我孩子的了。。。。


Only夭


我認為很簡單的問題,婚前財產法律上不就是個人的嘛,離婚和死亡應該都不能留給配偶的,何況立了遺囑。以前很多男的結婚不也認為婚前財產跟配偶沒關係嗎?怎麼到人家女生這裡就變了?這個女生太棒了,跟了她男方結婚都不用買房買車了,還要啥自行車啊!

女人要房要車的時候寫自己名字男的都不願意呢所以不要要求女生大度。這很正常,房子是誰買的是誰名下的,萬一分手離開房子就歸誰,另一方淨身出戶,男人對女人不也這樣嗎?男人都說有本事女的買房啊,這不買了嗎,但你沒買房就得擔分手或喪偶後房子不歸自己這個風險,有本事你就買房,不單是男人,也說給女人,因為大多數情況都是男人買房女人嫁過來。


哈寒狐的寫字間


領證之前女孩去公正立遺囑:“她出意外死了,遺產全部由父母繼承。” 對比你怎麼看?

女孩兒做的沒錯兒。本來價值兩千萬的房產就是父母給的,萬一她將來有了意外,“還給”父母也是理所應當,男孩兒為什麼不同意?

婚姻存續期間,女孩所有房產男孩兒都有享用權,這樣他已經少奮鬥了三輩子啊?女孩兒只要不出意外,這一切都是他們倆的,難道還不夠嗎?難道他“盼著”女孩兒出意外嗎?

女孩兒要求領證前立遺囑並公正,也是在變相保護自己。這世道人心險惡,金錢能把很多人變成魔鬼,這不是一試就把男友本色試出來了嗎?

別人怎麼看不重要,女孩兒的抉擇才是王道。

以上解答僅代表個人觀點。如有不同見解,歡迎留言探討。


煙花燙


中國人就是健忘,忘記前一段時間泰國殺妻案了嗎?為了什麼還不是妻子的保險金,妻子死了,保險金歸誰?保險法是有規定的,指定收益人的歸受益人所有,沒有指定受益人的案按法律法規第一受益人是夫妻而不是父母,所以這就是殺妻案的由來。按照樓主的題目,我覺得女孩做的對,如果感情是真的。你就不會在意她的婚前財產的,她要做婚前公正可以理解,畢竟這是她父母給的錢,自己死了再還給父母根正常,話說有幾個妻子死了還贍養岳父岳母的?很多新聞都是妻子死了,拿著收益金娶小媳婦的,哈哈😃諷刺不?


愛要無聲無息


愛她就不要計較這些了吧,你問這些問題,說明你也是在乎這些財產了,可見財產的份量不輕,也能說明一個問題了,女孩瞭解你,你愛財產勝過愛她,這個節骨眼上,她還能嫁給你,是因為還有愛,還有要搏一搏的勇氣,一個上進的男人,是不需要靠著某些意外之財去拓展人生的,為什麼女孩會覺得她會出現意外,提前公佈財產,那是因為你的問題,沒有給她相應的安全,她在你那裡沒有安全感可言,如果你真有娶她是為財,建議你還是分了吧,害人害己誰都會明白這個理,真的愛她就會站在她的角度考慮,獨生子女,為父母解決後顧之憂不是錯,換作你,憑心而論,你也會跟她一樣的做法,婚姻中最忌猜忌,不信任了結了也是痛苦,再說了,婚姻法裡,婚前財產本就不屬於你,結婚以後就算她給你了,你使的安心麼,反而會使你沒有了上進心,為什麼你會因為她的這個舉動會在乎這些?婚前財產本就不是你的,給不給你又何妨?


一顆菩提樹子


這男的不能嫁,最簡單的一個邏輯,一個很在意配偶的遺產分配的人,這種人就沒安好心,他已經十分確定結婚後配偶一定會比自己先死,不然他沒必要在意對方對於遺產的分配。哪怕婚後夫妻不睦,該離婚離婚,也跟遺囑沒關係。如果只是離婚的話,現行婚姻法婚前財產加名字也沒有用,但遺產的話,加了名字就存在生前贈與行為,如果第一順序繼承人只有配偶和父母的話(沒孩子),配偶能拿到的實際上為三分之二,有一半作為共同財產先劃出去了。所以這個男人一開始就沒安好心,不然何必在意配偶遺囑,只有自己動手殺人才能確保對方一定先於自己過世。


藍卅


小劉的求生慾望很強啊。

為什麼很強呢?因為有丈夫殺妻子的就為了拿高額保險。如果小劉有那麼多的嫁妝,男方不願意小劉公證,希望拿來兩人使用,說句不好聽要是男方有一天想用錢而不得的時候會不會殺了小劉來繼承財產?不過這個只是題外話,小劉跟男友六年感情,應該不太至於這樣。

婚前公證財產沒任何毛病啊。至於為什麼很多人不喜歡,可能是因為覺得有一種不被信任的感覺吧。

首先,小劉父母給她備的嫁妝,小劉是有自己的支配權的,無論是公證給父母繼承還是夫妻雙方使用,男方無權利過多幹涉。再說男方給的彩禮肯定沒有小劉父母給的彩禮多吧,小劉可以拿出一部分讓兩人使用,其他拿去公證。

再者,男方也沒有權利讓女方嫁妝都拿來夫妻使用吧!可以拿出一部分,其他應該讓小劉自己支配。

而且男方與女方明顯家庭條件很不對稱,門不當戶不對,他們的世界觀其實很不一樣,所以產生這些分歧。所以才鬧到分道揚鑣的下場。


靦腆小鯉魚


女方父母為啥非要陪嫁那麼多,房子可以給倆住,店鋪收入給他們倆花,店鋪都在老倆名下,獨生女早晚都是她的,現在也不影響你女兒享受,還制約了男方的野心,男方條件很差,不會要求太高的陪嫁,你不給陪嫁他也知道最後是她們的,你給了還弄了這麼個遺囑,男方心裡肯定不舒服還不如不給


銀杏茶與揹包客


姑娘,你非要嫁人嗎?非要給自己添堵嗎?非要扶貧嗎?結婚以後,你的財產,甚至你的人生都不是你一個人可以說了算的!韓國三星集團總裁長女的婚姻就是一個例子!不要步她後塵啊!所以請不要結婚,喜歡誰就和誰在一起,喜歡孩子就自己生自己養。這才是平安順遂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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