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幫你買飯或暫時幫你付款,錢不算多,你也得還給別人。怎麼看?

時光瀲灩滴墨盛放1


別人幫你買飯或暫時幫你付款,錢不算多,你也得還給別人。怎麼看?

這個錢一定要還給別人。

1.別人幫你買飯或暫時幫你付款,雖然錢不多,一定要還給別人,這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是一個人為人處世態度的問題。

2.別人幫過了你,你一定要懂得還上,這樣才顯得心裡裝著別人,記得別人,別人也感覺得到了尊重。

3.朋友之間是禮常往來,是有借有還,再借不難,是一個人的信譽和誠實的表現,下次有困難別人才會出手幫助。別人也覺得你是個可以交往的人。

4.別人買飯或暫時付錢,要及時給別人,時間久了可能或忘記掉,錢雖然不多,容易引起對方的誤會,以為你不想給,或者不尊重不重視對方。

5.別人幫你買飯或者暫時幫你付款,要及時還給別人,不管錢多錢少,這可以看出一個人的人品,誠實守信,懂得感恩是中國社會的美德,也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標準。

6.朋友之間可以不拘小節,可以豪爽通達,如果關係親密,也要給錢,別人要不要是另外一個問題,給不給就是你的問題,如果對方真的不願意要,也要用其他的方式表示一下,這樣才能禮尚往來,交往長久。

所以,別人幫買飯或暫時幫你付款,錢不多,也要及時還給別人,這不但是金錢物質的關係,也是人品,道德,友情的見證和考驗。





豫州絃歌


記得我剛畢業那會兒,遇到高中同學,在步行街開了個小工作室,班長喊我一起去祝賀,因為大家都才大學畢業沒有什麼錢,所以她提議去超市買東西到家裡去做,我們兩個 AA制。

買完東西,班長說她沒有現金,要我一起都付了,回去再轉賬給我,我就付了。但從聚會完至今都幾年了,她都沒有給過我錢。

見面、打電話聊天什麼的,她也隻字未提。雖然那時我也沒什麼錢,但是想著一百來塊,大家都是女同學,實在拉不下臉去問人家,不過心裡面還是一直有點堵,我是不是太小氣了?

現在看到這個問題,又會忍不住想起那件事,但同時又馬上反思自己是不是有些過於耿耿於懷了?




南無青青子衿


別人幫你買飯或暫時幫你付錢,過後你還別人錢是對的也是應該的,如果你為了佔這點小便宜,那以後沒人會跟你有任何經濟來往,分享一件我身邊的事情,我們同事有六七個大家經常在一起耍的比較好,每天上班大家都要一起出去吃早飯,每次吃完大家都搶著給錢,其實就是今天你給錢,明天他給錢,大家都是這樣輪流著給錢,但是其中有位同事他每次吃了飯就走了,從不提給錢時事情,都是大家搶著給錢,時間長了,大家都覺得他愛佔小便宜,都不願意和他一起耍。有時看到他來,大家都躲他,最後他感覺不好意思,也就不給大家一起耍了,其時我覺得朋友歸朋友,該給的就給,不要欠別人人情,自己也心安理得。


老李的閒情逸事


我的回答:應該還給人家,貌似小事,從中可以看岀一個人的品格。

1971秋年我在河南醫學院讀書。

那時每月22元生活費。餐費13.5元直截從22元內扣除。如果月底餐票用不完可以兌換錢幣。

一位一線城市來的女同學,身材高挑,光鮮亮麗,一口好聽的普通話,惹人喜歡,不少同學仰視她。遇到她的事主動幫忙,幫她買飯或者買飯時她飯票不夠,熱情地替她墊付。

可是,她從不提還飯票的事。飯點到了,她樂呵呵約著幾個同學一起去食堂買飯,路上有說有笑,親姐妹一般。這些同學大都多次為支付過飯票。

河南人厚道淳樸,卻不傻。時間長了,覺得不對頭,這不是明顯佔我們便宜,往嚴重處說是欺負人嘛。

後來,吃飯時大家都躲起來不跟她一起去食堂。

事情過去幾十年了,提起這位女同學,很多人嗤之以鼻,說她貌似大家閨秀,實則市井庸民。

紛紛自責,河南人沒見過世面。

是啊,那時同學中十七八歲的大閨女還認識表。不挨坑才怪!

雖然小事一樁,卻令人念念不忘。為什麼善良被人堂而皇之的利用?!


石斌慧


我會把錢還給她,或者改天也給她打飯,或者買別的禮物送她。

朋友幫忙是友愛的表現,她把自己的關心呵護給你我,希望我開心,希望我溫暖。但接受她的關心和友愛,卻不接受她的錢,朋友的錢也是靠她自己努力打拼而來的,付出了辛苦,來之不易,她的付出換來的錢應該花在她的家人或者她自己的身上,而我心領神會的感謝卻不接受她的錢,不論這錢是多是少,我都會想盡各種辦法還回去。

我在意朋友的感覺,吃了她的飯我卻沒有表示,只是嘴巴上,謝謝,沒有行動的回報,用嘴去說不如行動去做,真情要靠行動去表達,友情要靠互愛去呵護,小事不犯錯,大事才能做好,做好小事情才能去做大事,有些時候,小事做的好,但做大事卻未必能成,可見做好小大事的重要性。她幫助我希望我快樂,我還她錢或禮物希望她愉快。只有為對方著想的心情常常在,才能贏得對方的友誼和認可,這樣彼此之間溫暖,彼此照亮,感情才能長長久久。

我對自己的形象負責,不吃無來由飯,不接受無緣無故的禮物,獨立經濟,坦蕩是心中的光,把自己的靈魂照亮,自尊自愛自立自強,很少接受恩,難以接受惠,能獨立完成的事,決不打擾別人。

我對自己的言行嚴格要求,因為我怕自己吃慣了別人飯,拿慣了別人的禮物,習慣了別人對自己的付出,忘卻了最初的感恩之心,沒有誰應該幫誰,只有誰更珍惜你,遇到了,當用心回報。

不接受我自己不勞而獲的東西,這會把我慣壞,壞的我一事無成。

回報的心會讓我更加努力去工作。

我不努力打拼就沒有實力維護我們都友情,她的友愛只會讓我更加做好自己,拼的精彩,活的瀟灑,你的生活裡因為有我你會更加美麗

所以,在未來,我一定會還禮給她。





王玉輝


別人幫你買飯或暫時幫你付款,錢不算多,需不需要還這主要跟你們之間的關係的程度來決定的,除自己以外的應該都可以算外人,只要不是自己付錢,應該都算別人付錢。 我們的家人,親戚,或者要好的朋友幫我們付錢,我們一般不會去想著還錢,而是想方設法的去還人情,這就是情感,我們更多的時候覺得欠的是人情,而不是錢,如果是普通人你給錢也不一定有人給你付錢,不認識為什麼要幫你呢,我兩關係這麼好,你要是總說著還錢,這麼物質現實,還談什麼感情,沒感情又算什麼家人,好友呢,不還錢而還人情,更有利於增進感情和友誼。

關係一般,也沒有什麼感情,錢一定要還,一.我們也不是愛貪小便宜的人,做人做事要講究問心無愧,二.別人的錢也是錢,是辛苦賺來的,和我非親非故,沒有理由替我付錢,我不還勢必在他心中的映像就差了許多,為了這點錢損了形象,丟了人格好像也不太值的,大家說是不是。

, 總的來說和我們關係好的人,我們更看重的是感情,而不是還錢這小事,關係一般的我們更在乎的是還錢,卻不是為了點錢有損自己的形象和人格。


夏天的楓葉


不贊同。

別人幫你買飯或暫時付款,是一種情分,最重要的領情、還情,而不是必須還錢,要尊重對方的意願,因為還錢不一定能達到還情的效果。

第一,單純的還錢就能還情。

事後,你發個紅包或是給現金,對方收下了,說明這個情分還上了,這種最簡單最直接。

第二,單純的還錢不能達到還情的效果。

事後,你發紅包或給現金,對方拒絕了,反而說:不是多大個事,你太生分了。這種情況下,就不能再堅持還錢,而是領下這個情分,待到以後合適的時機用相同或其他的方式還這份情。

所以,還錢不一定是最好的解決方式,最重要的領情和還情。


風動雨中山


這是必須的!做人不要貪圖小便宜,別人幫你付款,即便是小錢你也必須還給對方。

首先:別人幫你買飯,幫你付款,或者請你吃飯,這些都不是別人的義務,也不是你理所因當該得的。

所以,別人幫你了,你該感謝感謝,該給錢給錢。即便是外賣小哥給你帶飯,你也可以感謝對方給你提供便利和服務。

其次:如果別人請你吃飯,你也不能白吃一頓,也別覺得是對方硬拉著請你吃飯的,有來有往才叫人情, 有進有出才叫互動,不能光進不出,只會拿別人的佔別人的便宜。

再次:與人相處之間的小事,往往是見證人品的打分點。不要因為錢少,覺得無所謂,如果你幫別人帶東西,只有幾塊錢別人不給你,你也不好意思說,說不定你也得糾結難受好幾天,你會覺得對方人品不咋地,並且不怎麼願意跟他接觸。這樣的人,往往也不會有什麼朋友。

最後:該給的錢一分不少的給對方,或者多給點跑腿費也是可以的。也千萬不要覺得少就不給,或者覺得對方賺了你的錢,如果真賺了你的你下次不讓他幫忙不就好了。

之前有新聞說疫情期間封樓,志願者給鄰居代買菜被抱怨數額不對,懷疑對方貪汙賺錢,這個確實讓人挺委屈的。


小生活大奇妙


首先,不管錢多少,還錢是天經地義的。於情於理都應該把錢給人家。

從理上說:別人幫你買飯,飯是你吃了,錢是別人幫你淘的。如果你不還錢,裡外裡你是沒有花錢,而你的同事確實花了兩分錢。不管錢多少,都應該還給人家。

從情上說:你不僅應該把錢還給人家,還應該額外感謝人家。因為人家幫了你的忙給你帶了飯,或者幫你付了錢。點外賣還有跑腿費呢麼不是。

所以,錢你必須要還給人家,人家要不要是人家的事情,但給不給卻是你的事情。通常如果人家不要的話,我會主動提出下次我來幫忙帶飯,或者去買瓶水送給人家。

總之,人情都是相互維護出來的。可能你覺得錢不多這次就算了,但是很多事情往往都是從小事看出來一個人的人品是什麼樣子的。所以,古語有云:子所不欲,勿施他人。當你想做某件事情的時候,換位思考下就知道該真麼做了。


英語正能量


我個人會把錢還給別人。原因是:

不佔便宜

別人好心幫忙買飯,你不把錢給他,給人感覺是一種佔便宜的行為。即使,你沒有這樣的想法,你想著之後我再幫他買,一來一回扯平了,但是不保證別人當下不這麼想。我們常說,你做了100件好事的影響遠遠不比1件壞事的影響來著大。所以不要給人留下自己是個佔便宜的人設。對自己在以後的交往過程中沒有好處。

別把別人的好當做理所應當

這份飯他不僅幫你付了錢關鍵還付出了勞動,現在叫個外賣都要付跑腿費。人家為你買飯是人家出於對你的情份,在我看來,不僅要給別人買飯的錢,還應通過其他方式感謝人家對你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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