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這麼嚴重房東不肯減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商量嗎?

王者吳彥祖


就是現在的買房價格高,房東是花了很高的代價才買的,房東已經被套牢了,現在的租金完全不夠還房貸,房東還要另外找錢來填補這個差額,所以現在在叫房東降房租確實很難了,房東也不是不講道理,因為大家都有難處,確實很難辦,所以不能降房租!


中華之魁


我房東自疫情開始到現在,從未問過我任何事,我也沒提過任何房租減免的直接或間接暗示,不是裝逼,我打工狗一名,個人理解:我租他房子住,給租金,天經地義,沒想過讓房東免租金

當然我可以理解做生意的,商業類物業確實貴,哎

座標:重慶九龍坡


何某人zZ


這個事情,要視具體情況來說。

一、能否協商減租?

首先,如果租賃的住宅,疫情期間仍在居住,疫情並沒有影響你正常使用,就沒有理由要求減租。有租戶春節返回老家,因疫情無法返回居住地,造成房屋空置,但與租房交易無關,也不能因此申請減免房租。除非是租住的房屋被限制使用,比如有些小區不讓租住戶返回,客觀上造成租賃房屋無法使用,這就存在協商空間。

其次,如果商鋪、寫字樓,因為疫情,無法正常營業,無法使用,造成租賃的房產客觀上失去了使用價值,這種也能夠協商。但如果是租賃房屋開的是藥店、超市,疫情期間仍在開放,甚至會生意更好,也沒有理由要求減租。

二、減租的情理法之辯

於情而言,疫情造成了租賃戶無法正常營業,收到的損失肯定不少,減免一部分房租,可以讓租賃戶減少一些損失,共度難關,也有利於房東培養長期穩定客戶,有利於資產長期增值。

於理而言,租賃房屋,本質上是因為房屋有居住價值或者有經營利用價值,房東將這種使用價值讓渡給租戶,租戶按期繳納租金並取得使用權。由於疫情導致這種使用價值消失,房東理應減少疫情期間的租金,以符合出租資產的使用價值。比如你有一輛可以營運的出租車,有人租賃用來營運,按月交租賃費用,突然政策有變動,這輛車不能營運了,你繼續收租賃費合適嗎?

於法而言,疫情已經被明確為不可抗力,是雙方都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無法克服的事情,這種事情的發生導致雙方的協議發生重大變故,租賃戶至少有如下權利:

其一是,因遭遇不可抗力,援引形勢變更原則,要求依據公平原則重新協商協議,共擔損失。

其二是,可以據此要求提前解除租約,不承擔疫情期間的租金。注意要提前提出要求並保留相關證據。

三、較為理性的做法

這個事情,較為理性的行為是雙方立足長遠,共同協商,各讓一步,共克時艱。當然也有人不在乎這點房租,不遠去協商。也有房東不願意協商和讓步,堅持原來約定收租,租戶這也沒有特別好的辦法,畢竟不可能每個租戶都能遇到好房東。再說真要不減免,你又想繼續租,房東不減免也沒啥錯,誰也沒辦法強制。

大疫當前,萬達、保利等商業地產已經宣佈了疫情期間的減租免租政策,這無疑是一種負責任、向前看的做法,不在乎一時一地的得失,著眼長遠利益,既避免了與商戶無休止的糾紛,也樹立了良好的公共形象,是一個成功公關案例。


通信ABC


大家都是受害者,憑什麼這個損失就得房東來承擔!我也有房子出租,如果租客態度語氣各方面好點,可以商量適當減免一點,這是人之常情,因為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但就是不願意聽你是租客就是大爺,就該給你減,越是這樣我越不會給你減,該你的嗎?真有意思


沐沐013


想什麼吶,還法律途徑。法律途徑就是你必須給人家按照合同繳納房租。人家房東給你減房租是人情,不減房租是道理,走到天邊都是你沒有理。老老實實給人家交了。


驪婧的爸爸


商用房可以以不可抗力為由要求減免房租,因為不可抗力的風險應由出租者和承租者共擔風險,但是如果作為住宅使用的房屋則不可以不可抗力為由要求減免房租,原因是住宅用途非商業,疫情的有無都需要居住,不存在使用用途上的損失


dyp呵呵


沒文化法盲。租人家房子當然要付房租,房東憑什麼要減你房租?你愛租不租。你最好與房東打官司法官肯定會把房東關進大牢,判房東的房子變為你的房子了。趕快走法律途徑打官司去吧!


臘梅紅


首先我不是租戶也不是房東,隨意聊兩句。個人認為昂:不僅可以通過法律商量減免房租,而且還可以通過法律要求房主贈送房子。


劉軍97027


開什麼玩笑,你憑什麼告房東,又不是房東惹上什麼事,讓你回不了出租屋,人家又不欠你的,國家也沒出法律法規說疫情期間,規定所有出租屋一定要免租


720z53030


凡事都應換位思考一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就永遠扯不清了。規避危險是動物的本能,所以不要過分的指責一個戰場上躲避子彈的戰士。能走上戰場說明他心裡沒想做一名逃兵,但理性有時候真的戰勝不了自己的本能。大家都要吃飯,楊白勞吃的是苦力,黃世仁吃的是腦力,是非自在人心。黃世仁的惡不是因為他收了地租,而是他仗著有保護傘的涉黑涉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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