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第33、34、35例確診病例詳細行蹤軌跡公佈

現將泰安市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第33、34、35例行蹤軌跡公佈如下:

第33例:患者,女,73歲,居住於泰山區岱廟街道東嶽大街96-1號農行宿舍3號樓。患者為泰安市中醫醫院血液透析門診病人,自2019年1月份開始,平時每隔3天到市中醫醫院精誠樓六樓透析室透析一次,每次透析後有噁心、嘔吐、乏力、頭暈症狀。2月4日患者由其丈夫騎電動三輪車帶到市中醫醫院進行透析,乘電梯上樓。2月6日下午入住泰安市中醫醫院精誠樓5樓透析科504房間後未再回家。患者2月10日、13日、16日各透析一次。2月16日下午5點半,患者出現發熱,晚10點轉入市中醫醫院隔離病房治療。2月19日確認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患者與丈夫兩人一起居住,否認有外出史、未接觸過外來發熱人員。患者就診、治療所在的精誠樓曾有確診病例。

第34例:患者,男,68歲,居住於泰山區唐訾路西岱嶽區公路局宿舍南樓3單元。患者有老慢支病史10年,有高血壓病史,2018年患腦梗塞,2019年1月患腦出血。1月25日下午,患者由其兒子駕車陪同到泰安市中醫醫院二樓呼吸內科門診就診,在醫院停留時間大約一個半小時。2月16日,患者咳嗽加重,有痰。2月17日晚出現發熱,最高體溫39℃。2月18日到泰山區人民醫院一樓放射科進行CT檢查、二樓化驗室檢查血常規,遂到泰安市中心醫院發熱門診就診。2月19日患者及其家人共6人入住市傳染病醫院隔離治療。2月20日確認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當日17時轉山東省胸科醫院治療。

第35例:患者,女,65歲,居住於徂汶景區化馬灣鄉窪裡村。患者2月14日出現發熱等症狀,到窪裡村衛生室就診未見好轉。2月19日上午10:00,由村醫駕私家車帶患者及其丈夫(村疫情檢疫員)到化馬灣鄉衛生院就診,血常規及CT檢查結果異常。經泰山療養院專家遠程會診,10:50分由村醫駕私家車轉入泰安市第四人民醫院,以肺炎收入院。2月20日下午2:00左右轉到泰安市中心醫院分院治療。患者自述自春節以來一直居家,否認有外出史、與外來人員接觸史,發病前3天除丈夫外未接觸他人。其子為泰安國壽財險公司職工,1月24日回家探望父母,25日返泰後未再與患者接觸。

現提醒,如有與以上患者有密切接觸者,按傳染病防治有關規定,需採取如下防護措施:

1.立即向所在村(社區)登記備案,村(社區)要第一時間向縣市區衛生健康部門報告,及時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按要求做好防控跟蹤反饋。

2.與以上患者有密切接觸者返家後,不要外出,從接觸時間起,居家隔離觀察14天。期間如發現異常症狀,應立即與所在村(社區)或當地衛生健康部門聯繫,做好就診接診工作。

3.如需自行就診,須全程佩戴口罩,就近到定點醫院就診,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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