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兒回孃家是屬於客戶人嗎,要提東西回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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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是這樣“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現在獨生子女不講這些了,過年都要婆家孃家輪著了,一家一年,平時更沒什麼講究了,願什麼時候回孃家就什麼時候回孃家,至於提東西,過節一點禮儀,平時就不用了,看看父母願吃啥買點啥就行。


風吹不倒的秋草


這是風俗習慣問題。古人語:嫁出的女等於潑出的水,嫁狗跟狗,嫁狐狸滿山走。這話指封建社會女人無地位。嫁出之女去回孃家屬於客戶之地位,且是貴客。例南方某地當年嫁出的女在明年年初則要夫妻一同去娘嫁,叫新娘轉門,其意思三個,報恩,報喜,安慰父母等。同時根據家庭狀況帶上許多禮品。我認為是好的風俗,吃水不忘記水源頭。現在不同了,嫁出女兒的來往十分瀕繁,帶不帶上禮品都不要緊。如不住在孃家去上門謝恩,總要帶上一點適當禮品才合符習俗吧,孝敬父母不在禮品而在以後的實際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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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兒子都是自己的家人,親人,搞得那麼生分,真的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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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兒本來就是自家人。回家拿些東西很有必要。這是中國文化孝的體現,女兒必須孝敬老人,要一體現親情。女兒有事可以幫,沒錢也可白給,因為是自己人。這是兩碼事,一碼歸一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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