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四部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不停步

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四部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不停步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绥滨县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及时沟通协调监督协助辖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我院四部能按院党组的要求,积极履行检察职能,针对社矫对象这一特殊群体深入调研、细致分析、研究对策,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社矫疫情防控工作。先后向县司法局发出四项检察建议:

  一是严格加强日常管理,特殊时期特殊办理,对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宣告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二是完善新入矫报到人员接收手续,对于从外地转回报到的矫正人员都及时录入系统,防止出现脱管漏管现象。

  三是暂停聚集性矫正措施,暂停集中教育、集中参加公益劳动、集中报到谈话等聚集性矫正措施。

  四是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向社区矫正对象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社矫人员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探亲访友等。同时服从社区管理。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做到了“工作不间断、监管不放松、帮教不停步”,截至目前,5人解除社区矫正,目前66名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感染新冠肺炎病例。


审核: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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