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关于严格精准抓好低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举措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远未到可以放松警惕的时候,各地各部门务必要紧绷思想之弦,连续作战,严格精准落实低风险地区“外防输入”各项防控举措,稳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安徽省《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明电〔2020〕14号)精神,提出以下具体举措。

一要继续加强交通分类处置。(1)解除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道路交通管控措施。在保证畅通的前提下,对进出人员和车辆实施分类处置,不得限制人员和车辆通行,确保群众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2)对来自湖北(武汉)及其他高风险地区车辆人员继续查来源、查去向、测体温,实行严管措施;对市外其他地区车辆人员测温无异常后放行。(3)市际、县际、县乡客运班车有序恢复运营,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车辆、场所每日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对出行人员进站测温,市际客运班车按实名制要求做好旅客信息登记。对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一律拒绝乘车。(4)城市公共交通要做好车辆通风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二要严格做好社区(村组)网格管控。落实“最小化单元网格管理到位、人员跟踪随访到位、密切接触者管控到位、环境卫生整治到位、防病知识普及到位”要求,组成专兼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执行日查日报机制。

(1)社区(村组)要加强人员动态管控。对市外新进人员进行测温、登记等,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立即送诊排查,严防脱离管控、隔而不离;劝阻制止群众不戴口罩出门等行为。(2)要加强与交通、公安等部门信息互通,对来自武汉(湖北)及其他高风险地区的新进(返回)人员,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定点集中、单间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外出;对非疫情严重和非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且无发热等症状、通过通信运营商上线漫游地查询15天内未到过疫情严重或高风险地区的,不再采取隔离措施。(3)对租住在本辖区、持有证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不得阻拦其正常出入。(4)市外新进(返回)人员应在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对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要持续抓好发热门诊监测筛查。(1)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病例的监测、发现、报告。对无明确诱因的发热、提示可能罹患传染病的患者,对虽无发热症状、但呼吸道等症状明显的患者,要立即进行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2)发现有肺炎影像学特征的病例,要立即进行病原学检测。(3)怀疑为新冠肺炎病例或不能排除的,要严格隔离治疗并立即报告当地疾控机构,以便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跟踪管理。(4)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对治疗发热、咳嗽、腹泻等药品购买者登记备案上报制度。

四要认真落实复工复产防控措施。(1)驻企联络员和卫生指导员要到岗到位,发挥作用,帮助企业建立防控方案和企业复工复产方案,指导做好员工个人防护和环境消杀等工作。(2)企业(含项目、工地)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专人做好通风消毒,备齐防护用品,开展每日体温检测,普及防病知识,经常清理环境等工作。对在企业内部集中食宿的职工,规定时间内实行封闭管理。对在企业外部居住的职工,鼓励通过“定制公交”、固定包车、自驾等方式组织上下班,不得集聚用餐。(3)工业园区、社区要和企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确保无缝对接。

五要有序恢复商贸服务行业。(1)与民生关联度高的行业,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服装鞋帽店、汽车和家电维修店、母婴用品店、书店(文具店)、药店、理发店等,要逐步恢复营业,严格落实测温、消毒、通风等防护措施,避免人员长时间停留或聚集,不戴口罩一律不得入内。特别是住宿、餐饮行业恢复经营实施申报审核制,严格落实分餐制、“无接触”配送等要求,店内禁止聚集性用餐。(2)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行业,如茶室、棋牌室、KTV、影剧院、网吧(游戏厅)、浴室浴场、健身美容、图书馆、美术馆、体育馆等室内公共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3)景区景点根据主管部门安排,逐步分类有序开放。

六要不断增强市民群众防控意识。(1)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出门戴口罩,积极配合小区、单位、公共场所出入查询、体温监测等措施。(2)继续落实“红事停办、白事从简”等要求。(3)不得组织、参加聚餐聚会,居家常开窗、多通风,勤洗手、多消毒,始终保持良好卫生习惯。(4)发现从疫情严重和高风险地区新进(返回)人员,要主动提醒、及时报告。

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包保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精准管理,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黄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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