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沭陽人,載人電動三(四)輪車“五不準”!
近幾年
隨著載人電動三(四)輪車
尺寸越來越大、型號越來越多
很多人駕駛這些車
無視紅燈,隨拐隨停
任意變道,調頭逆行
危害極大
使用這類車的叔叔、阿姨們,爺爺、奶奶們,可想到過這些車的危害嗎?由於載人電動三(四)輪車安全性能及防護性能低,駕駛人員未經系統培訓,交通安全意識淡薄,肆意在道路上違法行駛、亂停亂放,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秩序,導致交通事故頻發,整治行動迫在眉睫。
載人電動三(四)輪車“五不準”
01
全縣商家店鋪、網點、改(拼)裝站點不準銷售載人電動三(四)輪車;
02
載人電動三(四)輪車不準進入縣主城區;
03
載人電動三(四)輪車不準沿國、省道通行;
04
載人電動三(四)輪車不準“一車多人”(包括駕駛員在內不超過2人);
05
載人電動三(四)輪車不準非法營運。
致全縣居民的一封信
全縣廣大居民:
近年來,電動三(四)輪車違規上路行駛及非法營運等問題社會反映強烈。各類電動三(四)輪車私自改裝、非法拼裝上路行駛,安全性能差,容易引發交通事故;農村地區使用電動三(四)輪車接送學生、一車搭載多人現象較多,交通安全隱患突出。
為切實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市政府將於近期在全市範圍內集中開展電動三(四)輪車整治工作,屆時我縣將在前期城區禁行基礎上,進一步擴大禁行範圍,在全縣範圍內同步推進電動三(四)輪車專項整冶工作。為此,衷心勸告廣大居民朋友不要盲目購買車輛,不能僅為一時便利違法,甚至以犧牲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為代價,自覺遵守全市“五不準”要求,即:
1、所有電動車銷售網點不準銷售電動三(四)輪車;
2、載人電動三(四)輪車不準進入主城區行駛;
3、載人電動三(四)輪車不準沿國省道通行;
4、載人電動三(四)輪車不準“一車多人”(包括駕駛員在內不超過2人);
5、載人電動三(四)輪車不準非法營運。
居民朋友,交通出行路萬條,生命安全第一條!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家庭幸福,請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選擇合適交通工具出行,自覺糾正違法行為。
沭陽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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