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退休制度更受歡迎,我國有哪些彈性退休規定?延遲退休呢?

這一點是肯定的,彈性退休讓大家有了更多自主選擇的空間,這些退休制度都是在經歷了幾十年甚至上百年驗證的。我們國家的退休制度,實際上也是半彈性的退休制度。不要以為我們的退休年齡只有女同志50歲或者55歲,男同志60歲。實際上,還有好幾種情況可以提前或者可選擇性退休的。

第一,失去勞動能力。

失去勞動能力又可以分為幾種:

一是工傷失去勞動能力。經勞動能力鑑定,屬於1~4級傷殘的,直接認定為無勞動能力,可以直接退出工作崗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待遇。如果需要護理的,還可以領取工傷保險基金髮放的護理費。不過即使是工傷領取傷殘津貼的人員,也可以辦理退休手續。

退休後如果養老金低於領取的傷殘津貼,那麼工傷保險基金會補足差額。

二是非因工失去勞動能力。首先是退休:一樣是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失去勞動能力,男同志可以50歲,女同志45歲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比傳統的退休年齡提前10年和5年。當然辦理的時間是什麼時候鑑定出結果,什麼時候辦退休。不是從50歲或45歲開始確認退休,發放待遇。

如果沒有達到退休年齡怎麼辦?只要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失去勞動能力的人員可以辦理退職手續或者領取病殘津貼待遇。

國發1978年104號文件中,《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的是辦理退職手續。這是一種特殊的處理方式,辦理退職手續以後不能再辦理退休待遇,退職費待遇的計算方式跟職工養老保險是一樣的,每年退職人員的退職費待遇也會根據國家養老金調整的待遇進行調整。除了河北等一些地區對退職人員增加退職費時略微降低標準以外,其他地方跟退休是沒什麼兩樣的。

《社會保險法》規定的是病殘津貼。寧夏自治區2018年出臺了病殘津貼制度,明確對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經鑑定失去勞動能力的人群,不符合辦理退休條件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病殘津貼從600元到700元不等。可以選擇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也可以選擇不繳。好處在於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以後,可以辦理退休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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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從事特殊工種。

國家規定,從事井下、高溫、高空作業、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崗位的職工工作年限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提前五年退休,或者說他們的法定退休年齡是男同志55週歲、女同志45週歲。後來,國家也將海拔達到一定程度的高原地區工作和高溫核輻射工作都納入到了特殊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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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公務員也算是一種特殊崗位吧。按照《公務員法》規定,工齡滿20年、距離退休不足5年或者工齡滿30年,可以經本人申請,任免機關批准提前退休。

第三,其他提前退休。

1999年《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提前退休實際上指的是國務院確定的“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破產工業企業中,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另外還有三年內有壓錠任務的國有紡織企業中,符合規定的紡織、織布工種的擋車工。

在困難國有企業工作,距離法定退休不足5年的企業軍轉幹部,也可以申請提前退休。

最初國家規定辦理退休的權限分三類,普通到齡退休是縣級社保部門審批即可,特殊工種和喪失勞動能力退休需要地級行政部門的社保機構審批,提前退休需要到省級社保部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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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國家將機關事業單位中的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和正副處級女幹部,退休年齡延長至60歲。不過也可以根據本人申請,自願選擇55歲是否退休。一些老專家、幹部退休年齡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延遲到65歲乃至70歲以後。

2018年,人社部副部長湯濤在回答政協委員提問的時候,表示贊同政協委員提出的“對於企業職工,允許其自我選擇是否願意延遲退休。”

實際上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有人想延遲退休,但是現行的制度不允許。《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動終止。否則就會產生很多人賴著崗位不退休,導致單位無法更新年輕血液。所以,延遲退休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從日本的經驗就可以看出,公務員延遲退休要對一些公務員降低工資並且調到非領導崗位的。不是簡簡單單的一句延遲退休就可以,還要有相應的法律完善。

退休年齡的調整關係到人們的切身利益,國家肯定會全面綜合的考慮問題,慎重而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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