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家80年代家鄉修北站,房屋拆遷給90元,這合法嗎?

用戶8063455278529


80年代一個8級工的月工資才88元。90元一平相當於現在的8000左右吧!


大笑江湖148508359


80年代北站那邊大多數都是茅草房 有家庭條件好一點的也就是瓦房頂土地牆,磚瓦結構的一個村決對超不過有一二戶,甚至一戶都沒有。我在來說一下那時蓋房子所要的主材及價格:小紅磚4分4釐一塊 瓦3毛多一塊,人工那時候最多三塊錢一天(大工)。我家離北站不遠 86年蓋了四間磚瓦房每間大約20平。所有花費下來總價不到4000元。說了這麼多 只想說你家北站那時拆遷給你家90元還是不錯了,在那時,你家拿這些拆遷款完全夠你把你家的茅草屋翻蓋成磚瓦房了。在那時也就是鳥槍換大炮的感覺了。那時你家要是有一兩個大齡青年(光棍),給你家講媳婦的人都能找上門,攆著和你家結門親呢😀


一菸圈亂飄1


我也有跟你類似的問題,

朋友前幾年買的房子,現在落價了,

是不是可以起訴他們告他們賠償損失,

還有一個姐姐,九十年代拆遷,才給了三四萬塊錢,是不是也不合理,去告他們起訴他們,

還有……

還是別說了,

無論是買魚的還是賣魚的(河魚),就一個鮮,

一但過了保鮮期,分文不值……


猛禽950


時過境遷,當時的一切適合當時,是社會發展的慣例。

題主雖用語不全,估計是90/平吧。生活在上海的老漢告訴您,就在您家八十年代動遷十幾,二十年後的2000年年中,夲老漢市中心住屋動遷,那時按人頭算,每人才二萬八千元。

當時市區邊緣(如今可都是好地方了),一套兩室一廳二手房,也不過五、六、七萬,現下同樣房屋已幾百萬。

社會在不斷向前發展,一切社會現象也都隨著更新。過去的己過去了,很多事,實無可比性。人活著那能始終被過去了的耿耿於懷情緒纏繞著。


魯陽揮弋


我的看法合理,要知道那時候什麼都便易,工人一天的工資幾毛錢,豬肉才6角9分,國家徵集體的土地一畝才40元,所以那時給你房屋拆遷一平90元在當時我認為是合理的。


沙潁河畔


八十年代初,九十元錢也可以修一個平方的磚房了。當時被拆的基本都是蓋了幾十年的木結構房屋,到處破敗不愖,搖搖欲墜的爛房子。依當時的市價也是可以置換磚混結構的。所以也算質優價等吧。現在我們的那種老房子每年維修費花不老少,求人家也不來拆,怎麼辦呢?


手機用戶50100548185


合法也吧,不合法也吧?

早幹嗎?去了。

無是任何單位或個人,國家法律都一個時效二年,(一般是二年,還有個別法律是三年,還有行政法是半年))

最長的主張申訴權益也就是二十年,一但超過法律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因證據超出時效,對方律師一句話就啥也啥。

綜上,你提出的問題,已無實質意義,望今後,再有情況抓緊找律師,切記切記當機立斷!


河南008


這是啥心態呢?以前娶媳婦只要一個大彩電,一個摩托車就好了,,現在呢?難道以前這樣結婚了的離婚嗎然後還要再補上現在的才行嗎??水漲船高,是時代的變遷,你還要刻舟求劍嗎?再說了,當時不管多少錢,你家都拿了這個錢了,就等於已經不是你家的了,,


江湖一旦皮


首先當時拆遷雙方達成一致就說明合理。80年代人們的工資普遍在20多塊錢左右。一斤大肉5 6毛錢。一碗素面,二兩糧票,一毛錢。那個時候90塊錢相當當時工作人半年的工資。具體你當時拆的什麼別人也不清楚。


讓天賜我一雙慧眼


不合理又怎麼樣?時代都不同了。那時住羊位房租每月兩角錢,現在掉在地上哪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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