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祁門宣判一起14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近日,安徽省祁門縣人民法院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被告人羈押地,公開宣判以王成珂、葉高昂為首的14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該犯罪集團主犯王成珂有期徒刑八年四個月,並處罰金22萬元;對另一主犯葉高昂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4萬元;其餘1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三年三個月至七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黃山市兆信非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自2015年5月成立至2019年4月被查獲,逐步形成了以王成珂、葉高昂為首及李某等4人為主要成員,邱某等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惡勢力犯罪集團採取噴字、斷電、跟蹤滋擾、暴力毆打、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向借款人索要利息或本金。被告人方威等人於2017年9月起以經營的“威信典當”進行高利放貸,期間邀集了吳某等一起幫忙要債。借款到期後便採用暴力或者非暴力手段向借款人索要利息或本金,進行暴力討債。

被告人王成珂、葉高昂成立兆信擔保公司後,沒有開展經營範圍內業務,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通過招募理財員公開宣傳,以每月1.5%的利息、年化收益率18%的高收益,承諾按期還本付息,保證資金安全,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存款,並將所吸金額以每月3%的利息進行放貸。截至案發,兆信擔保公司共吸納投資客戶720人,累計吸收資金4億餘元,未兌付金額4000多萬元。

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情況,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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