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天曹掠剩司職能

掠剩司相信很多人都聽過,卻不知是何神,以及其中的深遠含義,今天寫出來探討下。

掠剩神始見於唐牛僧孺《玄怪錄》卷三《掠剩使》:韋元方外兄新平縣尉裴璞,元和五年卒於官;長慶初韋途遇裴,裴言己今為陰官“隴右三川掠剩使”。其職掌如二人對話雲:

裴曰:“吾職司人剩財而掠之。”韋曰:“何謂剩財?”裴曰:“人之轉貨求丐也,命當得此,忽遇物之稍稀,或主人深顧,所得乃逾數外之財,即謂之剩,故掠之焉。”曰:“安知其剩而掠之?”裴曰:“生人一飲一啄,無非前定,況財寶乎?陰司所籍,其獲有限,獲而逾籍,陰吏狀來,乃掠之也。”韋曰:“所謂掠者,奪之於囊耶,竊之於懷耶?”裴曰:“非也。當數而得,一一有成,數外之財,為吾所運,或令虛耗,或索橫事,或買賣不及常價,殊不關身爾。”

自北宋末以來,掠剩神信仰已滲透入道教的天曹和地獄的神靈譜系。除六月十六日外,每月初二和十六日,皆為掠剩神的“下降”之日;十一月則十六與十七連續兩日下降,且於十七日下注雲“天曹掠剩下降,照管人間善惡之日”。可見此神全年有二十四天會下降人間。

掠剩神屬正義之神而受到人們的敬畏,如南宋朱繼芳《城市》詩云“百人聚處小喧闐,析到秋毫似計然。見說天公還掠剩,鵠形懷寶度饑年”江。唐宋商業繁盛,奸商與高利貸者的牟取暴利加劇了貧富分化,貧民產生從商人處掠回被掠財富的經濟要求,故社會上流行仇恨商業財富的普遍心理;在體現此社會心理的上詩中,掠剩之行實現著社會公正,故其神是令人敬畏之神。

在道教的經典之中,不乏掠剩司的記載,諸如《玉樞寶經》記載:天尊所治九天應元府內有四司,其中就有掠剩司。《靈寶領教濟度金書》中,亦有天曹掠剩的記載。掠剩司的職能,後期大致可定型為,人的衣祿享用,節奏定數,也與一個人德行陰功有關,掠剩司就是掠人之不當而有餘的財物,故作誤為,多種罪根的人,自然也很容易被掠剩司光顧。故而,當人財運不濟,多勞少得時候,應該想想自己的德行及所作所為,是否不知不覺中被掠剩了

道教天曹掠剩司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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